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44980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医学院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一、根据XX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二、凡我校研究生必须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医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三、进入科室后,请假必须首先征得导师同意。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一周以内,征得导师同意后经科教科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病假、事假一周以上,须经学校研究生部批准。研究生请假要逐项如实地填写由研究生部统一印刷的“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的请假单在科教科存档。研究生休假结束后要及时到科教科销假。不按时销假者,以旷课论处。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查阅资料及参加会议等,须先经导师同意、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并于出发前到研究生部及科教科备案。不按时备案者,按旷课处理。研究生培养计划之外的因公外出,须经研究生部批准,并在科教科备案。四、每学期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凡未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五、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