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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5月30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军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兼顾效率的原则,构建分工明确、协同共治的安全监管体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
2、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在充分了解市场、行业需求并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业意见的
3、基础上,规划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港区、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高速公路等项目,应当根据需要配套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第七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自有或者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当设置视频监控和夜间照明系统,配备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位的,应当划定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牌,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第八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
4、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安全生产。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鼓励有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依法取得许可后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支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对危险货物探索实施电子押运,开展运输全过程远程监控。第九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引导会员依法诚信经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团体标准,并组织应用实施,提升安全风险预防管控水平。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省危
5、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相关系统,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车辆、人员以及电子运单与智能监管等数据进行归集、应用,推动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燃气管理、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第十一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统一车辆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运输生产组织、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要求,加强对人员、车辆等的管理。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二条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和分级管理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和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危险货物遒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态评价未达到相关等级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增加运力或者扩大经营范围。对安全生产状态评价未达到相关等级的驾驶人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其参加安全驾驶脱产教育,并如实记录教育情况;不得安排其在评价周期内承担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运输以及跨省运输等高风险的运输任务。第十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控管理制度,在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
7、防止驾驶人员出现超时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确保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运输中正常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时上传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信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可以委托已备案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监控,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企业负责。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保持实际运营条件与备案申请信息一致,提供持续、可靠的技术服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伪造、篡改、泄露或者擅自删除监控的历史和实时数据,并按照规定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要求及
8、时整改。整改期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增加运力或者扩大经营范围,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监控平台不得新增接入其他车辆的数据。第十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除挂车外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足三十辆的,配备至少一人;(二)除挂车外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十辆以上的,按照每三十辆不少于一人的标准进行配备。第十五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危险货物电子运单。装货人不得为未按照规定报送电子运单的车辆充装或者装载危险货物;收货人发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没有电子运单或者运单载明事项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六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
9、与托运人约定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方。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应当加强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装卸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装卸作业。第十七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聘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时,应当在人员上岗前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聘用人员的信息。第十八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劳动防护、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评估驾驶人员的适岗状态,防止有职业禁忌、心理或者身体不适的驾驶人员上岗作业。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由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10、,收缴挂靠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排驾驶人员在评价周期内承担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跨省运输等高风险运输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时上传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解读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
11、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5月3()日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为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高质量发展开展的“小切口”立法,对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我省
12、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消费大省,2023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化工等生产制造业迎来重大机遇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需求不断扩大,潜在的事故风险也相应增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更为凸显,亟需通过立法加强法治规范和保障。(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命重于泰山,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
13、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省委、省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二)是细化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或者修订有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全生产法,2023年7月国务院修订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11月交通运输部修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都对道路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地将国
14、家相关要求在我省落地落实,迫切需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增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的可执行性,更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参与方较多,包括运输企业、托运人、装货人、卸货人、收货人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多个主体。目前,现有法律法规对各参与方的监督机制不完全统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相对薄弱,严重的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我省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要求,制定条例推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安全发展。(四)是强化全过程协同监管的迫切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包括托运、承运、装货、卸货、车
15、辆通行、车辆停放等多个环节。近年国家和省出台了相应法规和政策文件,但尚未实现全面闭环,各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因此需要从省级层面制定条例,以全过程安全监管视角,审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可能存在的漏洞,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工作闭环,提升监管合力。二、条例出台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助力”制造业当家”,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为推动广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6、。条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工作领导、停车场地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等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作出规定,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发展的重要作用。(二)为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质效提供制度支撑。条例要求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和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相关系统以推动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监控,为强化事前防范、精准监管、信息化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促进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三)为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经营提供规范指弓I。条例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17、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加强管理、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细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加强电子运单报送监管、明确装卸作业要求等,以推动企业强化自身建设和保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明确了具体的规范指引。三,条例主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范企业管理、完善监管措.施、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立法,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一)加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部门协同,发挥数字政府科技创新优势。危险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涉及多部门、多环节,有必要依托
18、信息化技术,不断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监管体系。第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相关系统,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数据进行归集、应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燃气管理、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第十一条细化落实国家关于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要求,明确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办法。(二)将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写入法规,建立安全分类监管制度,为打造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奠定基础。第十二条规定,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安全生
19、产状态评价和分级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通过安全生产状态评价和分级管理,加强靠前监管、尽早发现苗头、及时处理问题。一方面,以安全生产状态评价为基础,为推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信用评价工作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为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现统一标准的动态评价和分类管控提供具体操作上的依据。(三)多维度强化停车场地建设,积极回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难的痛点,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我省作为危险货物运输大省,为切实减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待装卸作业或用餐、休息等对当地公共安全的影响,第六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划建设危险
20、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以及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港区、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高速公路等项目,应根据需要配套相应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第七条明确了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地的要求,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位的要求。(四)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固本强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危险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科学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第八条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一条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统一车辆产权关系、劳动关系、运输生产组织、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要求加强管理。第十三条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在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安装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实时上传动态信息。第十四条明确了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数要求。第十七条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聘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时,应当在人员上岗前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聘用人员的信息。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评估驾驶人员的适岗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