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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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计划(20222025年)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提升经济内生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催生、壮大、繁荣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出以下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

2、有为政府作用。聚焦解决阻碍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梯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着力健全机制、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逐步形成创新能力强、市场活跃度高、竞争与合作充分、大中小主体全面发展的市场主体体系,为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总量持续增长。在2021年末实有市场主体*万户基础上,年均增长*%,到2025年末,市场主体总量达到*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户以上。其中:企业数量年均增长*%,到

3、2025年末达到*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户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和企业数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聚集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链衔接不断完善,企业综合竞争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实现绿色、规范高质量增长。到2025年,全市民营上市企业取得突破、更多企业上榜全省100强,千亿级“头部企业”超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家;培育*个国家级中试基地、*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个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引领市

4、场需求和社会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持续涌现,产品与服务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市场主体稳定性和竞争力逐步增强,互动更加紧密,市场更加活跃,机制更加灵活。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持续保持在*以上,全省处于第一方阵;石化精细化率达到*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件。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政府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进步,市场主体办事方便,生存发展生态更趋良好。三、主要任务(一)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

5、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利益联接机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主体增长;培育壮大大米、河蟹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优质品种,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持续推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快速发展,以多元化平台支持主体提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基地的支撑作用,做强做大产业联盟,大力扶持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推动东北粮食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推动贸易链、产业链、价值链、

6、创新链、服务链五链协同发展,催动相关产业主体发展,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培育壮大工业市场主体。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产业园区落地,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园区倾斜,做大做强园区经济。重点围绕石化及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链,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线上线下协作配套对接服务平台,扩大产业发展新空间,打造一批功能完整、整体竞争力强的高质量产业集群。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若干在国内具有影

7、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三类对象,滚动建立产业链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大市场、资金、政策、人才精准对接扶持和股份制改造力度,形成工业企业大幅提升的发展态势。全面摸排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产能规模、拟配套对象等信息,形成“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定期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市场主体量质双提升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三)培育壮大建筑业市场主体。依托地下空间利用、人防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管理

8、、口袋公园、*火车站东站房及广场建设、京抚线*段等4条国省干道维修改造工程、8个城市道路与排水管网改造等各类项目建设,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和省企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市内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到市外建筑、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9、)(四)培育壮大商贸业市场主体。深入挖掘消费增长点,开展“全民乐购约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型消费,鼓励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鼓励传统零售业与新媒体合作,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引入知名电商企业,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头部直播电商机构,孵化一批直播电商品牌,培养一批直播带货达人,有效促进实体经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美术画展、大米河蟹特色农产品展等知名展会平台,积极推广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旅游产品、文化产品、海河产品等具有*地域特色产品。创新“博览会+专业展会+线上展销”模式,做强做大乡村振兴产业

10、博览会等品牌,推进“一市一馆一特色”建设。完善末端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开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生鲜电商+冷链配送”等新兴业务。着力发展大众化餐饮、绿色餐饮,全力打造一批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推动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抓好红海滩廊道、北旅田园等重点景区改造升级,盘活一批存量旅游设施和民宿资源,实施“高铁+”计划和“*有礼”工程,办好湿地灯会、芦花节等品牌活动,加大引客入盘力度,推进商贸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五)培育壮大服务业市

11、场主体(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全力推动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产业、房地产业、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发挥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石化产品交易平台、辽河国际会展中心等支撑引领作用,推进中国物流集团东北基地等项目落地实施,促进现代物流、石化贸易、会展经济等加快发展。加快创新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产学研合作水平。推动“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发展,打造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加强电商、冷链、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新闻出版与新媒体创新发展,提升法律、会计、咨询、营销、资质认定检验检

12、测机构等服务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一雏鹰企业一瞪羚与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以各园区为主要抓手和载体,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从接近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

13、大、成长性好的重点培育对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从企业知识产权获取、品牌打造、财务制度规范等方面给予专项服务指导,优先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定我市“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遴选发现指标体系,聚焦精细化工、光学电子、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建立“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搭建政府、入库企业、投资或服务机构等开放式协同对接平台,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量身定制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七)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

14、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强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六保、六稳”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微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持续开展“千人助千企”活动,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个体工商户创业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

15、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八)引育外阜资本增加市场主体。针对石化及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链的关键、薄弱和缺失环节,研究编制产业链全景图、招商地图,制定各产业链可招引头部企业清单和配套企业清单,有效提升产业链招商精准度、成功率。坚持“招大引强”和“延链补链”相结合,大力开展大企业招商、大学和科研院所招商、主要领导招商、政企学研联动招商。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优质央企国企、头部民企、知名外企的洽谈对接,引进创新能力强、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龙头企业项目。全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项目,努力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鼓励支持镇街抓招商,

16、完善镇街财政收入增量返还机制,强化飞地经济考核激励,推动镇街经济蓬勃发展。建立全市“1+N”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制定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制定政策兑现明白卡,明确市、县区、园区、镇街四级部门政策兑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现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兑现政策流程化、简单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政策措施(一)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企业登记、公章制作、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实行线上“一张身份证”、“一张申请表”,即可达到信息共

17、享、同步办理,全市范围1日内办结。大力推广“全程网力、”“跨省通办”“掌上办理”等应用模式,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开办的便利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推进各类规划数据整合,推动各类规划底图叠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

18、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时查询、业务协同: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规范市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场审批并发证,让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三)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乡村振兴等各类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和激励各县区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开展增值税、消费

19、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实施“银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持续推进“百亿送贷”工程,向中小企业提供系统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有效增长,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培育本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发展,支持优质资产评估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鼓励银行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推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混合质押融资,利用物联网等技术为企业使用动产抵押融资工具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0、、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接国家人才计划和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鼓

21、励企业创办“工匠学堂”,加强员工内部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人、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信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五)支持创业创新。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建立服务企业机制,通过设立企业服务

22、小站,扩大帮代办事项范围,设置专职代办服务岗位,为企业设立、成长、发展、壮大全生命周期行政审批提供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咨询、指导申报、企业开户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指导新开办企业申请办理其它行政许可证。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3、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按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

24、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

25、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

26、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八)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鼓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

27、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知责担责、知

28、重负重。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二)制定配套措施。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旅广电、科技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工作计划,于本方案印发10日内制定出台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规划;市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要素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梳理政策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于本方案印发15日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套措施印发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强化考核监测。市营商局要进一

29、步统筹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监测,强化工作调度。(四)强化宣传引导。市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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