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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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旅文字2022)1号)各区旅文局、各局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旅文企业:为规范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4月19日海口市旅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三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五章防火检查第六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七章消防安全

2、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第八章消防档案第九章奖惩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口市旅文行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口市旅文行业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场馆等单位场所(以下简称旅文行业企业)。第三条旅文行业企业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四条实行承包、租赁时,旅文行业企业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双方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

3、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五条旅文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或者店长)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各级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非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由主要负责人(或店长)担任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第七条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第八条设有微型消防站的旅文行业企业应:(一)消防

4、安全重点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在建成后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和旅文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站房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L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2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3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三)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2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

5、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3 .站长应由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四)未设置微型消防站的企业,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6人。志愿人员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应迅速集结,组织人员疏散并参加初起火灾处置。第三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

6、安排,批准实施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保障本企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四)按规定建立企业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药剂;(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六)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八)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九)落实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

7、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定期分析研判企业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组织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

8、任人进行奖惩;(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十一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按照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器材;(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第十二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

9、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二)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第十三条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

10、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第十四条保安、值班人员职责:(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二)发现火灾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拨打119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参与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四)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一)熟悉企业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况;(二)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场所

11、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三)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四)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五)根据企业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员工职责:(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二)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四)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五)熟悉本企业及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12、、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企业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六)指导、督促顾客遵守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第十七条电气焊工、电工职责:(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二)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三)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旅文行业企业,应依法申报设计审查或备案;竣工后,应依法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进行施工、投入

13、使用和开业。第十九条各旅文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旅文行业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第二十条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总结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内容。(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和目标、考核办

14、法、情况记录等要点。(四)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隐患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A)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

15、人和职责、化学危险品物品登记、保管使用管理要求和应急处置等要点。(九)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十二)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一)旅文行

16、业企业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且火灾容易蔓延仓库、消防设备用房、各类机房、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管理。(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三)应制定和完善重点部位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第二十二条消防控制室管理:(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三)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

17、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四)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第二十三条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二)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四)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

18、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1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1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六)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七)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A)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

19、应同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第二十四条灭火器管理:(一)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保持在绿区;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二)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三)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四)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第二十五条安全疏散管理:(一)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20、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二)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三)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五)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七)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L

2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八)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九)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十)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十一)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十二)楼层的明显位置应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第二十六条电气防火管理:(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三)不得随意乱接

22、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O.5m以上的间距。(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六)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第二十七条用火、动火安全管理:(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第二十八条用气安全管理:(一)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3、;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三)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四)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五)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六)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

24、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1次。第五章防火检查第二十九条巡查、检查频次:(一)旅文行业企业在经营期间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经营结束时应当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二)旅文行业企业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全面防火检查,各部门每周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三)旅文行业企业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第三十条巡查、检查内容(一)防火巡查主要内容:L用火、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5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标

25、志是否完好;6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8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9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二)防火检查主要内容:L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0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11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12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13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8 .燃油、

26、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9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 .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11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13 .装饰装修是违法否使用了易燃可燃材料,场所是否依法使用了具有阻燃标识的非固定家具;14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15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三)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主要内容:L消防水泵启动状况;2 .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3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4 .

27、消防电梯迫降功能;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6 .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7 .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8 .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五)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L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9 .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10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11 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12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第六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三十一条旅文行业企业对存在的火

28、灾隐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第三十二条对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一)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三)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四)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五)安全出口上锁或疏散通道被遮挡、占用,影响疏散;(六)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八)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九)

2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第三十三条旅文行业企业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经费。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检查督促落实。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第七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第三十四条旅文行业企业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职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职工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第三十五条旅文行业企业可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第三十六条应对新上岗职

30、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达到“四懂、四会”要求(“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第三十七条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掌握本企业、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四)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第三十八条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第三十九条旅文行业企业应在客房电视机、LED显示屏或其它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

31、和禁止吸烟等提示牌,在疏散门后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第四十条旅文行业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

32、启动机械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五)通讯联络: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利用灭火器材灭火。(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33、七)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调查。(八)现场指挥员组织拟写事故报告。第四十一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文行业企业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其他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第八章消防档案第四十二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企业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第四十三条(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 .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 .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

34、文件和相关资料;3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6 .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等人员的基本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1 .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 .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以及燃气、电子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检测等记录;3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 .防火检查与巡查记录;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7 .火灾

35、情况记录;8 .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活动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9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四十四条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第九章奖惩第四十五条旅文行业企业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罚。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海口市旅游文化和广电体育局和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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