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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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洞政办发(2022)26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洞头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温州市洞头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

2、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受突发事件影响引发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场

3、价格异常上涨应急处置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乡镇)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立即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在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态。(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合理调配社会资源。(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期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 .1应

4、急指挥小组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1.1.1 区应急小组组成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组长: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各街道(乡镇)等为成员单位。区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可决定吸纳其他区级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另行明确。1.1.2 1.2区应急小组职责(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2)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

5、等级、作出启动预案决定;(3)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4)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终止应急响应。1.1.3 区应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舆论监督,合理引导社会舆论。(2)区发改局: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价格监测,及时报告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动用专项调节基金、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粮油物资储备、轮换和管理;落

6、实动用计划和指令。(3)区经信局:掌握并及时提供有关商品的储备、供应情况,充分发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贸流通企业供应商品的主渠道作用,保持商品流通渠道畅通,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组织货源,快速组织调运,尽快恢复短缺商品的市场供应。(4)区公安分局: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制假售劣、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活动。(5)区财政局: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保障。(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协助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近海运输。(7)

7、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和对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8)区供销社:负责做好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组织、调配和管理。(9)各街道(乡镇):负责掌握各自辖区内市场价格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区发改局;负责协助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 .2日常管理机构3 .2.1区应急小组办公室组成区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担任。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工作、沟通情况、传递信息等具体工作。4 .2.2区应急小组办公室职

8、责(1)负责本预案的研究拟定和管理工作;(2)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区应急小组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应对措施建议,供区应急小组决策参考;(3)负责传达贯彻区应急小组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4)负责制定区应急小组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5)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6)完成区应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事件分级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本预案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3.1

9、 特别重大事件(I级)指价格上涨的商品品种很多,波及的范围很广,波动的幅度很大,市场秩序已经混乱,群众心理非常恐慌,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和事件。3.2 重大事件(II级)指价格上涨的商品品种较多,波及的范围较广,波动的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开始混乱,群众产生恐慌心理,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形和事件。3.3 较大事件(In级)较大事件。指价格上涨的商品品种不多,波及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群众购买心理已发生明显变化,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轻微影响,如果不加以控制则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和事件。3.4 一般事件(IV级)指单个街道(乡镇)出现个别或少数商品品种价格上涨,供

10、应短缺,波及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秩序出现轻微混乱迹象的情形和事件。四、监测和预警4.1 价格监测区发改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网络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信息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当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时,应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储备情况进行重点监测。4.2 信息报告(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发改局和区政府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05

11、77-63482588)。(2)区各价格监测网点及时将监测网点范围内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反馈到区发改局。各街道(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市场价格变动、投诉举报等情况,及时向区发改局报告。(3)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价格异常上涨状况、市场价格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上报区价格异常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相关单位。4.3 预警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经区应急小组批准,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

12、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五、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原则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进行处置。同时,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处置工作的需要,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相应降低响应级别。5.2先期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等,同时迅速分析汇总,向区应急小组报告。区应急小组召集会议,确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事件等级确定后,区应急

13、小组办公室根据响应等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告。5.3应急处置5.3.1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I级)应对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接受市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处置:(1)信息报送。区价格主管部门每天上午10时和下午2时前将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上涨、价格异动原因、今后价格走势及对策建议等,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2)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值班专用电话畅通,随时接收有关情况反映,及时传达上级指令。(3)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区应急小组办公室迅速拟定实施对价格异常上涨商品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

14、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干预措施的意见,报上级同意后迅速实施,并报市应急小组备案。(4)实施商品物资紧急调配措施。提请区政府同意后,紧急动用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库存商品物资,统一调配,并紧急请示动用上级储备或调拨紧缺物资;挖掘企业生产潜力,落实生产单位、采购和供应渠道、调运工具,并协调相关的原材料、资金供应,增加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平抑市场价格。(5)实施价格秩序集中巡查。由区应急小组统一协调区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典

15、型违法案例,及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5.3.2(二)重大事件的处置(II级)区应急小组在市应急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1)信息报送。区发改局每天上午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小组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2)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市应急小组指令。(3)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区应急小组办公室迅速拟定实施对价格异常上涨商品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干预措施的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迅速实施,并报市应急小组备案。(4)动用商品储备和专项调控资金。对市场异

16、常上涨商品,在合理疏导和采取行政干预手段的同时,区政府有相应储备的,区价格异常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区政府启用商品储备,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区政府没有相应储备的,区价格异常应急领导小组提请区政府启用价格调节基金、风险基金等专项调控资金,紧急从区外采购商品,同时挖掘区内生产潜力,落实生产单位、采购和供应渠道、调运工具,并协调相关的原材料、资金的供应,增加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5)实施价格秩序集中巡查。由区应急办公室统一协调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哄抬物价、

17、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必要时,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可统一调配全区监督检查力量实施支援。对典型违法案例,及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5.3.3(三)较大事件的处置(I级)较大事件由区应急小组负责处置,市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1)信息报送。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区发改局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之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小组办公室。(2)值班制度。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区应急小组办公室指令。(3)价格秩序集中巡查。由区应急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

18、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5. 3.4(四)一般事件的处置(IV级)一般事件由区应急小组负责处置,市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1)信息报送。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区发改局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小组办公室。(2)值班制度。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4)价格秩序巡查。由区应急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

19、,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5.4 未发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处置尚未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地区根据事发地价格异常上涨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加强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必要时实施日报或零报告制度。(3)做好本地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5.5 信息发布区应急小组办公室应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统一发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处置的有关信息,实施正确舆论引导。发布信息

20、内容:一是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政策措施;二是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真实情况,澄清不正确传闻或谣言;三是市场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储备、货源组织和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发布消费价格警示;五是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诚信经营;六是通报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5.6 应急响应终止当市场价格回归到正常水平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响应,转入常态管理。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由市应急小组办公室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小组批准宣布,并向市政府和省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较大

21、事件和一般事件由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小组办公室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小组批准后宣布,并向区政府和市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六、善后处理6.1 后期评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本情况、发生经过,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置的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应急决策、应急保障、预警预报等能力评估,针对本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评估报告应报送区政府,一般事件、较大事

22、件评估报告应报送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小组办公室。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由市应急小组会同区应急小组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政府、省应急小组办公室。6.2 责任与奖惩对参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奖。对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七、附则7.1 名词术语解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一种或数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出现大量集中购买或抢购,对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事件。7.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各成员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区发改局备案。7.3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温州市洞头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洞政办发(2016)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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