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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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和有效性,增强粮油生产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 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 11号)内羲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 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 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用于促进 根食和油料等重点作物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产出效益等的共同财政事权 转移支付资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

2、本细则.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根油生产保障资金参照本细则进行管理。第三条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期B艮至2027年底,届时自治区财政厅会 同农牧厅根据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确定是否延续补助政策及延续期 限.第四条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 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在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等全过 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第五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牧厅按照部门职 责分工进行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开展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对自治区农 牧厅和盟市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负责审

3、核粮油生产保障案,及时下达资金;组织、指导和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规定对专项资 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指导各盟市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自治区农牧厅负责相关根油生产保障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在预算 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按照相关决策部署和本办法确定的支 出方向、支持内容,研究提出年度具体任务和资金分配建议草案;按照规定程 序及时提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正式分配方案,对基础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区域整体 绩效目标,督促指导各盟市农牧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工 作。第六条盟市旗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粮油

4、生产保障资金的预算分解 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以及组织开展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等工 作.盟市旗县农牧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粮油生产保障规划、实施方案等编制, 项目审有筛选、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项目绫工验收等,研究提出本地区任务 分解方案和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具体开展本地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 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工作,加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盟市旗县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上报的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其中,农牧部门对补助主体、补助对象、内容及标准等基础数据和相关材料情况负责;财 政部门根据农牧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对申请资

5、金额度准确性负责,严禁通过 虚报、多报有关数据和信息的方式违规嗝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各盟市上报的基础数据木嘴 关材料分别进行审核备案、存档备案.在综合数据分析、专项审计、预算执行 情况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中,一经发现虚报、多报有关数据和信息违规骗取 上级财政资金的,已骗取资金全额收回,且在下年度适当扣减相关补助资金额 度.对涉嫌彳喘的单位和个人,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七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小麦一喷三防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在小麦生长期使用杀虫剂、 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微肥等混配剂喷骡,促进小麦稳产增产.(二)

6、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育秧(苗)设施 建设、稻油生产发展等方面.(三)扩种油菜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油菜生产等方面。(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主要用于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 植试点任务的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适 当补助.(五)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实施重点作物绿 色高产高效行动等方面.(六)粮油生产保障其他重点任务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保障党中央、国务 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粮油生产保障其他重点工作等.根油生产保障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粮油生 产保障无关的支出.第八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支持对

7、象主要是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农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第九条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 产折股量化、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具体由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按程序研究 确定.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十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和定额测算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 的,具体因素选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根油生产发展实际霜要 确定,并适时适当迸行调整.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 关决策部署的特定事项及试点任务等,可实行定额补助.第十一条资金分配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上年度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农林水投入、预算执行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监

8、督发现问题等因素进行适 当调节,进一步突出激励导向.第十二条因素法测算的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主要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二)任务因素,主要包括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重点工作安 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 项等共同财政事权事项.()脱贫地区因素,主要包括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 片特困地区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所在地区脱贫人口等。基础、任务、脱贫地区因素根据相关支出方向和支持内容具体确定.第十三条 自治区财政厅在收到财政部指标文件后,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分 配方案,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盟市财政部门,同时将资金

9、 分配文件报财政部备案,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农牧厅提交资金分配方案时,应一并提交分区域绩效目标表。自治 区农牧厅、财政厅应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及时研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确定后原则上随同指标文件同步印发、同文印发。并同步下达分区域绩效目标 表,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依据.第十四条 盟市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资金后,应会同同 级农牧部门,根据上级下达任务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将预算 分解下达.同时,应按规定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厅、农牧厅备案。第十五条完成粮油生产保障紧急任务和其他不可预见紧急情况所必须的 资金,由所在地旗县级财政兜底解决.

10、紧急情况解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级 向上申请,按规定程序处理.第十六条 根油生产保障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 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十七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按照资金投入与任务相匹配原则进行使用管 理,并实施年度动态调整。任务根据根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的年度重点工作研 究确定,与资金预算同步下达,下达预算时可明确相关重点任务对应资金额 度。各地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 中央财政资金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第十八条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结转结余的粮油

11、生产保障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 及自治区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盟市财政部门会同农牧部门,根据本细则和自治区财政厅、农 牧厅下达的工作任务与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区粮油生产保障实际情况,制定本 地区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于每年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财政厅、农 牧厅备案.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财政 部、农业农村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第二十条 各级农牧部门应当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 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性质类同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

12、的项目严格审核,不得申请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第二十一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安排 给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 点帮扶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n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 22号)和内募古自治区脱贫旗 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内财农(2021) 812号)有关 规定执行.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财政、农 牧部门参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 48号)等有关制度规定,设定资金绩效目标、

13、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绩效目标设定应与资金量、成本效益等相匹配.各级财政、农牧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科学合理设定、审核绩 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且未按要求调整的,不 得进入转移支付预算分配和资金分配流程.预算执行中,各级财政、农牧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 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盟市财政、农牧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 评结果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按程序汇总审核形 成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自治 区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

14、重点绩效评价.各级财政、农牧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作 为根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 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按规定做好绩效信息公开。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农牧部门应当加强对根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使 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发现和 纠正存在问题.各级财政、农牧部门应当按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睑要求,强化流程控制、 依法合规分醐限用资金,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禺控制.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农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修改基础数据、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 项目)分配资金或者

15、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存在其 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奏任;涉 嫌彳巳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粮油生 产保障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 盟市、旗县财政、农牧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细则和当地实 际,作出补充规定或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备案.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直属垦区等单位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参照本 细则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牧厅,按照部门职责分 工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

16、自2024年6月30日施行.先前政策与本细则规定 不一致的,按本细则规定办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测苴方法及标准小麦一喷三防”支出.按照冬小麦和夏收春小麦播种面积等因素 测算.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小麦一喷三防支出麦金规模X该盟市小麦播种 面积/小麦总播种面积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支出.采取定额测算分配方式,根据各档次 集中育秧(苗)设施建设数量和相应补贴测算标准实施定额补助,补贴测算标 准按照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投资的30湖口规定的补助上限控制.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分档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数量”相应补贴标准扩种油菜支出.根据扩种油菜任务面积和补助标准测算.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犷种油菜任务面积

17、X相应补贴标准大豆玉米带状宜合种植支出根据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面 积和补助标准测算.讨算方法:补助经费=大豆玉米带状豆合种植任务面积X相应补贴标准根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支出。主要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包括 基础因素(40% )、任务因素(55% )、脱贫地区因素(5% ).其中基础因素 包括根食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林牧渔业产值等,任务因素包括根食等重 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数母、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数量、粮食油料生 产分品种下达目标等。计算方法:补助经费=根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支出资金规模X (基 础因素X 40%+任务因素X 55%+脱贫地区因素X 5% )注:除党中央、国务院时确定的重点事项,以及对农民直接补贴、采取 项目法管理、实行定额补助等任务资金外,其他资金测算原则上应根据绩效评 价结果等合理设置调节系数进行适当调节,测算公式参考:某盟市资金数Z 南*ax*,IHX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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