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拨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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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省级“拨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的若干措施(目政办字(2023) 15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 项目改革工作方案(瞥科字2023108号)等文件要求,稳妥做好拨投 结合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一、功能定位第一条 概念释义.拨投结合”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针对我省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等,省科技厅以“拨”的形式将省级财政补 助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企业),财政科技股权投资被注资 机构或其指定的受托机构(以下筒称管理机构)对项目企业进行投资,相应股 权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的一类

2、科技计划.第二条支持对象.符合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等科技计划 申报条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第三条坚持原则.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先开展试 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扩大范围,确保拨投结合”取得实效.二、资金支持第四条支持方式.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机构股权投资联动的方 式支持企业,拨款资金用于项目支出,投资资金可用于项目相关的企业经营活 动.第五条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在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预算中安 排。管理机构从年度科技领域财政股权投资资金中设立“拨投结合”投资额 度.鼓励管理机构、金融及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第六条支持标准.财政股权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省级财政

3、!卜助资金;参 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延至10年;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 股本25% ,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拨投结合”项目支持强度原则上高于同类科 技计划直接补助的单个项目平均支持水平.三、组织程序第七条项目征集.项目在相应科技计划中设置单独方向,项目征集一股按 照属地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按 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通过县(市、区)科技局推荐至设区市科技局,省属企 业可直接推荐项目至设区市科技局,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第八条项目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管理机构等组织技术、产业、财务、金 融、投资等领域专家评估论证项目的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方向

4、和投资前景等, 出具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完成公示后推送至管理机 构.第九条项目立项和投资项目确定.管理机构对省科技厅推送的名单内企 业,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投资谈判等工作.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与管理机构 共同确定拟支持项目.未通过管理机构投资决策的,不予支持.第十条项目实施.省科技厅、管理机构按程序份别完成拨投决策 后,拨款部分按照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投资部分由管理机构和项目企业 签署协议.项目企业应于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管理机构应于工 商变更后30日内完成投资.第十一条投后管理。管理机构负责股权投资部分的投后管理,应定期回访 被投企业,及时跟踪了解项目企业业

5、务经营、股权变动、并购重组等事项,向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交股权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对发现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困 难或发生重大违约等风险问题的,应及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告.在实施 投后管理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加强与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协同,具备条件的事 项合并开展过程跟踪管理.第十二条股权退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在实现预期盈利目 标、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或达至卜-定的投资年限后,可采取股权回购、股权转 让、并购重组、挂牌上市和清等方式退出。第十三条收益管理.股权退出收回的本金按规定由管理机构滚动使用,投 资收益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形成循环运行 的长效机制,鼓励管

6、理机构对提前验收退出项目、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早 期和初创期企业项目等予以收益让渡.四、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工作协调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管理机构应定期协商推进 工作,研究审议拨投结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管 理机构与项目企业应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风睑防控机制,为加快重大创新 工程实施提供良好环境第十五条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采取覆盖全部资 金来源、长周期、整体性的评价考核模式.管理机构采取以项目服务及投后管 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相关决策已履行规定程序,相 关单位和个人勒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可视情况免除其决策和管理责 任.

7、第十六条科技金融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吸收技术、产业、 财务、金融、投资等多领域专家螫与项目评审、尽职调查、项目管理和评估蛉 收等工作.支持银行、担保、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项目企业 提供政银担投组合式一揽子支持.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项目 企业提供战略规划、运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增值服务,帮助项目企业加快发 展。五、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 日。山东省省级“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

8、202315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 项目改革工作方案(鲁科字2023 108号)等文件要求,稳妥做好先投后股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一、功能定位第一条概念释义.先投后股”是指针对特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期 以扶持科技项目为目的,以补助形式“投入”创新主体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 在创新主体创办企业、项目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或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进入稳 定发展阶段后,将所投入的财政扶持资金转化为股权,财政扶持资金投资 形成的股权,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第二条支持对象.支持确定落地我省需进一步打通技术到产品通道的省级 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产出成果,以及科技

9、 大市场、山东好成果等平台遴选发布的科技成果等所属的高校院所项目团 队或科技型企业.第三条坚持原则.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先开展试 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扩大范围,确保“先投后股”取得实效.二、资金支持第四条支持方式.由省科技厅作为“先投后股中先投阶段的主体, 由财政科技股权投资被注资机构或其指定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作 为后股阶段中转换并持有股权的主体.第五条资金来源.在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门额度用于先投后 股”,省科技厅将“先投后股”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会同管理机构 协商确定支持资金金额.鼓励有条件的市安排资金按照省级出资的一定比例予 以跟进支持。积极

10、引导管理机构、金融及社会资本售与投资.第六条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 且一般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第七条经费管理.先投后股”资金在转股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 规定管理,转股后由管理机构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三、组织程序第八条项目征集.项目征集一般按照属地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 责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通过县(市、 区)科技局推荐给设区市科技局,省属企业可直接推荐项目至设区市科技局, 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中央驻管高校、有关省属科研院所可 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第九条项

11、目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管理机构等组织技术、产业、财务、金 融、投资等领域专家评估论证项目的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方向和投资前景等, 出具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第十条项目立项和签约。项目经省科技厅研究确定立项后,由省科技厅、 管理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方权利 义务、项目内容、知识产权归属、资助金额及方式、实施周期、转股条件及时 限、股权转化及退出等事宜.第十一条转股前管理.项目签约后,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省科技厅按时 将“先投后股”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合同书约定组 织实施。该阶段资金性质为项目扶持资金,由省科技厅指导管理机构参

12、与项目 管理和赋能.第十二条股权转化.在项目达到股权转化条件后,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 按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规定对企业开展股权转化,并签订股权投资协议,资金 性质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转股后,由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负责持股管 理、股权退出等工作。达到转股条件不愿意转股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原渠道 退回“先投”资金;未达转股条件终止的项目,按原渠道退回应退回资金.第十三条转股后管理.管理机构负责股权投资部分的投后管理,应定期回 访被投企业,及时跟踪了解项目企业业务经营、股权变动、并购重组等事项, 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交股权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对发现企业经营出现重大 困难或发生重大违约等风睑问题的,应

13、及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告。第十四条股权退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在实现预期盈利目 标、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或达至卜定的投资年限后,可采取股权回购、股权转让 等方式退出.第十五条收益管理。股权退出收回的本金按规定由管理机构滚动使用,投 资收益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形成循环运行 的长效机制。鼓励管理机构对提前退出项目予以收益让渡。四、保障措施第十六条工作协调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管理机构应定期协商推进 工作,研究审议先投后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管 理机构与项目企业应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风睑防控机制,为推进科技成果 落地转化提供良好环第

14、十七条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采取覆盖全部资 金来源、长周期、整体性的评价考核模式.管理机构采取以项目服务及投后管 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相关决策已履行规定程序,相 关单位和个人勒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可视情况免除其决策和管理责 任.第十八条科技金融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功能,吸收技术、产业、 财务、金融、投资等多领域专家螫与项目评审、尽职调查、项目管理和评估蛉 收等工作.支持银行、担保、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项目企业 提供政银担投组合式一揽子支持.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项目 企业提供战略规划、运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增值服务,帮

15、助项目企业加快发 展。五、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 日。山东省省级科技担保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 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 155号)要求,做好山东省省级 科技担保(以下简称鲁科担)保费补贴及风睑辛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自科担是指山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以下简称担保 体系成员)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等科技担保 服务.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费补贴,是指对开展“鲁科担”业务的担保机构给

16、予 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补贴.第四条本细则所称风险补偿,是指对开展鲁科担业务产生代偿资金的 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第五条风险未唯和保费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从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 金中列支,实行总额控制。二、职责分工第六条省科技厅负责提供科技型企业名单,开展鲁科担备案业务匏 核,以及风睑辛M爱和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箕编制、审核、执行和绩效管理。第七条省财政厅负责风险辛槌和保费补贴资金预算保障,批匏下达资金, 牵头资金预箕绩效管理.第八条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担保机构)受省科技厅委 托,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备案”要求,组织告科担”备案审直、风睑*M尝 和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和初审工作.第九条担保

17、体系成员负责审批、提供担保版务,按规定申请备案,加强保 后管理;做好代偿资金追偿、风跄处置和追回资金中财政部分返还工作。第十条参与银行负责审批、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配合做好代偿资金 追偿、风跄处置、追回资金中财政部分返还等相关工作.第十一条支持企业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配合担保机 构开展保后管理及申报风睑*M尝、保费补贴资金等相关工作.三、支持对歙、条件和标准第十二条“鲁科担保费补贴业务支持对歙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中 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厅认可的其他类型科技型企业。告科担融 资担保风跄补偿业务支持对象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 业。早期、初创期科

18、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3 .上年度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纳入“每科担保费补贴和风睑?M会的融资担保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单户企业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担保费率不超过05%年;3 .无知识产权、许可权、个人信用等无形资产之外的反担保措施;4 .担保贷款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不姓产经营等活动,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第十三条“兽科担履约担保风险未唯业务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省科技 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等,重点支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股权

19、投资项目.第十四条省级财政在预算额度内每年给予担保机构不高于担保金额0.5% 的保费补贴,发生资金代偿的,给予担保金额最高20%的风跄补偿.四、保费补贴及风险*HS管理第十五条保费补贴和风险辛联资金当年审核、次年拨付,由省科技厅拨付 至受托担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收到资金后,将资金转付至担保体系成员.第十六条担保体系成员于业务发生次月月底前将申请保费补贴的相关资料 报送至受托担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审核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形成书面报 告、材料清单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于11月底前对报送材料进行集中复 核,根据年度保费补贴申请额度确定下年度预算,次年按程序拨付资金至受托担 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

20、收到资金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转付至担保体系成员.第十七条担保体系成员及时将资金代偿后未追回项目的业务信息和相关资 料报送至受托担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初审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报 告和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年度风睑 *M裳额度预算,次年按程序拨付资金至受托担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收到资金 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转付至担保体系成员.第十八条担保体系成员应建立追偿、抵质押资产处置和不良资产转让工作 台账,在不良贷款追偿或处重收回之日起60日内,将收回的资金扣除诉讼或 交易等相关费用后按照原比例、原渠道退还。第十九条兽科担融资担保业务,设置年度代偿额度上限,单一担

21、保体 系成员告科担年度代偿率超过3%的部分省财政不予风睑*M基五、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省科技厅每年对“鲁科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套取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资金,追偿后不如实报告 和及时返还的,一经老实,收回有关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对发现的违规违纪 违法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涉 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尽职免责机 制,适度提高科技型企业代偿容忍度,对尽职无过的,依法依规免除责任.六、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

22、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31 B.山东省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一、总则第f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 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告政办字(2023) 155号)要求,做好山东省省级 科技保睑(以下简称百科保)保费补贴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保费补贴是指对科技型企业购买自科保”系列产品产 生的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科技型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注册的企业以及省科技厅认可的其他类 型科技企业。第四条省级科技保

23、险保费补贴资金,列入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预算,按 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实行总额控制.二、保险险种的遴选第五条科技保险险种类别包括: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科技研发综合保睑、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责任保睑、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高管人员和关腱研发人员团队健康及意夕M呆睑、特殊人员团队意与害保险和 重大疾病保睑等.第六条省科技厅定期组织科技保险险种征集工作,经省科技厅评估后纳入 “告科保”产品体系。科技保睑险种遴选应具备以下条件:(-)申报的险种已通过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报批或备案,可在山东省 内进行销售;(二)保险公司的保睑费率应当按照合理、公平、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不 得妨碍市场公平

24、竞争;保睑费率可以上下浮动的,应当明确保睑费率调整的条 件和范围;(三)组建专门科技保险业务部门期艮务团队,有专项经营推广计划;(四)申报的险种有助于增强科技型企业产品竞争力,对科技型企业核心 研发人员、技术人员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等提供保障,切实解氐或 分散科技型企业在科研.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环节的风睑.第七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科技领域风险特点,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 式。三、保费补贴支持标准和方式第八条保费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于首年度购买兽科保”产品的科技 型企业,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 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I卜贴总计最高不超

25、过30万元.第九条省科技厅定期开展“自科保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 局组织属地企业申报。第十条保费补贴按年补助,对采用一次强交数年的保险不予补助。同一保 单不得重更申请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四、申报渠道和流程第十一条企业自主选择投保售科保险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缴纳保费.第十二条保费补贴申报遵循以下程序:(-)保险合同到期后,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保费补贴申请,合同期内退 保的不得申请保费补贴;(二)保费补贴申请由县(市、区)、设区市科技局逐级审核后推荐至省 科技厅复核;(三)省科技厅将申报企业资料与承保保险公司进行数据核对,复核通过 的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第十三条企业申请补贴

26、资金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山东省省级科技保睑保费补贴申请表;(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保费支出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三)加盖承保财产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不小呆险费发票复印件等;(四)其他材料.五、资金拨付和管理第十四条省科技厅采取当年审核、第二年拨付的方式统一拨付“告科保 保费补贴资金.第十五条投保企业及保险机构在申请科技保险睑种保费补贴过程中,存在 虚报、截留、挪用、冒领、侵占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级科技计划项 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彳巳罪

27、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十六条开展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加强科技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建 立科技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效率,积极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六、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 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 B.部门解读I关于山东省省级“拨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若干细则一、起草背景和过程为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完 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促进科技-产业-金融

28、深度 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 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等部门广泛征集金融机构、科技型 企业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多次座谈会进行论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 认真研究基础上对相关意见建议予以充分吸收采纳,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拨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若干细则.二、主要原则(-)坚持系统思维,围绕建立薄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 系这一主线,多方发力、系统布局,打通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睑、股 权投资等多元化联动支持体系,实现机构协同、产品互补、功能互促,提升综 合赋能效果,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金融

29、需求.(二)坚持支持早小.注重加大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创新项 目的支持力度,科技股权投资对早期、初创期企业试点开展“先投后股”,省 级财政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给予最高20%的风降M尝,引 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布局创新链前端。( )坚持科学考核.针对科技创新规街口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实行全 资金、长周期、整体性评价考核.对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相关机构及从业人 员尽责无过、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视情况免除其决策和管理责任,降低相关机 构及从业人员“支早支小”顾虑.三、主要内容(-)山东省省级拔投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拨投结 合”功能定位、支持方式、组织程序及保障措施等进行

30、了细化。1 .功能定位.“拨投结合”通过科技项目经费拨一块,引导科技股权 资金投一块,在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示范工程等设置单独方向,对技 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支持,充分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牵引示 范效应。2 .支持标准.财政股权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参股期 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延至10年;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 25% ,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拨投结合”项目支持强度原则上高于同类科技计 划直接!卜助的单个项目平均支持水平.3 .组织程序。省科技厅会同管理机构等组织项目技术评审,管理机构对推 送企业,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投资谈判等工作.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与

31、管理 机构共同确定拟支持项目。4 .先行试点.对于“拨投结合”实施细则,选择部分市先彳亍试点,边试点 边完善,逐步在全省推开。(二)山东省省级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先投后 股”功能定位、支持方式、组织程序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细化。1 .功能定位。突出投早、投小,重点投资落地我省的省级及以上科技 成果,国内外高校成果,以及科技大市场、山东好成果等平台遴选发布的 科技成果等所属的高校院所项目团队或科技型企业.2 .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且一股 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3 .项目管理.“先投后股”资金转股前,性质为项

32、目扶持资金,由省科技 厅指导管理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和施能;转股后,由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负 责持股管理、股权退出等工作.4 .先行试点.选择部分市先行试点先投后股,边试点边完善,逐步在 全省推开.(三)山东省省级科技担保保费补贴及风睑?M尝实施细则围绕打造 “鲁科担品牌,细化和规范了省级科技担保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工作各事项 神呈序.L功能定位。通过“善科担保费补贴和风险不藤,引导担保机构为科技 型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助力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产经 营等活动.5 .支持标准。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得超过05%年,省级财政每年最高给 予担保机构担保金额05%的保费补贴.科技担保风险补偿业

33、务支持对象为早 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资金代偿的,省级财政给予担保机构担保金 额最高20%的风睑他熟6 .组织管理。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资金当年审核、次年拨付,由省科技厅 拨付至受托担保机构,受托担保机构收到资金后,将资金转付至担保体系成 员。(四)山东省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围绕打造“管科保 品牌,细化和规范了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各事项.7 .功能定位.对科技型企业购买“自科保”系列产品产生的保险费给予一 定比例的补贴,鼓励保险机构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创新发 展.8 .险种遴选.省科技厅定期组织科技保险险种征集工作,经省科技厅评4古 后纳入“告科保”产品体系,享受保费补贴政策支持。9 .补贴标准及方式.保费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于首年度购买鲁科 保”产品的企业,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 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I卜贴总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 业同一年度内多个“管科保”产品保费合并计算。保费补贴按年!卜助,对采用 一次逐交数年的保险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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