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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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沃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优良天数比例,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临汾市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完成市定浓度控制指标任务,0,日均浓度不超过165gmO,超标天数W36天。二、管控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三、管控措施(一)开展涉VOCs和NoX工业源管控1 .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问题复交工作。对2024年涉VOCs企业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新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2 .实施其他涉VoCS

2、企业错时生产。环保绩效A级以外的非焦化涉VOCS企业,在高温时段(每日1016时,下同)涉VOCS工序错时生产(降雨天除外,下同)。因连续生产工艺无法错时生产的企业,要在高温时段降低301生产负荷或在管控期间实施涉VOCs设施依法集中停产;降低生产负荷要采取停止VOCS生产设施生产的方式进行,集中停产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为推动清洁运输改造工作,生产车用氢气的焦化下游化工企业(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可与上游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实施同样的限产比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3 .加强焦化企业无组织管控。在产的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绩效评级为A级,不延长结焦时间。严格装煤出焦脱硫除尘设

3、施运行,严控装煤出焦过程烟气无组织逸散。要避开高温时段开展晾炉以及含VOCS的焦油、粗苯等原料和产品装卸作业。高温时段要对厂区绿化带和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温,减少无组织VoCS排放。焦油、粗苯、焦油渣、酸焦油、再生渣等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与输送,煤气净化系统各类储罐、槽、池以及有机液体装车平台逸散的VOCS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并经压力平衡方式返回负压煤气净化系统,或采用燃烧法等深度治理工艺。酚氟废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现场与厂界无异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4 .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立恒焦化焦炉烟囱NOx0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以

4、内。晋南钢铁、通才工贸烧结机头、球团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1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n?以内。熟料企业水泥窑及余热利用系统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11?以内;中条山水泥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前,禁止复产。其他类型企业严格执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汾市联防联控县重点企业排放浓度和排污总量双控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3)34号)规定的排放浓度和排污总量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5 .按时更换活性炭。使用活性炭处理工艺的企业,要按要求储备足量活性炭,5月底前完成一轮活性炭更换,废活性炭要按规范及时转移处置.,并做好购买、更换和处置

5、台账记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6 .定期开展动伸密封点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动静密封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动静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立恒焦化、沃能化工、中石化储油库,要按要求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1.DAR)工作,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并向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对发现的泄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7 .加强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立恒焦化、沃能化工等重点企业要合理安排检维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要避开59月实施;确实无法调整的,应提前向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检维修计划,加强启停机期

6、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排放管控。涉VoCS设备、装置的拆除作业要避开6一8月实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二)开展涉VOCS生活源管控8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作业管控。储油库利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并备案的加油站,避开高温时段进行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未完成的加油站避开8-18时进行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9 .引导公众铺时加油。组织出台非高温时段加油优惠政策,并全面实施,引导公众错时加油,减少高温时段VOCS排放。(牵头单位:县工信局)10 .加强汽修企业管控。使用活性炭的汽修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

7、要按规范及时转移处置,并做好购买、更换和处置台账记录。已完成“活性炭+催化燃烧(分解)”工艺改造的汽修企业,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喷烤漆作业;未完成工艺改造的严禁喷烤漆作业,杜绝汽修企业将喷烤漆工序转移至手续和环保设施不健全的地点实施。(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11 .加强干洗店管控。县城建成区干洗店要避开高温时段从事涉VOCS排放的干洗作业。(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12 .加强重点印刷企业管控。县城建成区印刷企业要避开高温时段从事油印、喷墨等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13 .加强市政施工管控。避开高温时段开

8、展户外涂装作业和县城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作业;建筑工地电焊作业要在集中电焊区进行,并配套收集设施,对高空焊接、大件组装焊接、线性工程定点焊接等无法在室内进行的,要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14 .加强餐饮单位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春饮油烟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巡查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餐饮从业单位每月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台账记录。划定露天烧烤食品区域,不得在划定区域外进行露天烧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环卫中心、各乡镇)(三)实施移动源

9、管控15 .加强柴油货车和国六重型燃气车管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和国六重型燃气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拆除燃气车三元催化器、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等行为。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合理优化中重型货车运输通行路线和时间,对穿行县城建成区运输通道的中重型运输车辆实施科学绕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16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强化县城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禁止使用未备案、未编码登记、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乐昌镇)(四)

10、开展其他管控工作17 .加强县城建成区洒水作业。强化县城建成区重点道路喷雾洒水作业,加密高温时段作业频次,保持重点道路和市区绿植持续湿润。避开高温时段修剪树木、修整草坪,同时对植物开展冲洗洒水作业,减少植物源VoCS排放。(牵头单位:县环卫中心)18 .加强下水道异味管控。严格下水道异味管控,及时冲洗控制异味,每月对存在异味的城市主要下水道冲洗不少于一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四、保障措施(一)细化工作任务。当前,臭氧污染是制约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原因,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涉6污染源管控对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逐一明确管控对象和

11、环节,细化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期限,扎实推进管控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照管控要求,组织制定企业“一企一策”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县大气办审核实施。(二)强化执法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涉。,管控的污染源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把管控要求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走航车、专家团队建议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加大污染溯源和科技监管。要对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收集处理装置、脱硫脱硝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立恒焦化实施驻厂监管,监督落实管控要求。(三)增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第三方

12、“环保管家”专家团队作用,采用VOCs走航设备、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红外热成像仪等监测设备,提升科技治污水平。同时,县大气办要紧盯臭氧浓度变化趋势,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研判情况,适时发布臭氧管控指令,开展应对管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指令要求,积极应对,全面抓好落实。(四)严格督促落实。县大气办要定期调度汇总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对出现高值的区域进行警示,定期对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报请县委、县政府实施约谈问责,督促Ch污染管控责任扎实落地。县大气办要利用走航车、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手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各有关单位落实管控要求的巡查督导,对发现的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本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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