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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医疗机构医院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面深入、持之以恒地开展“红包”、“回扣”问题治理,破除“潜规则”,形成新常态,凝聚正能量,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一)近期目标:通过第三方医院满意度调查发现“
2、红包”线索,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回扣”线索,组织重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遏制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势头,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二)长期目标:把深化“红包”、“回扣”整治工作作为每年卫生计生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创建无“红包”、无“回扣”、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二、治理重点(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便,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即“红包”(二)医疗机构领
3、导及医务人员利用职便,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主要措施(一)深化教育提醒,强化自律意识1 .加强警示教育。一要组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关规定。二要采取发送廉洁行医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廉政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方面的警示教育,坚决摒弃侥幸、法不责众的心理,深刻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收
4、受“红包”、“回扣”不正之风。2 .实行公开承诺。各医疗机构应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拒收“红包”、“回扣”的承诺,全体医务人员要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及省里制订的医药购销管理规定,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3 .定期约谈提醒。各医疗机构要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建立并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
5、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切实防止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杰势1 .完善回访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出院病人回访制度,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红包”专项回访调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拓展增加”是否存在开大处方”以及“是否存在介绍指定院外地点购药的行为”等调查内容。省级卫健行政部门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包括“红包”专项
6、调查。2 .畅通投诉渠道。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 .加强案件查办。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的每一个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查实、件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诿拖延,姑息包庇,坚决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现象。(三)建立责任追究,落实处罚措施1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并严格落实贲任追究。省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中,1年内,医院被反映收受“
7、红包”行为累计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6起(含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被反映收受“红包”行为的数量排名前10名的医院,当年医院评价不合格,连续两年前10名的,医院评审等次下降一个等次。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2 .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医务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
8、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查处“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二)自查自纠。各地各医疗机构要针对医院实际情况,由院领
9、导分片包干,约谈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治理红包回扣政策和本地区本院发生的案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指定医院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回扣”。凡10月底前主动上交“红包”、“回扣”的,可视情节免于处理。(三)注重实效。当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就是落实查处,要从快、从严。评价一个单位和地区整治成效就是看案件查办结果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工作不到位、患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省医疗机构医院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
10、从业人员行为,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患者“红包”和“回扪”,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二、整治内容1.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患者“红包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 .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回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回扣”,一经发现,严肃处
11、理。3 .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 .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三、整治措施1.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5 .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6 .加大对医疔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收受患者“红包”和“回扣”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7 .建立健全
1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反规定收受患者“红包”和“回扣”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惩戒。四、整治时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五、工作要求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8 .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和广大患者的认识。10 各级医疗机构要要立健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反规定收受患者“红包”和“回扣”的医疔机构从业人员
13、,纳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惩戒。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省医疗机构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省医疗机构医院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红包”和“回扣”现象,促进医疗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二、整治内容1 .整治“红包”
14、现象。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现金、有价证券、物品等形式的“红包”。2 .整治“回扣”现象。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商、推销商的回扣。三、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3 .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收受“红包”和“回扣”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工作步骤1.部署
15、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工作步躲。6 .实施阶段。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7 .总结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脸进行推广。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2 .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3 .广泛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4 .加强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努力营造一个规范、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