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玉米)(1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仓储合同(玉米)(16篇).docx(6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仓储合同(玉米)(16篇)仓储合同(玉米)(精选16篇)仓储合同(玉米)篇1存货方:保管方:签订时间:年一月0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品名:2 .品种规格:3 .数量:4 .质量:5 .货物包装:第二条货物骏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O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O方仓库储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 .标的物甲方在乙方仓库储存的钢材(以下简称“材”)品名、品种、规
2、格、数量、质量、包装技术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材明细表)。2 .储存场所2.1 材的储存场所为:材占用储存场所内的储存位置为,面积为:1.2乙方保证储存场所适宜储存材,并承诺将在储存期间内使储存场所始终保持适宜储存材的状态。1.3乙方应根据材的特性、生产厂的计量方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品种、规格、长度等分别进行存放。1.4 乙方应仅在第1.1款规定的储存场所的指定储存位置储存材。除本条第5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1.5 紧急情况下如不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将可能导致材的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将材转移至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储存场所同档次
3、且适宜储存材的地点或储存场所内与储存位置同等条件的其他储存位置,并毫不迟延的向甲方发出存在紧急情况的书面证明以及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书面通知。乙方根据本款变更储存场2. 5.6仓储费;3. 5.7材保险情况;2 .5.8仓单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及乙方公章和经办人员签字。3 .6验收完毕后,乙方迟延出具仓单或迟延办理入库手续,因此导致的材的任何毁损、灭失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储存要求3.1 乙方对材的任何运输应遵守下述规定:3. 1.1运输工具:储存场所内部运输:;储存场所外部运输:;4. 1.2运输包装:;5. 1.3搬运要求:;6. 1.4其他:O3.2 乙方应谨慎妥善保管材。材
4、在仓储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3 乙方发现入库材发生任何锈蚀、损坏、数量减少等异状,乙方应在发现材异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3.4 材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材,并按甲方指示(或甲方事先指定的凭证)及时足额收货、发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分6.1 本合同项下的仓储期间为一年月日至一年月_Ho6.2 乙方应在仓储期间届满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于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提取材06.4 如甲方在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未提取材,应按合同规定交付仓储保管费。8.仓储保管费及其支付7.1 材的仓储保管费为每吨每日一元,除仓储费外,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
5、何其他费用。7.2 仓储费按月结算。7.2.1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发出上月仓储期间的仓储保管费的付款请求书;7.2.2仓储保管费针对当月出库的材按该等材自入库到出库的实际期间计收。对于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在材出库时直接向甲方指定收货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乙方应在付款请求书中扣除相应金额;7.2.3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书后10天内,甲方按照所确认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仓储费。7.3仓储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应以下列笫种方式进行:汇兑(信汇或电汇)、票据(支票或汇票)、现金;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产偿甲方运费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1.不可抗力1.1 1由于火灾
6、、洪水、爆炸、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1.2 2虽然有本条第1款规定,但对于任何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应承担因该等事故导致的违约责任。14 .合同生
7、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 .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翌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第或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 .其他约定事项16.1 材(需/不需)办理商检手续。与材有关的全部商检手续由(甲方/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18.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以背书的方式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仓单上羞章予以确认,
8、且乙方所有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同时发送该第三人。19. 3乙方应在(地点)提供不少于一平方米的办公室壹间供甲方使用。该房间应符合下述条件:O乙方应负责上述办公室的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编码:编码: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仓储合同(玉米)篇3存货方:保管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 .货物品名:2 .品种规格:3 .数
9、量:4 .质量:5 .货物包装: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七条违约责任1.保管方的责任(D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
10、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
11、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7)其它约定责任第八条保管期限从年月0至年月日止。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
12、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度行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第十三条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0存货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编码:保管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13、(签字):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编码:仓储合同(玉米)篇4订立合同双方:保管人:存货人: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1 .货物名称:2 .品种规格:3 .数量:4 .质量:5 .货物包装:或者采用如下表格:I编号I包装I货物名称I品种规格I数量I质量I第二条货物包装:1.存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
14、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笫四条保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1 .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脸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烫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 .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脸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3 .聆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
15、责。货物联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基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保管人的责任:1 .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2 .对危险物品和
16、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3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4 .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存货人的责任: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17、6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1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2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3 .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
18、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其他:保管人:(公章)存货人:(公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仓储合同(玉米)篇5存货方:保管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
19、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1 .货物品名:2 .品种规格:3 .数量:4 .质量:第二条货物包装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第四条保管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止。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1 .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照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烫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
20、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3 .验收期限为一一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险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
21、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保管方的责任: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2 .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3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
22、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4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存货方的责任: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6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1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
23、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2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3 .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4 .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第十条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陵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第十一条
24、其他约定保管方:存货方: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一月_0年月_B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仓储合同(玉米)篇6甲方:乙方:第一条仓储物品名品种规格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如空格不够,可另外增加)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地点: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保管期限自年月一日至年一月日止。第八条仓储物损耗标准及计算办法: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
25、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人名称: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一方法和时间: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元。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时间与方式: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保管人:存货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仓储合同(玉米)篇7合同编号:寄存入: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
26、箱:保管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仓储物编号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
27、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二、保管场所1.o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三、保管方法1 .2 .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3 .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4 .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5 .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
28、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四、仓储费用1.保管人提供仓库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整。6 .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操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7 .保管费元(人民币),转仓费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投运费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元(人民币)。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保管费总
29、额为:保管费用一律以(方式)支付。开户银行:银行账号:8 .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9 .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五、保管期限1.保管期限年,从年月0至年月0止O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仓储合同(玉米)篇8编号: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
30、条存储货物的情况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二条存储货物的货权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第三条货物的脸收入库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跄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费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
31、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第五条货物出库手续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羞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第六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费率标准1,仓储费元/吨天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3、卡车卸车费元/吨。4、入库券元/吨。5,
32、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OO另加元。6、货权转移费元/吨。第八条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枇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第九条各方责任1 .甲方的责任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货物的费由甲方承担。2 .乙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D双方协商一致同意;(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
33、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34、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仓储合同(玉米)篇9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第二条货物包装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第四条保管期限自一年一月B至一年一月一日止。第五条验收项目和
35、验收方法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费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脸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3、险收期限为一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
36、均以运揄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险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保管方的责任: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
37、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存货方的责任: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1、违反
38、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3 .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第十条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39、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仓储合同(玉米)篇10仓储物流协议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货物描述1.1 产品名称:榔壳纤维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
40、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脸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破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土%o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
41、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第四条、配送服务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较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东外环业务。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5.1 收费标准:5.1.1 仓库租赁费每天按元/吨
42、计费;5.1.2 装卸费按元/吨计算;5. 1.3过磅费按元/吨(一进一出)。5 .1.4单车运揄在吨(含)以下按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一清池”或“坊子库一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6 .2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第六条、双方责任1.1 甲方责任:1.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1.1.
43、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1.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1.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1.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1.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1.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1.2 乙方责任:6
44、. 2.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7. 2.2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8. 2.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9. 2.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6.2.5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6.2.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6.2.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
45、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违约处理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第九条、合同期限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9.2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9.3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羞章后生效。9.5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9.6 本合同附件
46、共张。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仓储合同(玉米)篇H存货人: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保管人:签订时间: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1,货物品名:O2, 品种规格:o3,数量:O4、质量:O5,货物包装:o6、件数:07,标记:O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七条违约责任1.保管人的责任(D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