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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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和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统一领导、步调-致、反应快速、救援科学的原则和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

2、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汾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和部门,按照各专项预案执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比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事故分级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1)。2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2.1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见附件2)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

3、故应急指挥机构、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企业应急组织等组成。(市指挥部成员联系表见附件3)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2.2 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4)2.2.1 指挥部组成市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汾阳中队、市人武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市气象局、市卫体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

4、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科局、市文旅局、各电信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市供电公司、各商业保险机构、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2.2 指挥机构职责(见附件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视情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卜.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治安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应急救援工作组。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救援实际,对应急救援工作组设置情况进行调整。2.3.1 综合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

5、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汾阳中队、市人武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市气象局、市卫体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科局、市文旅局、各电信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市供电公司、各商业保险机构、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2 抢险救援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主要

6、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等,市直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职责:组织灾情侦察,参与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根据现场救援实际,提出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给予支援的请求。2.3.3 技术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事故由相关部门从各行业领域抽调有关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等相关专家组成职责:掌握、研判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组卜.设专家组。主要任务:

7、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的措施,为救援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2.3.4 医疗救护组组长:市卫体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卫体局、市医疗集团、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职贵: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负责伤员现场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请求调配上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渊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2.3.5 环境监测组组长: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制

8、定事故造成的大气、水源或土壤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6 治安警戒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事故人数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组织疏散群众和安置区域治安工作;依法做好前期调杳取证、调解疏导工作。2.3.7 传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等职责: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电信公

9、司(移动、联通、电信)、市供电公司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组织救援物资、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2.3.9善后工作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卫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商业保险机构、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职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3风险防控市应急管理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内安全风险,对风险进行分级,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督

10、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汾阳市风险评估报告见附件5)4监测和预警4.1 监测市应急管理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与能源、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共享机制。4.2 预警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安全监测网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收集有关信息,确保监测数据信

11、息完整可靠。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收集到的各类生产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相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和企业,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险情信息和事故隐患,经研判,有发生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经研判,有可能造成1至3人伤亡的,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指挥部后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应上报市政府。可能造成3人以上伤亡的或影响到周边

12、人员安全的;事故扩大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并通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储备单位、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控制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关人员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等。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必要时组织人员逐户通知。4.3 预警行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可能导

13、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做好响应准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预警信息,向市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提出预防措施建议;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应向市指挥部提出提升预警级别的建议。4.4 预警解除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经研判,确认险情已经消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立即解除预警。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报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以上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还应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14、上级有关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上级有关部门。紧急情况的,在按上述规定报告的同时,可直接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事故报告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初步估计宜接经济损失;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应先使

15、用电话快报,30分钟内补报全面的文字报告。电话快报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5.2 先期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指挥部办公室应建议市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成立市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6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6)6.1 响应机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员情况、危害后果及紧急程度,响应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启动响应后,市指挥部各成

16、员单位应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信息通报、发布和通信联络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6.2 三级响应6.2.1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7)6.2.2 启动程序(1)接到事故报告的市直有关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市指挥部,提出启动三级响应的建议,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3)市指挥部确认后,启动三级响应,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4)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5)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事故单位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6)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救援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告市指挥部。6.

17、2.3行动措施接到事故报告的市有关部门根据掌握的事故信息和市指挥部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听取事故单位报告,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协助企业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6.3 二级响应6.3.1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7)6.3.2 启动程序(1)接到事故报告的市有关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3)市挥部确认后,启动二级响应,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4)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5)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18、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6)指挥部办公室将救援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6.3.3 行动措施市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事故信息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听取事故单位报告,协调调集本市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市指挥部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明确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及组成人员,并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立即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

19、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市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救援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6.4 一级响应6.4.1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7)6.4.2 启动程序(1)接到事故报告的市直有关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

20、,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3)市指挥部确认后,启动一级响应,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4)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5)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6)指挥部办公室将救援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6.4.3行动措施市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事故信息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听取事故单位报告,协调调集本市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市

21、指挥部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并根据事故情况明确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及组成人员,并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各应急工作组立即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市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吕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市指挥部应报告事故情况及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吕梁市政

22、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后,市指挥部应移交指挥权,并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吕梁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做好有关工作。6.5 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6.6 应急结束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批准后,市指挥部应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6.7 工作要求市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要认真履行指挥职贵,指挥部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等要指定专人记录,市指

23、挥部命令、会议纪要和图纸资料等要妥善保存。事故现场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市指挥部指令,对于延误或拒绝执行命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指挥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抢险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参与制订抢险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根据抢险救援方案和现场指挥长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对继续救援可能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

24、、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市指挥部可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在事故风险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市指挥部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的,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应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7事故应急处置相关保障工作(附件8)8后期处置8.1 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8.2 保险理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商业保

25、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8.3 事故调杳和评估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较大以上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府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评估各项工作。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杳,提出防范措施,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评估。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9附则9.1 宣传、培训和演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26、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指挥部办公室及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等常识;会同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两年组织次综合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评估。9.2 奖励与责任追究在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抢救涉险人员有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成效突出,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

27、人,由市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未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中临阵脱逃、盗窃挪用贪污抢险救援资金或物资、阻碍抢险救援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进行破坏活动,或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3 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9.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6日印发的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汾政办发(2018)6号)同时作废。9.5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9.6 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2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3 .汾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表4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5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6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7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8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保障9 .汾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评估报告10 .汾阳市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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