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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建立健全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全面、迅速、有序地对森林草原火灾进行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有效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负,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V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
2、预案长治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B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 适用范围本侦案适用丁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1.5 火灾分级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按照受害面枳、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2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及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武部主官,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贡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林
3、业局、昼气象局主要货货人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警沁县中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沁县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沁县分公司等有关堆位分管负责人。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主要负货人兼任。(森防指组织机构及职贡见附件2)县森防指及办公室负成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
4、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乡镇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2 现场指挥部为高效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耍,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现场指挥部的设立。现场指挥部设在事发现场周边适当位置,县人民政府负货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也可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讯车辆上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一人,由县森防指临时任命;现场指挥部下设九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组、扑救组、人员转移安置.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医学救护组,火案侦破组、专家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可吸收乡镇指挥部人力
5、和救援队伍人通组建。(县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费详见附件3。)2.3 现场临时党支部为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成立临时党支部,支部日记由指挥长担任,副书记由副指挥长担任,委员由支部书记提名:党小组由指挥部九个小组组长兼任;其它救援队以编制成立临时党支部(三个正式党员以上)。主要职员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所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贡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抢险救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风险防控县林业局负货时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对林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输供电线路及油气管道进行检查。建立健全
6、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制度,建立完善林区、村庄、重点单位等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贪任看护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县森防办负责综合协调,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工作。4监测预警4.1 火情监测县林业局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开展全天候、多方位、立体式监测,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对上级要求核实的热点信息,县森防指要及时组织域层单位进行核杳反馈。4.2 火楮预警根据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将森林火脸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各级别含义及预警措施
7、见附件4。县森防指要通过与气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信息(包括微信、微博)等柒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检色、黄色预警信号。蚯色为较低火险等级,不进行预警信号发布。4.3 预警解除当预警范用内日降水量达到5*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日降水量达10亳米以上或连续两日降水量均在5皂米以上时,解除预警,各项响应工作快更常态。4.4 处置与救援5.1 信息接报森林火情报告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全县境内的森林远程视嫉监控点、人工瞭型哨、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拨打119、12119、03557023230报警。形成森
8、林草原火灾后按照分级负贵原则逐级上报有关信息。5.2 核杳及报送县森防指办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m进行核查。确认发生森林火灾后,应立即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上报,火灾威胁到重要保护目标时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组织扑救。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信息,县森防指办应立即通知乡、镇森防指办组织核查,乡、俄森防指办要在接到热点信息后的30分钟内向县森防指办反馈核杳结果,县森防指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办报告核查情况。县森防指办公空接到乡、镇森防指办公室的火情报告,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办公室。(1)本县与周边县(区)行政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
9、2)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3)当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或胁居民区和重耍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5)市级以上森林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发生的森林火灾。5.3 火情早期处理森林火灾发生后,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和巡护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火灾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乡、镇政府和林业等部门要立即组织扑火力量进行处巴。县森防指办根据火灾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立即组织救援力任赶赴火场,必要时首先考虑使用航空灭火等现代化扑救手段。5.4 应急响应5.4.1 分级应对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应对的原则,县人民政府负贲本县行政区域内一般森林草原火灾
10、的应对:负贡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乡、镇政府负贡在火灾发生后,第时间组织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5.4.2 分级响应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扩大级)共四级。发生火灾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困措施见附件5。)5.4.2.1 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乡、镇森防指要立即响应,同时启动乡、镇级预案进行应对:县森防指办公室抽调工作组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5.422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副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县森防指要立即响应
11、,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5.423二级晌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森防指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县森防指要立即响应,指挥长进入火灾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协调、指挥组织火灾扑救工作。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本级响应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现场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专家工作组:应迅速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救方案。(2)县森防指办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和各类通信手段,发布火灾现场信息。(3)根据火场情况、发展态势及受害森林面积,现场指挥部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必要时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
12、火指挥部调派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增援.(4)当火情研判符合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情况时,县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应扩大应急,立即上报长治市政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建议启动上级预案应对。542.4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应急程序如下(1)县森防指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并请求支援,同时建议启动上级预案应对。(2)在做好二级响应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森防指向上级森防指移交指挥权并在上级森防指的指挥下,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5.5 应急处置火灾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及事发乡、镇根据工作要求,采取以下处置措施。5.5.1 火灾扑救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
13、业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部队、消防大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并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必要时可发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工作。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5.5.2 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询保人
14、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保障。5.5.3 救治伤员组织医疗卫生力室开展火场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工作。必要时,将重伤员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施救。5.5.4 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5.5.5 保护重要目标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重要电力设施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成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5.5.6 信息公开根据处置进展情况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
15、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557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村两级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和当地群众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货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明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5.6 响应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
16、量为主,驻地武警部队、消防大队、民兵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紧急时,县森防指应向市森防指提出请求增派扑火支援力量。6.2 通信与信息保障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符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启动县级层面响应时,县森防指协调通信公司设立临时基站、调集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保证公共移动通信网络救蛊火场指挥区域。县林业、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火情调度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6.3 救灾物资保障县发改局要加强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
17、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乡镇扑火需要。乡镇森防指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6.4 技术保障气象部门为扑火救援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区域风向风速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县森防指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完善关键专业专家配备,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混靛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6.5 救灾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将森林火灾扑救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将森林防火基训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火灾所需
18、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财政局负费及时支付经县森防指协调扑火发生的物资供应、人工增雨、医疗救助、火灾评估等县级扑火救灾费用。依弁县财政解决有困难时,由县人民政府谙求市人民政府给予支持。7后期处置7.1 火灾评估县森防指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过火而积、受宙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7.2 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与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
19、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要向市森防指和县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7.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怯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堆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事故中组织扑救不力失职渎职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8恢灾与重建灾后恢匆与重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贵。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史重建计划,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乡镇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需要省、市政府援助的,由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请求。9附则1.1 宣传、培训和演练预案发布实施后,县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预案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
20、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乡(镇)森防办每年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员和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熟悉预案流程,规范应急程序,提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1.2 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3 预案解择本预案由长治市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货解释。1.4 位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8年12月4日沁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沁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Pflft:1-沁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2 .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合与职员3 .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贵4 .沁县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5 .沁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