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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洞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19号)和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分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任务的通知的通知(临教基函(202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洪洞县地处山西省南部,是全省人口第一大县,全县总面积1494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325个行政村、80余
2、万人,有多个人口达5000人或万人以上的行政村,是临汾市的教育大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75所,其中,公办学校249所(含完全中学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单办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12所,完全小学154所,教学点67个);民办学校26所(含十二年一贯制2所,完全中学1所,单办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6所,完全小学1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8836人,公办学校学生46655人(初中11995人,小学34548人,特教学校112人),民办学校学生22181人(初中9737人,小学12444人)。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乡村出现空心化,农村适龄儿童持续减少,全县学校布局总体呈
3、现点多、规模小的特点。154所完全小学中,百人以下学校75所,占比48机67个教学点212个教学班,班容量不足3人;53所小学上年招生不足10人,7所小学、19个教学点一年级无生源。合理优化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是我县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的一项政治任务。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县,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精干、管理科学、办学效益明显的教育发展格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积极稳妥推
4、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三、实施原则(一)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撤并、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使全县80%以上的小学集中到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集聚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的原则。结合洪洞人口分布、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实际,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城区片区(东城区和西城区)、赵城工业园区、甘亭工业园区、广胜寺景区、万安镇等五大区域进行科学规划。(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按“一乡一策”、“先初中、后小学”的工作模式,通过先建后撤、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等工作举措,把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实到位。四、整合办
5、法(一)初中学校向五大区域聚集。(二)利用撤并后的初中教育资源,将小学集中到原乡镇中学校址,设立寄宿制小学。对原撤并乡镇所在地村学校和规模较大村学校,予以保留。(三)原则上一个乡镇一所寄宿制小学,一个区域1所初中学校(城区、赵城镇除外)。五、规划内容(一)按照规划办法,经过三年优化,到2023年,撤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5所。2021年,初中撤并(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小学撤并50所、教学点67个;2022年,初中撤并(含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撤并29所;2023年,初中撤并(含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小学撤并14所。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民办学校的布局优化工作
6、同步实施。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结合民办学校年检,到2023年,撤并4所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不达标民办初中学校。(三)伴随我县城镇化进程及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变化情况,学校布局可适时适当进行微调。六、效益分析以公办学校为例,完全小学从原来154所整合为69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213人提升到511人;初中学校从原来的27所整合为10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444人提升到1199人。优化学校布局后,多数小学为2轨或以上,多数初中为6轨以上。通过3年时间的优化布局调整和新建改扩建部分学校,到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102所学
7、校,其中:小学83所(公办69所,民办14所);初中18所(公办10所,民办8所);特殊教育1所。学校布局优化有利于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教师资源配置,开全课程,促进素质教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育经费集中使用,改善办学条件,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七、实施步骤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调研,摸清底数(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20日)。重点摸清全县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中小学教师与学生人数、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状况等情况。第二阶段:征求意见,形成方案(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5月上旬
8、)。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洪洞县中小学布局优化方案。形成各校整合工作实施细则。第三阶段:科学安排,分步推进(2021年5月中旬至2021年8月底)。按照“成热一处整合一处的原则,认真落实学校整合工作实施细则,有序推进中小学撤并工作。第四阶段:分期验收,认真总结。按照学校布局优化总体规划方案,分别于2021年、2022年、2023年第四季度对当年的布局优化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尤其要做好2021年的总结验收,为后期扎实推进奠定基础。八、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中小学优化布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洪洞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面协调、组
9、织实施全县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高红安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上报、协调解决等学校优化布局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贡:县纪委、监委:做好学校优化布局期间的督查、督办及学校优化布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查处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扶贫资金,支持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县教育科技局:做好教师、学生分流工作,制定“一校一策分流方案;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注重协调沟通,满足教师的合理关切;加强学生分流管理,撤并学校学生流向公办学校。成立工作专班,分区推进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强化寄宿制学校服务管理;规划好寄宿小学和公办幼
10、儿园。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做好编制规划工作,切实保障寄宿制学校的稳定运行。县自然资源局:把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标准核定用地位置和面积,减免学校建设项目的相关费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县公安、交通部门:抓好服务于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强化督查,清查无证无牌车辆,消除安全隐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师生就近享受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支持与援助,负责矛盾纠纷
11、排查和调处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县供电支公司:做好学校电力增容及用电安全保障工作。洪洞华泗恒富燃气有限公司:做好燃气管道铺设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推进学校优化布局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妥善解决因学校布局优化引发的其他问题,维护安全稳定。(二)强化规范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属于公共教育资源,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继续用于举办公办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等。确需进行转换和变更的,要在确保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教科局备案后,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得资金经县政府同意后主要用于本乡镇、村的基础教育等工作。相关撤并学校要认真做好资产的统计、登记造册和交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布局优化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广泛宣传集中办学的优势和重要意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针对群众难点和痛点,拿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圆满完成我县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