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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加I蟠嬲随业化发展的若干意JD的起草说明天台县司法局:我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对现行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扶持政策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制定的基本情况(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适应新的政策体系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2023年1月16日公告第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根据台州市去年新出台的几个重要工业扶持政策意见,我县急需对现行的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出台相关政策。2、适应政策整合优化需要。工业扶持政策是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一项
2、重要政策。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已施行二年。去年底,县政府出台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天政办便函(2023)17号),旨在缓解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带来的新需求。3、适应政策绩效评价标准提升需要。根据天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涉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天财绩效(2023)3号),由第三方中介机构于2023年12月13日形成天台县20202023年工业政策绩效评价报告,提出政策调整建议。(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1、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3、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如何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集群化和绿色化发展,其核心是发展新质生产力。2、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抓手,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制造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优势。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数实融合,打造以“未来工厂”、产业大脑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3、紧紧围绕到2025年底,实现“五年三个翻一番,总量挺进千百亿”目标,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4、以打造优质企业梯队为目标,推动“百强”工程、企业达标晋级工程、名家战略工程,倡导高效
4、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三强一制造”质量提升,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辉煌。5、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工业经济裂变跨越发展的杠杆作用,合理统筹资金安排,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若干意见包括七个部分,共25条。第一部分: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共6条)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加快产业大脑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小微园数字化建设。第二部分:加快千百亿产业裂变跨越。(共3条)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加大企业创新争优扶持;加大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第三部分:打造优质企业梯队。(共5条)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争当
5、“冠军”;推动“百强”工程;推动达标晋级工程;推动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推动名家战略。第四部分:倡导高效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共3条)引导加大制造业有效投资;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引导制造业平台创星升级。第五部分:促进“三强一制造”质量提升。(共5条)提升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品牌经济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笫六部分:加强服务企业能力。(共3条)加强行业协会(产业平台)发展;加强助企精准服务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第七部分:附则。对该若干意见的扶持对象、扶持额度、不能享受扶持情况、施行时间、相关文件废止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政策实施的规范性
6、和可操作性。(三)新旧政策主要差异:1、新增:支持“新注册成立且符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项目的企业,按入统新建项目当年实际支付投资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或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企业上规后”,按销售收入首次跨越一定层次的奖励;支持“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国家标准贯标认证“企业的奖补;支持”制造业企业或工业设计企业获得国内外设计大奖”的奖励;支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奖补;支持“按橡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环保设施改造企业”的奖补;支持“新取得属于创新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国内上市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中药提取物备案号”的奖补;
7、支持“粉尘涉爆企业涉粉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奖补等内容。2、调整:提高对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投入补助;规范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级认定的补助;将原政策对列入省级行业产业大脑建设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改为“列入”与“项目建成后”两个阶段实施补助;将原政策首次月度上规企业以年度为时间期定额奖励,改为按季度实现升规入统“越早扶持额度越高”的补助方式;规范明确了首次入驻小微企业园的工业小微企业租金扶持办法等内容。3、删除:(1)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政策内容征求意见,删除原政策第八条“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版)”开发应用等内容。(2)根
8、据无现行上位文件支持,删除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园的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入驻企业首次实现“小升规”、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次评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给予小微企业园平台补助;列入国家级、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补助等内容。(3)根据相关工作上级不再开展或已变更新项目内容,跚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绿色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省级食药物质试点企业、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等内容。(4)根据工业政策绩效评价报告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删
9、除通过商标或地理标志途径取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能源计量示范工程、全国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国家级计量科技创新基地;签署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的实验室;新成立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和县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办经费等内容。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一)起草过程:2023年12月29日,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经信局于2024年1月8日提交了“修订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发(2022)32号)政策内容”的提报表,申请立项。2月22日,县经信局下发关于征求工业经济奖励政策修订意见的函,集中征求县人民法院、县发
10、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县税务局、县“亩均办”等主要部门对“新一轮”政策的修改意见。3月29日,县府办下发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7号)文件,批准立项。期间,经过深入学习调研,借鉴周边县市(区)好的政策经验作法,根据查阅上行政策依据,在原政策基础上,结合天台县2020-2023年工业政策绩效评价报告政策调整建议以及前期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通过对政策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的调研论证,同时作出政策调整后的经费支出情况测算,几经修改完善,形成初稿。文件由县经信商务局综合科负责牵
11、头起草汇总。5月30日,县经信商务局通过政务办公OA系统、微信工作群向17个主要涉企部门、15个乡镇街道、7个工业行业协会以及10家上市公司、民营工业“二十强”企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名)(代拟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征求时间:5月30日-6月5日)。6月6日下午,召开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长参加的集体讨论会,认真系统地就政策可行性、绩效性以及地区间平衡性,进行反复推敲、完善。6月11日晚,县经信商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开展研究讨论,确定政策意见初步方向,形成当前征求意见稿。(二)制定依据:该文件依据(国家级:2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
12、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省级:21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2023年1月16日公告第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59号)、淅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浙
13、政办发(2022)6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5号)、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淅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浙经信投资12023)182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标准化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3)8号)、中共淅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市监党委(2024)13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关于印发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淅市监竞争(2021)6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9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淅市监知(2023)10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淅江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国家试点工作方案暨确定首批国家重点试点单位的通知(淅市监知运(2023)13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国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3)15号
15、)、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3)22号)、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淅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知(2023)1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淅江省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4)5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的通知;(市级:6件)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激发质量提升活力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6、台政发(2023)22号)、中共台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融办(2023)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1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2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台政办发(2023)36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市监知(2019)7号)等文件精神,在原有
17、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2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天政办便函(2023)17号)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新增和完善,形成本文件。政策内容主要涉及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4个部门。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第一阶段)5月30日-6月5日,我局通过政务办公OA系统、微信工作群,就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名)(代拟征求意见稿)向相关主要涉企部门、乡镇街道、工业行业协会以及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意见征求,共收到意见7条,采纳4条,不采纳3条。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