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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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1*10;多选2*5;判断2*10A/B卷考点简答5*3;案例45(1问3分)满分10+10+20+15+45=100选择考点:1 .民事行为的能力和效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18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的未满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效力:完全: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限制

2、: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或符合其自身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超出范围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事后追认。无: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按份共有:自由转让,其他共有人享有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整体处分由2/3份额共有人同意;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重大的修缮和处分行为需经由全体共有人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分割,但有 重大理由或共有的基础丧失情况下可以请求分割。2 .共有关系:共有关系下所有权的转让:特别取得方式:善意取得(1)转让人无权处分(2)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3)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4)以合理价格转让(5)登记或交付(物权客体是

3、动产或不动产)3 .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意思表示)要约:也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是希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迟到/迟延(1)迟延:迟发、迟到(超过承诺期限)迟延的承诺原则上视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同意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2)迟到:未迟发而迟到(期限内发出,但因各种原因未到达)迟到原则上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的为新要约(失效)。合同成立:承诺生效即合同成立。4 .先履行抗辩权I(主张当事人为后履行一方)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方可拒绝其

4、相应的履行要求。扩:(1)同时履行抗辩权:主张当事人为双方双务合高,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不安抗辩权:主张当事人为先履行一方;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转移财产、抽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5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和损益分配: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顺序为先企业,后个人。(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大小,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

5、等理由拒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损益分配: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以下顺序。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平均分配*不得按照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区别有限合伙)6 .法定公积金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o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法定公积金提超过25万,那么公司可以将法定公积金中超过25万的部分转增注册资本。7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公司在分配完当年税后利润之时,要提取利润的10

6、%划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中C金额若达到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时则可以不提取。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的话,则应当用当年的利润弥补。8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抗辩权:对抗自己履行义务的权力。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观因素)(1)权利人提起诉讼分期请求延期(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部分履行制定清债计划(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J担保*时间:诉讼时间进行中9.物权变动中的登记:物权变动的登记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属于非许可类登记。10 .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转让:权力转让:合同权利转让

7、,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义务转让: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做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IL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义务;(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

8、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2.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章程的自制范围(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1.法律的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行政/地方法规)规章(部门/地方规章)种类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

9、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直属机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常委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法律:法法规:条例、地条例规章:办法/决定、地决定一地方人民政府2 .代理权的滥用:(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行为。法律后果: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2)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3 .共有荚国:(1)按份共有:按份享有所有权。各自的份额自由转让;共有物的共同处分:2/3以

10、上共有人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费用由内部按额分担,随时分割C(2)共同共有:不分份额享有所有权。夫妻共有、家庭共有;重大修缮、处分行为由全体共有人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分割,但有重大理由或共有的基础丧失情况下可以请求分割。4 .善意取得:(1)转让人(处分人)无权处分动产必须是占有委托物自愿交付他人占有(基于合同和共有关系等占有)占有脱离物(遗失物、盗赃物等)不适用(2)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3)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不知情、无重大过失)(4)以合理价格转让(不要求现实的支付完毕)(5)登记或交付(物权客体是动产或不动产)应登记的登记,不需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5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11、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实际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报酬等)(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6 .合伙企业损益分配: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以下顺序。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平均分配*不得按照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区别有限合伙)7 .合伙人退伙(什么条件?哪种?):协议退伙退伙自愿退伙-通知退伙L法定退伙一一当然退伙.一除名协议退伙:合伙企业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间限时的声明退伙,合伙人在下列情景出现时,可声明退伙。(1)合伙协议

12、约定的退伙事由发生;(2)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是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通知退伙:(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3)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当然退伙:并非基于合伙人自愿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事由而退伙。(下列之一)(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除名退伙:合伙

13、人有下列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其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当其接到通知之日,除名生效,退伙。*对除名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8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力:(1)自益权(资产收益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转让权。(2)共益权(参与管理权):股东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会议召集请求和召集权、知情权、提起诉讼权。具体内容:(1)股东权利表决权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

14、东大会时,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股东权利查询权(知情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和会计账簿。(会长报账)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上述除会计账簿以外内容+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报受L表决权: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分红权:股东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利润,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有份额的除外。新股优先认购权:股东有此权利,除非股东大会在发行新股时通过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的决定。9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人的身份: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15、10 .公积金盈余(税后利润)/资本(资本中直接转化):盈余公积金:(1)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2)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曲提取,当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资本公积金:(1)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2)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3)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驰为限。简答考点:L第一章:诉讼时效的中止(1)客观因素(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无关)(2)不可抗力、其他障碍(无法定代理人、无继承人、权利人被控制)(3)无民事行

16、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4)发生时间: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暂停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2.第三章:合同法合同解除和违约方式承担/合同的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双方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法定解除(单方行为)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或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解除合同行为无效。(1)因不可抗力不可实现;(2)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迟履行债务,经催之在合理期限仍不履行;(4)一方延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

17、为导致合同不能实现;(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货运合同/承揽合同)违约方式:(1)预期违约:合同成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肯定而明确的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默示预期违约)。(2)届期违约:指履行其届至或届满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违约金定金订金为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非合同违约责任生效后的违约责任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重在补偿数额可能会超过实际损失重在惩罚合同担保责任并未担保收受定金方双倍返还收受订金方仅返回订金交定金方违约不可追索定金交订金方可追索订金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不得重复适用合同继续履行

18、:(不确定)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如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1)存在违约行为(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3.合伙企业解散事由:(了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4.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1

19、)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0驰以上的股东请求时;(2)监事会提议召开时;(3)董簟监事会一二1/3的董事提议。5.董监高和发起人股份转让权的限制:(1)公司董监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是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案例考点:L诉讼时效计算:诉讼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般是从发现那一天起3年有效期。(普通诉讼时效)中止后,中止的效益暂停,暂停后,诉讼时效期间6个月。中止是消散后继续算(现在为6个月),中断是三年。?课上记的是这样2.所有权、抵押权生效、设立的实质要件/法律行为是哪些?(1)所有权:物权围绕所有权为中心展开,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物享有独占性的支配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一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因法律文书/征收决定导致物权变动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继承或遗赠导致物权变动继承或遗赠开始时发生效

21、力;* 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一合法建造、拆除房屋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动产交付+登记不动产登记三种一基于事实、公法行为、法律规定;离婚物权变动公法行为;法律规定继承不受登记交付影响。(2)抵押权生效:根据抵押物性质不同,抵押权生效的方式也不相同。动产一抵押合同生效时权力生效,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不需要交付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一登记设立并生效。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实现:(1) 抵押权有效存在;(2)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方法:折价、拍卖、变卖。实现后果:价款债权的部分,归抵押

22、人;价款债权的部分,归债务人清偿。3.合同效力可撤销的合同、撤销的有效期和计算方法:可撤销合同: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特征:(1) 欠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要件;(2) 合同的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实现;(3) 可撤销合同在违背撤销前,仍有效,一旦撤销,则从行为开始时无效;(4) 合同可以由撤销权人请求撤销,也可由撤销权人请求变更,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1)重大误解(2)4.合同的转让/解除: 合

23、同的变更:主体不变, 合同的转让:主体变化, 条件:转让权利, 概括转让,显失公平(3)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变更;条件双方同意。合同不变;通知对方;转让义务,征得双方同意;双方同意。合同的解除:(1)协议解除(双方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法定解除(单方行为)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或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解除合同行为无效。(1)因不可抗力不可实现;(2)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 一方延迟履行债务,经催之在合理期限仍不履行;(4) 一方延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实现;(5)法律规定的其他

24、情形(货运合同/承揽合同)箍安抗咽:成立要件:双方互负债务;一方有先给付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债务已届清偿期;他方有难给付之风险。行使:发现行使抗辩权的法定事由通知对方中止合同履行提供担保继续履行未提供担保解除合同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转移财产、抽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6 .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出资转入合伙企业时,就构成企业的财产7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义务:(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

25、定的除外。(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损敏图: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以下顺序。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平均分配1 不得按照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区别有限合伙)9 .合伙人的权利:(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

26、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10 .财产份额继承:(1)继承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3)如果继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或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IL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

27、、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出资比例二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利润分配:(1) 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 提取法定公积金,应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 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4) 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12.公司股东/股东会的权力:股东权利:表决权、分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

28、异议股票的回购请求权、知情权股东会权利(职权):理解/掌握部分(1)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监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3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

29、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和会计账簿。(会长报账)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仅查阅):上述除会计账簿以外内容+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会长在报名)14 .公司中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股东内部转让自由对方不是股东的转让,需要全体股东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章程约定的一定是错误的。15 .股东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利益受到损害针对公司董事、高管:书面请求监事/监事会提起诉讼原告:公司,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公司诉讼。针对监事:书面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原告: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诉讼。针对他人: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参照上述程序.股

30、东代表诉讼:上述主体拒绝起诉,怠于起诉(接到30日未起诉)或事态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严重影响公司利益股东代表起诉。代表资格: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诉讼当事人:股东责任人公司原告被告第三人胜诉利益归属: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股东请求获全部或部分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参加诉讼支付合理的费用。股东直接诉讼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告知公司)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合同可撤销股东都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

31、1 .合同效力:无效的: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效果。种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一无法经过当事人补充补正行为使之有效。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可撤销合同: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特征:(1) 欠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要件;(2) 合同的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实现;(3) 可撤销合同在违背撤销前,仍有效,一旦撤销,则从行为开始时无效;(4) 合同可以由撤销权人请求撤销,也可由撤销权人请求变更

3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种类:(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指欠缺有效,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尚未确定,有待有权人追认或拒绝来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1) 合同虽已成立,但欠缺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的要件,合同效力不确定,也非无效,也非有效。(2)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有权人的行为有权人追认一有效;不与追认一无效。种类:1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定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2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3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

33、分他人财产的合同。4 .公司特别表决事项:(解释了解即可)(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

34、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 .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贼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其他合伙人。6 .公司法募集比例:最多35%07 .法律关系客体:物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是自然物或劳动创作物。广义的物还包括货币和有价证券;行为:债权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专利、商标等(区分客体和载体);人格利益(人身利益):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公民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荣誉、身份等;此外还有权利、如物权法中的权利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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