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与中国政府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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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选购协议与中国政府选购【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政府选购,G政府选购协议以及中国政府选购现状的简要介绍,提出了我国应当对广政府选购协议实行一种主动的看法,完善我国的政府选购制度,在合适的时机加入政府选购协议【作者】潘江,外交学院,北京,100037【关键词】政府选购政府选购协议【】,【】,,100O37【】,,政府选购的定义和特征政府选购,也称公共选购,是指公共部门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供应公共服务的须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国际规定一般应以竞争性招标选购为主要方式,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工程及服务的行为。通过比较世

2、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选购协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选购示范法和还有欧盟政府选购指令,概括而言,政府选购应当有以下特征。1 .选购主体具有特定性。政府选购的主体,也被称作政府选购的实体,指的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公共事业机构等。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选购协议中规定选购实体为一国政府部门、机构或它们的代理机构。各国在加入政府选购协议时应当提交一份选购实体清单,归入政府选购协议的附录1中。只有列入清单的实体才受政府选购协议约束,名单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的选购和地方政府的选购则不受约束。2 .选购对象具有广泛性。选购的对象并不局限于货物,还有工程和服务,货物又包括

3、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既有军用品又有民用品。3 .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政府选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须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这些费金其实都是最终来源于纳人的和政府公共服务借款。4 .选购活动具有非商业性。这点所强调的是政府机关或者代理机构所为的选购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是为r转卖,而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最终消费或者向社会供应公共服务。5 .选购过程有确定规范性。政府选购所包括的不仅仅是具体的选购过程,而且是选购政策,选购程序,选购过程以及选购管理的总称。而且在选购过程中也要遵循确定的规则,并不是简洁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依据有关的选购法规,依据不同的选购规模,选购对象,选购

4、时间的要求,实行不同的选购方式和选购程序,使每项选购活动都要规范运作,体现公开,公允,透亮的原则。政府选购己经有200年历史,而且影响力越来越大,因为,政府作为购买者,无疑是国内最大的购买者,它的购买力巨大。一般状况下,政府选购金额占一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美国则占到25,韩国的政府选购制度规定,商品选购超过5000万韩元,中心和地方超过20亿韩元的特大型投资选购项目,由国家供应局集中选购:在加拿大,政府部门选购只要超过5000加元,就必需由选购中心集中选购o因此它对社会经济影响很大。而且,这一发展趋势还在接着,政府选购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世界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选购协议历史和内容介绍政

5、府选购制度国际化的趋势得形成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体化的进程而来的,然而却落后于这一进程,在1946年起草关贸总协定的时候,当时政府选购的规模及市场份额都很小,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明显,所以关贸总协定中将政府选购作为例外,解除在总协定的约束范围之内。在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1款规定国内模和其他国内消费,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运输,安排或运用的法令,条例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运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国或本国产品实施时,不应对国内生产供应爱护,同时第5条也规定不允许干脆或者间接地要求产品的特定数量或比例必需由国内来源供应。在国民待遇总协定第3条第4款也明确规定一缔约国领

6、土的产品输入到另缔约国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安排或运用的全部法令,条例或规定方面所享有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但是,第3条第8款又规定,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关的政府机构选购的法律,规章或细则,凡其购买产品为政府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商业性再销售或者为生产作商业销售的货物者.同时还指出本条例规定也不防碍对国内生产者给以特殊的补贴,包括从按木条例规定征收国内税费所得的收入中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本国新产品的方法,向国内生产者蜴予补贴。可见,在关贸总协定成立之处,对于政府选购的作用估计不足,从而使各国政府有机会利用政府选购活动实行卑视的做法。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

7、政府选购的规模不断增加,特殊是进入80年头,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成为了国际贸易中货物或服务的最大买主。卑视性的政府选购口益成为了国际贸易的个严峻障碍。经过长期的谈判,东京回合谈判于1979年4月12日,在日内瓦签定了政府选购协议,并于1981年1月1口起对于已经接受或加入该协议的各国生效。在1988年,又次对协议进行了修改。最终,在1993年12月,缔约国在乌拉圭回合上就新的G政府选购协议达成了基本意向,山世贸组织成员方或O1947的缔约方自愿参与。在1996年新的政府选购协议生效,截止1996年12月答署成员有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

8、麦、希腊、西班牙、构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以色列、日本、韩国、阿鲁巴岛、挪威、新加坡、瑞士、美国、香港。迄今为止,有27个成员方和21个视察方。政府选购协议未被纳入世贸组织的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体系当中,而被称之为复边贸易协议,复边指的是并非全部成员都参与的小多边协议而言。复边贸易协议与多边贸易协议不同,对于多边协议,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要全盘接受,但是,对于豆边贸易协议而言,是否接受,并不是成为世贸组织必要前提条件。这些豆边贸易协议是作为世贸组织最终文木的附件出现的,只是在签字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生效。这样的更边协议共有4个,包括政府选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奶制品国际协议,牛肉国际协议

9、经过段时间,后两个协议都先后失效,而只有前两个协议得以保存.政府选购协议第部分是序言和正文。序言表明白各缔约方缔结6政府选购协定的原由及该协定拟达到的目标正文部分由24个条款组成,分别从该协定的适用范围、国民待遇和非卑,视待遇、限制竞争的方式、招标决标程序和防止即视的其他措施等五个方面作了规定。其次部分是各缔约方承诺开放的政府选购市场的清单、发布政府选购信息刊物的清单等5个附屈文件.在基本原则上主要强调两点一是非见视,一是透亮化。非卑视原则是贸易法,项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贯穿于整个世贸组织确立的法律框架。非卑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在政府选购协议中,最惠国待遇禁止在外国供应商之

10、间实行卑视:国民待遇禁止在外国与本国供应商之间实行卑视协议第3条规定关于木协议包括的有关政府选购的一切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各缔约方应马上无条件地直自另缔约方海关辖区包括自由区的产品和供应者供应不低于向国内产品供应者供应的待遇:向任一其它缔约方的产品和供应者所供应的待遇。政府选购协议确立的另一重要原则是透亮化原则。这主要体现在对于招标过程的规定。该协议序言中明确提到,缔约各方期望提高政府选购法规、程序与做法的透亮化。协议第9条要求,选购实体在接受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进行选购时,对受协议约束的货物或服务选购都应在指定刊物上发布招标或邀请提交供应商资格的公告。公告中应包括选购方式、选购性质和数量

11、、交货时间、经济和技术要求、付款数额和条件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拟购项目适用协议。公告的语言须为世贸组织官方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之.O拟购通知的内容应详尽并涵盖选购方式、选购性质和数量、交货口期、经济和技术要求、付款数额和方式等内容,以确保透亮化。同时,在&政府选购协议中还规定r对发展中国家实惠的原则,这也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条件,所以缔约方应当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特殊不发达国家赐予实惠待遇,以照看其发展,资金和贸易的要求。在政府选购协议中第5条就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进行r规定,提到r议定的例外和技术救济等,一发展中国家可同在木协议下参与谈判的其他方商谈确定彼此可接受的作为适

12、用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实体,产品和服务清单,但要考虑到每一实体,产品或服务的特定状况。这也就为发展中国家的加入开拓了条更宽广的道路,发展中国家可以依据自己国家的特点,与其他参与方进行谈判,从而,找到本国最佳的结合点,即最能够促进本土的发展,同时又相对削减对国家民族产业的冲击。同时,第5条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还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救济,每一发达缔约方应在发展中缔约方提出恳求时向发展中缔约方供应它们认为合适的切技术救济,以解决这些国家在政府选购领域遇到的问题。这也体现对于发展中缔约方的确赐予了区分待遇。而且,政府选购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做r比较明确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了质疑程序,要求当一

13、方供应商对违反协议的状况提出质疑,缔约方要激励供应商通过与选购实体进行磋商来解决质疑。对于质疑,缔约方应当保证有套非卑视的,刚好,透亮且有效的程序使供应商可以提出质疑。在22条,又规定了磋商和争端解决。一个缔约方认为自己享有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认为另外一方缔约方的未履行协议的义务使协议的目的受损,可以向另外方提出书面陈述和建议,同时应当通知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可以建立专家组,接受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对次争端提出建议或者做出裁决,监督建议和裁决的执行,并授中止协议项下的戒让和和其它义务或当不行能撤消与协议相抵触的措施时,授权进行有关补偿问题的磋商。而且,协议对于争端解决的整个程序规定了比

14、较具体的时间限制,从而,保证r争端解决的进行。中国政府选购的现状及我国对策中国政府选购现状我国政府选购工作试点始于1995年,1995年上海市财政局首先起先进行选购试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0年起在全国铺开。自1998年扩大试点以来,我国政府选购市场的蛋糕急速增大。1998年政府选购规模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2000年为328亿元,今年则争取比去年翻番。政府选购的范围也由“I纯的货物类扩大到I:程类和服务类。货物选购由车辆、计算机设备、医疗设备等标准商品逐步扩大到电梯、取暖用煤、建材等非标准商品。工程选购项目由办公楼建立、房屋装修修理扩大到道路修建、市政设施等大

15、型建设项目。服务项目由会议接待、车辆加油扩大到网络开发、项目设计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2000年,全国政府选购汽车39582辆,其中小汽车19162辆;选购计算机212399台,两项选购金额合计约占年政府选购总规模的20=而工程选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但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这也预示着政府选购市场有特别大的增长潜力,各行各业的企业都有机会在政府选购这个大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而且,从实践上和制度建设来看,我国也初步的具备进行大规模的政府选购的条件。1 .各地普遍设立了政府选购机构,1998年,国务院依据建立政府选购制度的须要和国际惯例,明确财政部为政府选购的主管部门,履行拟订和执行政府选购政策的职能。

16、随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在财政部门设立或明确了政府选购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政府选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选购活动。到2000年,各地政府选购机构建设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设立了政府选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这就为我国政府选购工作供应了组织保证。而且政府选购规模日益壮大。2 .政府选购制度框架初步确立。财政部继1999年颁布政府选购管理暂行方法后,又接连颁布了有关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监督、品目分类、信息公告管理、运行规程、政府选购资金财政干脆拨付、中心玳位政府选购管理等一系列规串制度。与此同时,全国大部分地区也制定r相应的实施方法,为依法开展政府选购工作供应了制度保障。3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政

17、府选购的运营效率也在不断提升。4 .各地政府选购部门建立了市场调查和信息处理系统、招标投标和专家评审系统,许多地区都建立r地方政府选购网站,实现j网上招标投标。而且,在这几年当中,因为有国家进行政府选购,依据国际上通行的政府选购成本降低的标准10-15计算,中国在这几年当中,为国家节余大笔资金。同时,通过政府选购,有效的限制了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难点一贪污腐败。在制度上,各省市已经初步建立自己的选购机构,选购规章等。这都说明我国政府选购虽然出现较晚,但是发展特别快速。从以上数据,我们能够看到我国政府选购已经有r长足的发展,而旦取得了交好的成效,但是我国的政府选购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财政部国库

18、司政府选购处获悉,依据全国30个地区和中心单位上报的统计数,2000年全国政府选购金额328亿元,节约资金525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257亿元,节约率为116%。但是国际上通行的政府选购的规模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0%到15%,我国200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约为一万亿美元,据此计算,中国的政府选购规模也许应在1万亿人民币,而我国2000年的政府选购总额只是328亿元。而且,我国的政府选购发展时间较短,制度很不健全,可以说是任重道远。虽然我国没有明确开放政府选购市场,但由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选购必需依据国际规则,实行国际竞争招标,事实上部分政府选购市场已经开放例如,1997年财政年度我国实际运用国

19、际金融组织贷款为1631亿美元,这就意味着运用这些贷款的选购就要再国际市场上进行公开的招标另外,我国政府在办公用品、公务用不等消费领域早已购买外国商品,政府拨款的公共设施建设中所需的部分先进设备也是从国际市场上选购的。并且1996年我国政府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提交的他边行动安排中,明确了我国最迟于2020年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选购J场。中国的政府选购正在步步向国际市场靠拢,同时我们也应当渐渐适应国际市场的规范。中国应当怎样面对政府选购协议对于政府选购协议,我在前文当中已经有所叙述,对于这一世贸组织的诸边协议,我们应Wl怎样面对,是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有的学者强

20、调加入世贸组织就必定要加入政府选购协议,认为这是我国政府的必由之路,其实这是种错误的相识,作为诸边协议,世贸组织的参与国或地区不确定要加入,这一协议也只是对于参与方有效.所以,虽然我们要加入世贸组织,但是并不是我们必须要加入政府选购协议,探讨我们怎样面对政府选购协议就有其必要性。加入政府选购协议就意味着在这些国家之间要相互开放政府选购市场,作为O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例外的政府选购就不能够再成为政府用来爱护民族产业和本国企业的方式,虽然同时成员方也获得进入其他国家的政府选购市场的机会,但这也不能够解除其他国家的企业以相同的条件投标,或者获得项目,假如没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在这一看似同等的对等开

21、放中,就会有国家吃亏了。发达国家加入的目的还是来争夺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但是,从协议的要求来看,政府选购协议的贸易自由化的要求还不是很高,各国政府可以自主地确定相关领域的开放程序,加入之后,将有利于一些优势产业发展的国际化。本国政府对政府选购协议的义务的限制性主要表明为第,只有本国政府列入附件1的政府选购实体进行的选购才担当相应的市场开放的义务;其次,对于次中心政府的选购,成员方可以严格依据互惠原则协商确定彼此开放的领域:第三,不实行最惠国待遇原则,相应的对外开放领域只取决于两国政府的双边谈判,本国可以有选择地确定对相关国家开放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第四,政府选购协议第23条规定了涉及国家平安和

22、公共利益方面的例外,来限制政府选购协议适用,从而维护成员方的国家主权。然而,原委什么是国家平安和公共利益,该协议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事实上为各成员方回避相关义务供应r一个口袋条款:第五,该协定对于发展中国家规定了相应的实惠措施,同时第5条规定可以允许成员方相互协商来解除适用于国民待遇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了可以有条件地运用贸易补偿。同时,协议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大,程序也越来越严格和科学,反政府选购协议自身的多边化亦是大势所趋。在东京回合形成的1979年协议中,其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货物选购。1987年修改时,虽未将服务选购纳入到协议的适用范围中来,但是在门槛金额上从15万特殊提款权降到13万特殊提款权

23、,并把租赁合同纳入进来。同时对协议其他方面的修改包括增加J不得基于与外国的所属关系和外国全部权比例的程度而在当地建立的供应商之间实行差别待遇,不得基于被供应的产品或服务生产国别而卑视在当地建立的供应商的规定:完善了招投标程序;改善了合同授予后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选购实体在指定出版物上公布合同授予的公告。乌拉圭回合形成的新协议则在适用范围上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将选购标的从货物扩展至货物和服务包含1.程服务:将选购实体的范围从中心政府实体扩展至次中心政府实体和公用企业。此外,新协议在招投标程序、补偿交易的禁止以及救济程序和争端解决程序方面也更加严诬。并且,从实践来看,我国经过将近6年的政府选购试点以

24、及推广,已经积累了确定的阅历,初步建立了政府选购的相关制度。我国的行业,企业在经过改革开放的20多年的发展和磨练,一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在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综上所述,我认为加入政府选购协议有益而无害,但是,我们应当选择加入的时机,在未作好充分的打尊之前,不能够匆忙加入,那样给国内市场带来的冲击将会特别大,而且,作为对国内企业以及工业爱护的很有效的措施的作用也将不会再有。因此,我建议,中国再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并不急于签署政府选购协议,而应当抓紧时间,完善自身,在法律,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作好打算。也就是须要个过渡期。大约十年左右,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安排和2010年远景三1标纲要的规定,到

25、201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胞值和民族产业的发展程度将初步具备开放政府选购市场的条件。而且这些现在已经加入政府选购协议的国家的民族产业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以及市场竞争中得到长足发展,具备了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中国在加入之前也应当考虑这些因索,从而确时机是否成熟,主要要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与政府选购关联度大的产业的发育状况,其他国家在与我国谈判中所赐予的旧场准入承诺和能给我国带来的好处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各产业生产力水平都不高,很难与发达国家抗衡,我国农业生产更是效率低卜.,很明显,现在加入政府选购协议确定是不合适的。我国政府选购的对策但是,我国应当充分利用加入政府选购协议之前的几年时间,做好

26、以下几个方面的打算工作1.完善我国关于政府选购的立法,明确我国政府选购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正在进行当中,在2001年10月22日,政府选购法草案首次提请今日开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预料明年能够实施。我国抓紧时间进行国内立法是有道理的,几乎全部的国家都用政府选购来爱护国内产业,比如美国有4购买美国产品法,和联邦选购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其中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进行物资选购和公共建设项目时,必需担当购买美国制造产品的义务。虽然这法律对世贸组织政府选购协议签字国的限制已大大削减,但对未加入政府选购协议的国家仍旧适用,从而使美国的国内工业得到了有效的爱护和支持。

27、对于这一做法,我们国家可以借鉴。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还要留意不能只从实现国家利益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还要留意保证全部供应商获得政府定的同等机会。应当坚持公开、公允、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原则,把政府选购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利用政府选购,促进经济结构的改善,促进政府职傕的转变,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2 .我国政府选购市场的开放应当按部就班,这样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做法。这也是各国的通常做法,美国只将50个州中的37个列在协议的适用范围内,而且这37个州也没有将全部机构都包括进去;奥地利的供水、港口部门的选购市场不对加拿大和美国的供应商开放。泰国法律规定,如本国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8、,只要价格不庙于其他国家产品的10%则优先购买木国产品等等。我国也应当对于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产品分别有所区分的列入承诺清泉。对于我国的已经有所发展,并且有确定规模的,有确定竞争力的行业,可以先行开放。而且,门槛价的选择。依据国际惯例,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选购协议谈判中,门槛价的标准可随不同层次的政府和不同的选购实体而有所不同。我们应当仔细探讨、比较国外的做法,以争取最符合和最有利于我国实际状况的结果。3 .在政府选购中争取达到公开,公允,透亮的目标。政府选购的方法般可以分为以卜几类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谈判选购:征询建议:两阶段招标:询价选购:内一渠道选购共七类。公开招标为政府选购

29、的首选方法;国际规范要求对公开招标以外的每种方法的接受必需符合其适用环境,并通过主管部门的批掂,选购机构须要做出书面报告,并对运用该方法做出具体说明。同时,应当大力发展我国的网络选购,据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讯,德国联邦内政部宣布,将来联邦政府部门所需的商品或服务将全部通过网络招标选购。预料明年初政府将举办第次网络招标出台网络选购的具体政策,将网络选购写入政府选购法,并且尽快公布技术方案和网站竞价选购平台使企业依据政府需求的标准进行信息化与选购网站信息沟通,加快政府网络选购平分的建设。我国也应当把网络选购写入政府选购法,保证将来的政府选购有法可依。后记在现在加入政府选购协议的国家中,基本都是

30、发达国家,称之为富人俱乐部。而发展中国家很少加入,这并不是偶然现象,这是因为各缔约方在签署条约时,总是考虑的自己国家的实力和利益。发展中国家假如在没有考虑自己国家的实力的前提N而贸然加入这一协议,只能是自己放开大门,没有r任何防备,而同时又不能从别人放开的大门中获得任何利益。所以我们对于加入政府选购协议的决议做出要更加慎重,但是向国外开放我国政府选购市场是进步与国际融合的必定结果,是促进我国企业进益改善自身,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很好的方法。但是我国还是应当进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选购制度,同时要建立我国自己的政府选购法,在统一完善的法律体制下使政府选购正确发展,并且,也应当给我国的企业供应更多的机会进入

31、国际市场,使其能够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熬炼自己,快速成长起来。我国也要利用这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在法律允许的条件卜,,爱护我国国内产业,使其在这段时间能够在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下,对于国内的中小企业和民族产业赐予爱护。我国政府在经过打算之后,确定能够在国际市场发挥自己的作用。总之,中国加入政府选购协议是历史的必定潮流,这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必定要求,更能够促进我国的企业走向世界。但是现在时机仍旧不够成熟,我们只有在发展到确定水平之后,才能够加入,否则,虽然有许多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实惠措施,但是我们并不确定能够使其实际发挥作用。但是,恒久排斥在政府选购协议之外也不是很好的选择,只有我们加入到嬉戏当中,我们才能成为嬉戏规则的制定者,才能有所发言权,还有假如中国的企业有r足够的实力来参与国际竞争,那我们的国家就应当为其创建更多的机会。参考文献1.赵维田,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年1月版。2 .,199703 .曹富国,何毋成编著,政府选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实物,企业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4 .楼继伟主编,政府选购,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5 .杨荣珍中政府选购问题初探,G国际经济贸易探究1997年第5期.6 .艾广育、马妍政府选购制度对我国的借鉴,财经论坛1998年第8期。7 .周新宇、于辉加入于我国政府选购市场的开发,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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