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496724 上传时间:2024-06-2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1.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本文关键词:消费税,征税,环节,考试,注税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本文简介: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一、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假设干规定(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托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托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本文内容:注税考试对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一、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假设干规定(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2、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班税的纳税义务人。托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托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以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拈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2 .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嘉奖等方面;3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二)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

3、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xx年5月1口起,钿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班税。(三)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四)税率(五)计税依据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假如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额,在冲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

4、销售额。4 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伟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班税。3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遵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弊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本钱+加工费)(1一金银首饰消班税税率)4 .纳税人接受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此时金银首饰增值税计税依据也照此“货)5 .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

5、、贷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嘉奖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班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遵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X(1+利润率)(1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本钱,公式中的利涧率一律定为6%O6 .金银首饰消费税变更纳税环节后,用己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巴纳的消费税税款。(六)申报与缴纳1 .纳税环节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华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嘉奖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

6、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金银首饰消费税变更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窕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证的当天;(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嘉奖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3 .纳税地点:纳税人核算地二、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自20xx年5月1

7、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要素规定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问题:(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批发销售的全部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关注的问题:(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