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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风建设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一、权利(-)病人的健康权和医疗权。健康权是指公民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医疗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的延伸。1、任何病人都享有医疗权利。2、病人医疗权应是平等的、公正的。3、病人有获得尊重人的医疗服务权利。4、病人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除了处于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病人都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病人有权从医务人员处知道自己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预后。当医务人员知道病人拒绝治疗可能招致严重后果时,应对病人耐心说明争取理解,而不能采取强迫手段
2、要求病人接受治疗。5、病人有权拒绝治疗和拒绝参加医学实验。6、病人拥有要求节省医疗费用并了解费用花费情况的权利。病人有权了解其医疗费用实际开支的情况,并有权得到费用节省的医疗。(二)病人的自主权。病人的自主权是指病人就有关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利。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执业医师法也更加明确规定:患者对医生的诊治手段,包括实验,有权知道其作用、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这些治疗手段只有在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患者也有权拒绝某一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1、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务人员。2、
3、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特殊情况下如病人生命垂危、神志不清不能表达意见时可由病人家属决定。3、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4、有权决定出院时间。如果患者此时决定与医务人员治疗行为相悖,患者需签署一项声明进行说明。5、有权决定转院治疗。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是在医生已经充分说明的前提下作出转院决定的。6、有权根据自主原则自付费用和与其指定的专家讨论病情。7、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指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8、有权自主决定其遗体或器官如何使用。9、有权享受来访及与外界联系,但应遵守医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三)知情同意权
4、。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决定取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执业医师法中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1、对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诊断、治疗;2、对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与治疗;3、临床试验性的检查和治疗;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5、;5、构成对肉体侵袭性伤害的治疗方法与检查手段;6、需要患者承担痛苦的检查项目;7、使用有毒副作用和个体素质反应有差异性的药物;8、需要患者暴露隐私部位的;9、从事医学科研和教学活动的;10、需要对患者实施行为限制的。知情同意权的主体:一是成年患者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应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二是法定代理人。对于未成年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是其父母;对于精神病患者、神志不清的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等。三、委托代理人。在医疗服务中,患者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帮助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如律师了解病情等。(四)保密权。(五)人格权。我国消费
6、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六)肖像权。(七)名誉权。(A)隐私权。二、义务(一)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二)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三)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四)入院
7、后请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六)如若病人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病人本人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其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七)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病人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请按医嘱进食。(A)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病人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
8、并且保证定期复诊。(九)请及时足额缴纳医疗费用。(十)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十一)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十二)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十三)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十四)病房为公共场所,病人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病人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十五)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十六)请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