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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后服务家长交接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课后服务后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制定本管理办法。课后服务放学时间18:OO有关要求1、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送孩子上学,按时接孩子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孩子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2、为保证安全,非直系亲属来接孩子需要家长提前通知班主任。3、家长在学校大门外接送孩子,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预约访问人,经门卫、安保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情,告知门卫后尽快离开学校。4、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请提前联系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
2、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5、家长接送孩子时,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避免交通拥堵,发生安全事故。6、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维持好上下学校门秩序,做文明家长。7、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口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8、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校园,孩子上课期间拒接孩子。9、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在补课期间带走学生,必须带个人身份证在门卫处做好登记,给教师出示确定身份,经过班主任及有
3、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三、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1)、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教师除了利用周报与家长互通情况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及对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3)、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还可以向该级组长和各级主管行政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反映情况。(4)、教师和学校听取学生家长合理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改进工作。(5)、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6)、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