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515449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5.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财税做账会计实操文库记账实操-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一、办卡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需要缴税?要的。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政策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53号,以下简称公告)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二、使用会员卡可打折,计算收入时应当按照打折前还是打折后的价格计税?应该按照打折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

2、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政策依据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 .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

3、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J三、客户在充值卡上预先充值,之后分次消费,何时产生纳税义务?是在充值时还是消费时?在实际提供货物或服务时产生纳税人义务,也就是消费时。四、针对问题三的情况下,要如何开票?应在取得预收资金时,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消费时,不得再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政策依据公告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

4、专用发票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第四条规定: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J五、充五百送五百等形式的充值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首先,超额充值实质上属于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销而在售价基础上直接让利给客户的降价销售,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事

5、前”预约折扣、这种销售方式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其次,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例1: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6%)6%=28.3(元I借:银行存款500贷:合同负债471.7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额28.3收到客户支付的金额并充值,当时未向客户提供服务,所以不确认收入,也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应向客户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顾客棚艮务一次性消费300元在超额充值活动中,公司实际给予客户的折扣比例为:5001000=50%客户消费300元,不含增值税收入=300+(1+6%)=283.02(元),企业此时真正

6、应确认的实际收入为=283.0250%=141.51(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41.516%=8.49(元I借:合同负债141.51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额8.49贷:主营业务收入141.5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六、如果消费累计的积分可用于兑换U品,该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视同销售需要先区分该礼品的性质。如果该健身房是用物品兑换积分的,比如说积分满五百兑换一对杠铃,属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该健身房用应税服务兑换积分的,比如说积分满五百免费健身一次,视为提供服务给予的销售折扣,不作视同销售。奖励积分是企业为了吸引客户持续消费。根据客户的

7、消费金额赠与客户一定数量的积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商品或者抵减支付金额。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向客户赠与奖励积分,如果属于向客户提供的重大权利,该权利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分摊交易价格,并在积分兑换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是否属于重大权利,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客户只有先消费才能获得积分,且使用积分会让客户获得专享优惠,则可以判断为重大权利。例2:假设客户共消费11300元,获得1130个积分。甲公司估计该积分的兑换率为80%如果判断该项积分活动是为客户提供的一项重大权利,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确认。根据估计的积分兑换率,甲公司计算积分的单独售价为904元(U301.80%甲公司按照商品和积分单独售价的

8、相对比例对取得的交易价格进行分摊:销售商品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0+(1+13%)13%=1300(u);销售商品实现的不含增值税收入:11300-130O=100O0(元);商品分摊的交易价格:11300(11300+904)100OO=9259.26(元);积分分摊的交易价格:904(11300+904)10000=740.74(元借:银行存款11300贷:主营业务收入9259.26合同负债740.74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00Oo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0元。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商品销售收入也是10000元,会计核算

9、本月收入为9259.26元,税法与会计收入确认的差异为740.74元(100oo-9259.26),汇算清缴时应纳税调增。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

10、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七、如果使用积分兑换物品,何时产生纳税义务?是在获得积分时还是兑换时?应为货物移送时,也就是兑换物品时。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八、企业提供服务时,附带性的赠送礼品或返现,财税如何处理?根据新收入

11、准则规定,买赠销售中支付给客户的现金奖励属于应付客户对价问题,应在收入确认和实际发生孰晚时冲减收入;买赠组合销售中承诺给客户的赠品,属于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应分摊交易价格,所奖励的实物要确认收入。所以,买赠销售促销活动中,企业给客户的现金支出或赠送的礼品成本,均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九、收购附近美容院顾客资源时,顾客的负债如何处理?预收对应的客户、应收对应的客户,连同接收这些债权的对应方,还有本公司,几个单位之间先得有一个协议。再按照债务重组的模式,冲销对应的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十、资金不足时,集团内企业借款的财务如何处理?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需要提醒的是,内部资金拆借属于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一种,即使享受了增值税优惠,企业仍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的要求,对相应的内部资金拆借做企业所得税处理。在发生相关交易前,从经济实质发出及时签订相应的合同,作为双方真实发生业务的重要原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印发)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据此,对于借入方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