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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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2、进一步提升。二、规范整治工作举措(一)守牢安全底线1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督促指导各区及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组织好“七个一”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加强家校协同,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指导家长关注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共同加强正面引导。2 .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坚持以一切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与健康为出发点,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高水平平安校园建设,强化责任、制度、规范、预案四落实。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配备,完善提升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照标准规范,全面排查整治校

3、园安全风险隐患,杜绝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排查治理不到位、重大隐患放任不管、重大事故处置不当。3 .防范学生欺凌事件。指导学校开展全面排查梳理,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态、思想情绪和同学间关系等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面向家长举办防范欺凌专题讲座,指导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密切家校沟通,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4 .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加强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强学生餐费管

4、理,确保师生膳食质量。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支管理,健全教育收费内控管理机制。适时召开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形成责任明确、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收费管理工作格局。加强教育收费日常监督,监管和受理举报事项,开展自查自纠,联系相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坚持关口前移,加大教育收费管理培训和宣传力度,开展教育收费政策和违法违规收费案例宣讲,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水平。5 .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通过组织区校自查、委托第三方核查、实施主管部门抽查相结

5、合的方式,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聚焦政策执行和系统应用,提高资助工作者专业化水平。(二)规范学校日常管理1 .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以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建设为引领,聚焦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学科实践、跨学科主题学习等问题深度研究,激发基层教学改革活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发挥教研视导对基础教育的专业支撑作用,深化全域教研”工作,构建市区校三级教学研究共同体。开展全市中小幼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重点检查校园安全、暑期活动、开学准备和教育教学规范管理等工作情况。2 .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6、研制印发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文件,支持学校在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实践探索。全面落实市、区、校三级课程管理责任,规划建设中小学地方课程,研制地方课程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课程教材实施监测机制。聚焦质量提升,开展全市中小学课程管理、课堂教学专项督导,调研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情况,强化课程实施指导。3 .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核工作标准和流程,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工作,细化教材选用管理。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工作。坚持常态化教材、教辅、课外读物排查机制,完善负面清单制度。4 .加强学校体育

7、美育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北京市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实施方案及有关课程要求,有力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落实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落实各级职责,加强督导检查。5 .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对标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重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市、区教委通过“重点抽查+全面普查、现场检查+网络巡查、平台预警+群众监督”等方式,对入学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发现问题依规严肃处理。加强政策宣传,各区提前公布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重点信息。建立

8、响应机制,指导学校对家长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开通招生入学专门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6 .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治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开展幼儿园招生虚假宣传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各区对幼儿园招生信息和招生广告进行审核备案。就幼儿园招生宣传、保育教育及教师、幼儿用书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组织责任督学入园实地检查。(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系列研讨活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学校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运用教师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十四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公共必修课

9、”全员学习和“思政课教师公共必修课”学习。组织“思想铸魂”市级论坛,遴选优秀教师展示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成果。7 .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做好教育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研究阐释,结合首都教育实际,以首善标准创造性落实。组织优秀特级教师、特级校长专题性示范培训,带动各区形成分类分层级的培训体系,推动教育系统掀起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热潮,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信念和情怀。8 .开展师德师风自查和师德承诺活动。组织学校教师结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展学习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移动瑞、云平台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和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签订电子承

10、诺书,强化教师的行动自觉和自我约束。9 .开展师德师风长效治理工程。实施师德师风建设调度会和约谈制度,强化常态化督促指导,重点加强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吃空饷、违背公序良俗等问题治理力度。围绕“查、筛、滤、监”四个方面,加强与组织、纪监、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同合作,常态化落实“三必核、定期核、联动核”机制,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比对,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合力。三、实施步骤(一)部署启动实施。2024年6月,部署启动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各区教委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传达落实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二)全面自

11、查整改。2024年6月至9月,各区教委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结合暑期全员实训,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三)加强督导检查。2024年9月至10月,通过市级基础教育综合调研会诊、责任督学专项督导、教科研专业视导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四)做好总结反馈。2024年11月至12月,总结全市“规范管理年”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区要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

12、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总结推广规范办学的典型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政策文件等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坚决防止出现挑战底线和触碰红线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建立声誉评价制度。统筹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与学校发展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工作,如实记录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项单列显示,结果面向一定范围公开,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三)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完善市区校三级干部教师培训机制,将规范办学作为培训的重

13、要内容。强化落实校本研修制度,增强教师规范教育教学的行为自觉。持续组织干部教师全员实训,推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各区教委要有效统筹教师培训各类项目和基地、工作室等,有序组织交流、培训和跟岗研修,将规范办学底线要求作为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的基本内容。(四)建立贵任落实制度。健全市级统筹、区级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确保中央政策要求及时触达每所学校。市、区教委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进行督办问责。(五)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市、区教委畅通并公

14、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建立曝光台,对经查证属实的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附件:1.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主要依据清单2.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附件1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主要依据清单一、法律法规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5、法6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7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8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9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二、政策文件1.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10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2022)2号)11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教材(2020)3号)12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13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14 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15 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

16、18)16号)16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8号、19号)17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18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19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20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21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教发厅(2024)1号)M.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22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

17、23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9号)24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教基(2022)1号)25 .新时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京教工(2019)34号)26 .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北京市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关于北京市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京教工(2019)35号)27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2020年9月修订)(京教工(2020)65号)28 .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7)36号)29 .北京市中小学

18、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7)38号)30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基本要求(京教基一(2021)13号)31 .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京教基二(2023)21号)32 .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京教基二(2022)11号)3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19)17号)3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京教基二(2020)11号)3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

19、意见的通知(京教基二(2023)9号)附件2北京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2 .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3 .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4 .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5 .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

20、奖惩。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严禁按照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二6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或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脸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7 .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严禁利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8 .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

21、学生在校作息,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坚决杜绝教师拖堂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9 .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北京市课程方案有关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超标超进度教学。10 .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11 .严禁违反中小学教材选用规定选用教材。严禁违规编写、使用校本课程教材。严禁违规选用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12 .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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