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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评价工作指引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评价工作,引导多行业、多主体、多功能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健康持续发展,服务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陕科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指引。第一章评价原则第一条科学客观。评价指标设置注重科学性、公平性,按照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和孵化载体工作总结为主要依据进行评价。第二条突出重点。注重孵化载体建设质量和服务体系,引导孵化载体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第三条精准实施。规范程序方法,科学量化评估,实现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可评比、可衡量。第四条引导激励。
2、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孵化载体加强运营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第二章评价对象和内容第五条评价对象为经省科技厅推荐和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第六条评价内容包含指标监测与年度绩效评价两部分。指标监测依据火炬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年度绩效评价包括服务能力、孵化成效、特色工作与绩效加分等内容。第七条评价指标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作动态调整。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八条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对省级以上孵化载体的绩效评价,分类设立孵化成果排行榜,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落实开展。第九条依据本工作指引和评价指标,组织专家对孵化载体提交的考核材料开展评审,提出评价意见。结合数据核查结果与实
3、地考察情况,对孵化载体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价结果与排名。第十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反映上一年度全省孵化载体建设运营情况,用于引导优化全省孵化载体政策制定和调整,原则上优秀等级数量不超过孵化载体总数的20%o第四章结果运用第十一条省科技厅对评价为A类的孵化载体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支持;对评价为D类的孵化载体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为D类的,取消资质。第十二条属于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按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要求给予支持。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扶持资金或未按规
4、定使用资金的孵化载体,取消资质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各市(区)可参照本工作指引制定本地区孵化载体评价措施。第十五条本工作指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10月31日印发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陕科高发2017169号)同时废止。附件:L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皿2 .众创空间评价指标皿3 .评价指标说明皿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权重指标类型务力分O月31.1创业导师、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4%定量1.2自有孵化基金投资在孵企业
5、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6%定量1.3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5%定量1.4孵化载体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5%定量1.5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5%定性L6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工作5%定性孵化、2.1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6%定量2.2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6%定量2.3拥有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霰比例6%定量3562.4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6%定量2.5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6%定量2.6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5%定量色作分特工153.1特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孵化案
6、例8%定性3.2应对疫情开展的房租减免等相关工作4%定性3.3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吸纳就业情况3%定性4主令J4.1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及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8%定性20分4.2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情况6%定性4.3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6%定性附件2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权重指标类型服务能为30分Ll创业导师、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4%定量L2基础与增值服务开展情况6%定性1.3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5%定量1.4孵化载体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5%定量1.5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5%定性1.6服务企业落实政府普惠政策情况5
7、%定性化效分孵成352.1在孵团队注册成立企业数量6%定量2.2在孵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情况6%定性2.3获得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6%定量2.4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培训情况6%定性2.5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6%定量2.6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5%定量色作分特工153.1特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孵化案例8%定性3.2应对疫情开展的房租减免等相关工作4%定性3.3吸纳就业情况3%定性效分分绩加204.1区域辐射效应及创新创业氛围营造能力8%定性4.2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情况6%定性4.3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6%定
8、性附件3评价指标说明(一)服务能力1.1 创业导师、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指孵化载体内创业导师和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比例。(创业导师: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1.2 自有蜉化基金投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蜉企业总数比例:指获得孵化载体自有基金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基础与增值服务开展情况:指孵化载体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的共享办公、财税审计、法律咨询等基础服务与项
9、目对接、市场推广、人力资源、运营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开展情况(众创空间评价指标)。1.3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指获得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1.4 孵化载体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指孵化载体除房屋及物业收入外的服务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O1.5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指孵化载体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情况。1.6 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指孵化载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等主体合作,开展技术对接、成果转化、联合研发、人才培养、资金融通、品牌嫁接、资源共享等方面合
10、作情况。服务企业落实政府普惠政策情况:指孵化载体服务人员服务在孵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社保减免、创业补贴等各级政府普惠政策情况与成效(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二)孵化成效2.1 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指一定时期内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在孵团队注册成立企业数量:指在孵团队经过一定时间孵化,成功注册成立企业的数量(众创空间评价指标)。2.2 毕业企业数量占在蜉企业总数比例:指满足毕业条件的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在孵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情况:指在孵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中国创新挑战赛(陕西)等赛事情况和获奖情况(众创空间评价指标)。2.3 拥有知
11、识产权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指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2.4 在蜉企业研发总投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指在孵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总费用占在孵企业营业总收入比例。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教育培训情况:指孵化载体开展或举办各级各类双创交流、对接、路演、赛事与创业培训等情况(众创空间评价指标)。2.5 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指在孵企业成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2.6 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指在孵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三
12、)特色工作3.1 特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蜉化案例:指孵化载体依托自身优势与特色,为在孵企业开展的专业化服务;“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建设与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引进国际创新资源、开展国际化建设等方面特色工作及取得实质性孵化成效的企业案例。3.2 应对疫情开展的房租减免等相关工作:指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情况及针对疫情开展相关工作情况。3.3 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吸纳就业情况:指孵化载体为大学生创业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等情况及吸纳大学生就业情况。吸纳就业情况:指孵化载体带动社会就业及吸纳大学生就业情况(众创空间评价指标)。(四)绩效加分4.1 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及对区域
13、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指孵化载体在提升区域孵化整体水平;营造区域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促进区域产业集聚、打造产业创新生态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区域辐射带动效应及创新创业氛围营造能力:指孵化载体在完善区域孵化协作网络构建;优化区域双创服务资源共享;强化区域辐射带动效应及营造区域创新创业氛围开展的工作与成效(众创空间评价指标)。4.2 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情况:指孵化载体在服务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两链融合;构建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链条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4.3 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指孵化载体本身获得省市级以上各部门(包括科技、教育、人社、工信、商务等)的表彰奖励和荣誉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