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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程序1 .目的保证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及时、有效。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管理。3 .追溯程序3. 1上传上游追溯信息货主在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前,在“川食安”追溯平台上填写上游追溯信息,选择对应的集中监管仓及预计入仓日期,提交入仓预约申请。进口冷链食品上游追溯信息包括:a)货主信息;b)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信息和图片;c)商品品类:商品名称,生产批号等;d)到仓重量:本次入仓预约的商品重量;e)到仓时间:预计货物为到达集中监管仓的时间;f)到仓车辆:本次货物到仓的运输车辆,有多台运输车辆时,点击新增车辆按钮,填写所有的运输车
2、辆信息;g)随车人员及联系方式:跟随运输车辆到达监管仓的人员姓名、电话;h)到仓人数:跟随运输车辆到达监管仓的人员总数;D流入类型:流入类型为“口岸流入”,填写口岸名称;流入类型为“省级流入”,则填写省(区、市)名称。3. 2入仓预约和到仓审核3.2 .1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对入仓预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码至“川食安”追溯平台。3.3 .2预约车辆到达后,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核对入仓预约信息,完成入仓审核。3.3上传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在集中监管仓内完成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后,货主或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按照实际情况上传对应的核酸检测信息和消毒证明信息。3.
3、4上传下游追溯信息货主选择集中监管仓中所属货物,在“川食安”追溯平台上填写进口冷链食品下游追溯信息,申请出仓。下游追溯信息包括:a)去向企业名称:收货企业信息;b)出仓时间:货物出仓的时间;c)出仓重量:本次货物出仓的重量。3.5生成出仓证明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完成出仓申请审核后,在“川食安”追溯平台上生成出仓证明。附件5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管理程序1 .目的保证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管理科学、有序,避免新冠病毒人传人、物传人事件发生。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管理。3 .管理程序3.1 入职管理3.1.1 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新入职人员需如实填写“工作人员信息采集
4、表”,内容包括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近期行程、新冠疫苗接种及健康状况等。3.1.2 工作人员背景审查。集中监管仓对采集的人员信息,开展背景审查和相关健康检查(包括是否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必要时,可将信息交由辖区派出所,查询其有无违法违规行为。3.1.3 开展核酸检测。集中监管仓安排通过背景审查和相关健康检查的新入职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方可正式入职。3.1.4 组织开展入职培训。集中监管仓组织针对岗位要求,开展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操作规范、作业要求、个人防护、员工管理规定等。3.1.5 工作人员建档。集中监管仓应设立健康管理员,建立工作人
5、员健康监测台账,实行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定期核查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人员动态监测管理,杜绝带病上岗。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测档案。3.2 宿舍管理3.2.1 作业人员根据集中监管仓安排,入住员工宿舍,实行集中管理。3.2.2 对作业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装卸、搬运、掏箱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须安排在同一楼层住宿,且不能与集中监管仓非作业人员交叉住宿。3.2.3 2.3集中监管仓应配备测温枪、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设置集中监管仓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员工住宿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开展每日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检查,每日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做好留档备查。
6、3.2.4 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性质与要求在规定工作区域活动,避免无关人员与进口冷链食品接触。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活动区域避免不必要的交叉。3.3 上岗管理3.3.1 工作期间,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需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扫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穿戴防护装备,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等管理制度。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3.3.2 作业人员在现场操作期间,必须做到“四必须、六不准二“四必须”包括:a)进入作业区前必须测量体温;b)必须通过专用通道进出作业区;C)每次进出作业区应更换个人防护装备;d)离开作业区应在指定区域按正确流程脱卸防护装备并放入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出作
7、业区脱防护装备流程:消毒外层手套一面屏/护目镜f消毒外层手套f脱防护服和靴套,同时卷下外层手套一消毒内层手套,脱内层手套一手卫生一脱防护口罩一手卫生一更换新的口罩。“六不准”包括:a)不准在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入作业区;b)不准在作业区脱下防护用品;C)不准戴手套接触身体任何裸露部位,且身体任何裸露部位不应直接接触货物。如有接触,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消毒;d)不准直接踩踏进口冷链食品外箱及使用暴力抛扔物品;e)不准私自前往高、中、低风险地区,或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f)不准私带物品进出集中监管仓。3.3.3 因工作需要,非作业人员进出作业区时,应遵循作业人员防护要求。3
8、.3.4 集中监管仓内预防性消毒、核酸采样和检测人员除了由其所在技术机构按有关要求管理外,还应服从集中监管仓的管理,积极配合并给予专业技术指导。3.3.5 应减少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进入工作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实时体温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3.3.6 门卫值班人员、工作人员和货柜车司机三者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接触。3.4 下岗管理3.4.1 按照“分类管理、明确范围、避免不必要接触”的原则,作业人员下岗后在宿舍等相对固定的区域活动,不允许四处逗留和外出,避免与无关人员(包括外来人员)接触,严禁违规外出。3.4.2 作业人员用餐,由专人送餐至指定区域
9、,并严格落实防护措施。3. 5请休假管理3.1.1 作业人员如有休假或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外出。作业人员请休假情况由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向属地冷链专班和应急指挥部报备。3.1.2 休假后复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执行后方可复工。a)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b)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
10、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c)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3.6 应急管理1. 6.1集中监管仓应建立临时观察室。如有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气促乏力、嗅觉失灵等症状,须立即转到临时观察室,并及时告知属地冷链专班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进一步监测处置。3. 6.2与3.6.1所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均需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并进行健康监测。3.7 离职管理1 .7.1非作业人员离职时,需提前2天向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并配合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离职。3 .7.2作业人员离职时,必须完成7
1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离开工作岗位所在城市时,需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附件6集中监管仓环境管理程序1 .目的保证集中监管仓环境管理科学准确、规范有效。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中监管仓环境管理。3 .管理程序3.1 环境布局3.1.1 集中监管仓应根据防疫要求合理划分工作区与生活区等,并进行封闭式管理。工作区人流和物流通道应分开,货物入库和出库通道应分开,各功能区相对独立。特殊原因无法分开的,制定严格的流程方案分时分段进出货物,做好预防性消毒,避免出现交叉污染。3.1.2 工作区应设置进口冷链食品存储独立冷库,冷库存储容量满足
12、需求。仅提供核酸检测和消毒,不提供货物存储的集中监管仓可不设置独立冷库。3.1.3 L3工作区应设置独立的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置门卫处、待检区、抽样区、消毒作业区、样品暂存区、洗手消毒区;必要时,设置检测结果等待区;各功能区域应明确标识,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设置密闭远离冷库的废弃物和垃圾场所;设置特定区域存放消毒用化学物品。3.1.4 其他要求。集中监管仓如设立检测实验室,应独立设置,建设要求可参考GB/T22576.1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27476.1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的相关规定。现有冷库改建集中监管仓时,冷库容量应满足集中存放进口冷链食品
13、的容量要求;环境相对封闭,远离居民区,便于管理;有相应满足监管和生活的配套设施。3.2 环境卫生3.2.1 1集中监管仓仓区不应有卫生死角。废弃物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出仓。防护用品、核酸检测相关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袋盛装。3.2.2 集中监管仓仓区内地面应耐腐蚀、耐磨、防滑并易于排水、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墙面应耐腐蚀、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3.2.3 集中监管仓排水系统应完善通畅,应有道路防积水措施。集中监管仓运行产生的废水、废物的处理与排放应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冷库周边不应采用明沟排放污水。3.2.4 集中监管仓作业区
14、及作业人员生活区等高风险污染区域的卫生由消毒人员负责,消毒和保洁工作开展时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所产生的垃圾均按医疗废弃物处置,并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3.2.5 检验检测实验室卫生条件要求应符合GB/T22576.1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相关规定。3.3 环境监控集中监管仓在冷库配备温湿度自动显示装置和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湿度检测装置,定期对温湿度进行监控。温湿度检测装置应位于不易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振动和可能冲击的地方,并定期校检。3.4 环境的清洁与消毒3.4.1日常清洁和消毒要求集中监管仓应设立日常清洁和消毒台账并及时更新。消毒台账应记录消毒时间、消毒对象、消毒
15、剂,消毒人员等信息。3.4. 1.1货物可能接触的设备(包括装卸工具、运送工具等)和环境应定期消毒。3.5. 1.2集中监管仓在每一批进入作业区的货物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对其接触环境(地面、墙面、门把手等)及搬运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3.5.1. 3集中监管仓在每日运行结束后,应对仓内环境、工具等进行全面消毒。3. 4.2涉疫场所消毒要求3.5.2. 1涉疫场所应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时应做好过程评价,必要时应开展消毒效果评价。3.4.2.2 消毒范围应覆盖场所的地面、置物架、墙面、门把手、搬运工用具、包装物等。3.4.2.3 应根据消毒的对象选取相应的消毒方法与措施。3.5环
16、境核酸检测3.5.1 集中监管仓应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集中监管仓内作业环境以及办公、生活、污水、废弃物和垃圾转运等重点区域和物品进行定期核酸检测。3.5.2 集中监管仓应建立核酸检测台账,记录核酸采样时间、采样位置、操作人员、检测时间及结果等信息。3. 5.3核酸检测所产生垃圾均按医疗废弃物处置。3.6医疗废弃物处置3.6.1 集中监管仓应对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袋盛装,集中转运处理,及时清理出仓。3.6.2 集中监管仓应配备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垃圾桶和专用垃圾袋应遵循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相关要求。3.6.3 集中监管仓放置废弃物的场所应
17、远离冷库和人员生活区,加盖、防“四害”、防渗防漏,符合环境卫生学要求。附件7集中监管仓设施设备管理程序1 .目的保证集中监管仓设施设备管理科学、规范有效。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中监管仓设施设备管理。3 .管理程序3.1 设施设备的配置3.1.1冷库冷库应设置防反锁装置和温湿度自动显示装置及警示标识;冷库应配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警示标识、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灯等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设施设备。3.L2卫生防疫设施设备集中监管仓应配备基础的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污水消毒处置设施、防霉、防蚊蝇、防鼠设施,专用清洁、消毒工器具以及消毒设备和防护具,分类盛放废弃物
18、和垃圾的带盖容器。3.L3信息系统3.1.3.1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集中监管仓工作区应配备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包括摄像、传输、控制、显示和记录部分;监控覆盖整个被监控点,包括但不限于入场查验区、防护服穿脱区、采样区、消毒区和装卸货区。3.1.3.2监控室。在集中监管仓设立独立的监控室。监控室内显示部分应配备多台监视器(或带视频输入的普通电视机)。应选用合适清晰度的显示设备;宜采用画面分割器。记录部分应配备具有图像录入、回放、处理等功能的记录设备。设立能够妥善保存记录的固定区域。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出库后2年。3.2设施设备的验收设施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集中监管仓应组织验
19、收工作,确保其性能满足工作要求。需要检定或校准的,还应及时组织。3.3设施设备的编号与标识集中监管仓应对消毒设备等关键设备进行编号和标识。设备标识通常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可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3.4设施设备的使用集中监管仓内工作人员,仅允许操作与本人授权范围相对应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设施设备状态,确保其功能正常。3.5设施设备的维护集中监管仓内应设置设施设备管理员,按照说明书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防止设施设备发生意外调整。3.6设施设备的维修当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设备管理员应组织核查故障原因,报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批准后实施维修。在恢复使用前,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张贴红色停用”标识或将故障设备实施隔离存放,避免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