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库防火技术导则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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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库防火技术导则2024年4月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和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反馈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以便今后修(电子唯:ahsjst2017)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徽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安徽省大地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合肥博瑞经济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月蝌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编制人:饶天柱魏亮张雷徐世源胡寒梅侯学庆吴常军万力张勇刘朝永王

2、慧王辉章维扬阮学锋陈炜周扬潘月磊陆嘉杜安源赵军超李航目录4.4防火分隔木腱物勾造95.1 室外消火陵统115.2 室内消火栓系统115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25.4 购灭火器126臃与H胭136.1 统1362排烟系统136.3系触制147.1 供配电系统157.2 簸;敷设157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57.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斜旨示系统167.5 集中充电设施及场所防火161.*JI1.ffc1.J,.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三.己I田柞港dZ寻1Q.一.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1总则.o.为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库的火灾危险和危

3、害,规范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J呆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1.0.3电动自行车与其硼E机动车混合停放、充电的车库,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靠电力装置驱动或助动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轮椅车等电动车库可参照本导则执行。1.0.4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应结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5电动自行车库的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不皎徽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2术语2.0.1制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

4、能并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要求的两轮自行车。2.0.2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2.03制自行车库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包含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2.0.4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独立建造,具有完整的建筑主体构件与设备系统及配套充电设备的电动自行车库.2.0.5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附建在建筑物内,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筑主体结构的电动自行车库,也称组合建造电动自行车库。2.0.6断式蛔自行车库独立式、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任一层外墙敞开面积大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大于车库周长的50%

5、的电动自行车库.2.0.7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露天场地(有顶棚的场地).3基本规定3.0.1电动自行车库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的规模可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辘,三3.0.1o表3.0.1制自行林剧类型辘小型微型停车数量(辆)4002014004120040100O5011000IO1.5100注:电动自行车库的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任一项符合上表规定时,应按相应类型确定.3.0.2电动自行车库单个停车位的平均综合面积不宜小于2.5nfo3.0.3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宜采用单层,可采用多层,不应采用高层。3.0.4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应氐于二级,当位于地下或半地下室时,

6、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3.0.5除本导则另有规定外,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防火设计要求应符合主体建筑的相关规定。3.0.6住宅部分和电动自行车库组合建造时,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4建筑4.1 总平面布局4.1.1 地上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不应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的正

7、常使用,不应影响消防救援。4.1.2 电动自行车库不应设置在高温、易积水或易燃易爆场所。4.1.3 电动自行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设置或组合建造。4.1.4 地上电动自行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J痘,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医院病房楼等贴邻设置或组合建造。确有困难需贴邻设置时,相邻部位应采用防火墙,具体要求应符合本导则第4.1.5条注1或注2的规定。4.1.5 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之间及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5的规定。表4.1.5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之间及独立式电动自行车

8、库与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的防火间距(m)丙、丁、戊厂房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名称和耐(仓库)裙房、单.多层高层单、多层火等级级级四级级级四级级-一、二级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101214679966注:1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其他建筑相邻,两者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2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其屈筑相邻,两者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T收卜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时,其防火间距而艮。3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其他

9、建筑相邻,两者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氐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筑,不应小于4m.4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其他建筑相邻,两者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5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相邻,可按照注1注4的规定执行.6本条规定中的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虢

10、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相邻建筑为丙类仓库时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4.1.6 电动自行车库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S巨,应按照爆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有关民用建筑与上述相邻场所的规执行。4.1.7 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坡道的地面开口,与除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外的其他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民用建筑与其他建筑的规定;当满足本导则4.1.5条注1、注2要求时,防火间距不限;当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与其坡

11、道之间采用防火墙及甲级防火门分隔时,防火间距不限。4.1.8 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坡道的地面开口,与其他相邻电动自行车场(棚)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当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与其坡道之间采用防火墙及甲级防火门分隔时,防火间距不限。4.1.9 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周边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和建筑谢糊烦范GB50016确定。4.2 平面布置4.2.1 电动自行车库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可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当设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时,电动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7.0mo电动自行车库应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不

12、得与机动车出入口合用。4.2.2 电动自行车库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电动自行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上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Om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rn,;3当电动自行车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该局部区域建筑面积的1/2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总建筑面积。4.2.3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确需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火灾时能

13、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4.2.4 既有建筑增设f0改造微型地上电动自行车库,可不独立设置防火分区,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功能区域进行防火分隔。4.2.5 电动自行车库内应划分停放区域、充电区域和疏散通道区域.沿疏散通道双面布置停放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6m,不应小于2.0m;沿疏散通道单面布置停放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4.3 安全疏散4.3.1 电动自行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与电动自行车出入口宜分开设置。4.3.2 大型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出入口,且每增加400辆应增设一个车辆出入

14、口。中型、小型、微型电动自行车库可设置一个直通彰卜的车辆出入口。车辆出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2.0m,既有建筑改造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8m车辆出入口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2%,不应大于15%.4.3.3 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0当地上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120nff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11f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可不少于1个。4.3.4 电动自行车库内各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均应直通室外,当安全出口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

15、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防火分区,直通室9也)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In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2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4.3.5 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坡道作为人员安全出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3.6 的门不应低于乙级防火门,净宽度不应低于2.0m,既有建筑改造确有困难时,净宽度不应低于1.8m;2该坡道应采用兼有踏步的出入口,踏步总净宽度不应小于1.1m,踏步与推车坡道总净宽度不应小于2.1

16、m;3除疏散门外,该坡道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同口;4坡道顶部有外围护结构时应为不燃材料,坡道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4.3.7 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当与住宅组合建造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的疏散楼梯可借用住宅部分疏散楼梯,但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彳氐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既有住宅改造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采用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确有困难时,不得低于原设计时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4.3.8 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的主体建筑首层的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不应直接通向敞开

17、式电动自行车库。4.3.9 电动自行车库室内彳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S巨离不应大于30m,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4.3.10 动自行车库的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4.3.11 电动自行车库内的疏散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净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最小净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4.3.11电动自行车库的充电设施应相7堞中布置。4.4防火分隔和构造4.4.1 电动自行车库内应划分防火分隔区域,每个区域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

18、m1区域之间除通道外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4.4.2 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内应划线分组,每组长度不应大于20m,每组停车数不宜超25辆;除通道外,组与组之间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5m、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4.4.3 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应采用防火阍口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主体建筑其他区域分隔,防火墙上确有需要设置开口时,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组合建造时,电动自行车库与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

19、全分隔.4.4.4 电动自行车库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耐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本条上述要求不得降低.火极限不应低T1.00h,或i而寸火极限不彳轩1.OOk宽度不小于1.0m.4.4.5 当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存在上部建筑时,其外墙门、洞口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宽度不小于1.O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4.4.6 直通建筑内电动自行车库的电梯,应在电动自行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氐于2.00h的防火隔阍口甲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4.4.7 电动自行车库内经常有人员通行处的防火门应采

20、用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4.4.8 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库内的管道井、电缆井,井壁应采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分隔,分隔后的耐火极限不应彳氐于楼板的耐火极限,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4.9 电动自行车库的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5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5.1 室外消火栓系统5.1.1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表5.1.1电动自行车库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1./s)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设计流量20151510注:在15Om保护半径范围

21、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使用数显5.2 室内消火栓系统5.2.1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并应配置肖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既有建筑增设小型、微型电动自行车库,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应设置)肖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消防给水及J肖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脏。表5.2.1电动自行车库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1./S)建筑物名称规模消火栓设计流量(1./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每根竖管最小腿(s)大型20415电动自行车库穆、型侬10210

22、5.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3.1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3.1的规定。表5.3.1电动自行车库设置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最大净空高度h(m)喷水强度1.(minn,)乍用眺(m1)火灾延续时间(三)中危险nh881601.0注:最不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e5.3.2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3.2的规定。三5.

23、3.2电动自行车库设置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最大净空高度h(m)喷水强度1.(mi-m,)作用勒(m,)火灾延续时间(三)中危险Ih861600.5注:最科IJ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OO5MPa.5.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5.4 建筑灭火器5.4.1 电动自行车库鲍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三6防烟与排烟6.1腌辍1.1.1 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烟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

24、规范GB55036、建筑防烟其施系姻术标准GB51251的规定。6.2 升胭系统6.2.1 电动自行车库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抖胭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缄定6.2.2 建筑面积大于50m的地下、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和建筑面积大于100m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6.2.3 电动自行车库排烟设施宜结合通风设施进行设计.6.2.4 电动自行车库采用自然封胭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仓内H胭窗(口)的钠面积应不小于建筑面积的5%;2设置在地上时,储烟仓内H胭窗(口)的有效面积应不小5三筑面积的3%。6.2

25、.5 电动自行车库采用机糊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时,期胭量按60m3h而计算,且最4目幽量不应小于15000m3h;2当建筑面积大于500m时,期胭量按不低于90m3h团计算,最1省胭量不应小于15000m3h;3机械排烟的排风出口(百叶),与主要疏散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且不应朝向阳台和门窗。6.2.6 地下、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补风设施。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封胭量的50%,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6.3 例控制6.3.1 电动自行车库防排烟系统的系统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

26、用规范GB55036、建筑防烟抖胭系献术标准GB51251的规定。7电气防火7.1 供配电系统7.1.1 电动自行车库集中充电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42236.1及低压用户酉典装置规程DG/TJ08-100的联贩。7.1.2 大型独式电动自行车库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中型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小型、微型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可按三级负荷供电。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不低于其所在主体建筑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7.1.3 电动自行车库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及充电设施,供电系统的容量应满足区域内用电

27、负荷的要求。7.1.4 配电箱及酉典线路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配电箱宜设置在端部便于操作区域。7.2 线缆选型及敷设7.2.1 充电设施配电线路应采用低烟、低毒阻燃型铜芯绝缘电线电缆。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7.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3.1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僦口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7.3.2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视顷监控系统。7.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4.1 除设置在地上的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外,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

28、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7.4.2 除设置在地上的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外,大、中型电动自行车库宜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标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飘旨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规定。7.5 集中充电设施及场所防火7.5.1 电动自行车库集中充电设施应具备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剩余电流保护等功能。7.5.2 电动自行车库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应具备痛功能。7.5.3 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配电箱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配电线路应采

29、用金属管或采用金属线槽,明敷线路、充电设施等设施应有防水措施,充电设施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非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配电箱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3。7.5.4 充电插座应带有保护门,充电插座的间距不应小于0.80m.7.5.5 防雷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防雷接地措施。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蟒,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

30、,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4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6建筑结构荷颠范GB5000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0建筑内螂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U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12建筑防烟臃系布支术标准GB5125113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20517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1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1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19气体绸Si檄范GB5037020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1建筑防火封应用技术标准GBA5141022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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