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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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党组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加强风险防范、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坚持强化党建统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陆安市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

2、件,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向发力。(二)坚持深化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市局党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三)坚持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持续改进。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能力提升赋能争先进位,以作风转变促进担当作为。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强化

3、责任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管党治党力度有待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党组成员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不够深刻,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二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在监督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不足,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高。部分党组成员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方面缺乏创新举措和有效办法,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尚待完善,监督执纪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是

4、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尚需健全。当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未能完全覆盖所有潜在风险点,绐腐败问题滋生留下了空间。二是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监督还不够深入细致,对发现的问题查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待巩固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需持续加强。一是作风建设成果需进一步巩固。虽然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仍然存在思想松懈、作风不实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面对新时代住建局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挑战,部分干部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难以适应新

5、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四)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在权力运行监督方面,市局党组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尚不完善,监督手段单一,监督力度不足,导致一些权力滥用和违规操作的现象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另一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监督的认识不够深刻,对监督的抵触情绪较强,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行政执法方面,市局党组虽然注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但仍有待提升。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不够牢固,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影响了执法效果和公信力。另一方面,执法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一些执法问题

6、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五)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有待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局党组在推进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重要决策、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导致社会公众对句政策了解程度不够,影响了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侧重于政策文件和工作总结等方面,缺乏与公众互动和反馈的渠道,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同时,信息公开的形式也需要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以方便公众获取和使用。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市局党组将

7、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明确党组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加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推动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局党组将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潜在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市局党组将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

8、和工作效能。同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创新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全市住建局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局党组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五)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局党组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

9、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确保重要决策、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需求。此外,加强与社会监督力量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住建局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推动住建局事业健康发展。县民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分析报告按照4月29日全县全面推进清廉建设工作部署会暨清廉建设总专班调度会和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第一次调度会会议精神,县民政局积极就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

10、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梳理,现将相关工作形式分析报告如下:一、民政领域整治工作现状县民政局常态化以社会救助、殡葬为“小切口”整治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为抓手,集中整治民政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一)社会救助领域1 .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成立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全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形成了局党组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分项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开设“党建+救助充电站”学习讲堂,坚持党建引领,织密社会救助三级网格体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持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11、三是强化社会救助数字监督预警。定期同公安、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大数据清洗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限时整改销号;四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动态管理,对核实无误的对象及时作出救助金增发、减发、停发程序;五是强化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宣传、宣传专栏政策张贴宣传、开院坝会、入户发放政策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满意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县派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等重点问题线索移交渠道;七是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从资金监管过程中的薄弱

12、环节和风险点入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未发现资金发放中存在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问题行为,建立代管台账,落实专人定期查看账单,有效杜绝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2 .取得成效。一是通过近三年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全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发生;二是累计集中开展“党建+救助充电站”学习讲堂3场次,深入基层针对村(社)干部开展培训2场次,基层干部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救助时效明显提升;三是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109条,均在规定时间内限时整改销号;四是全面完成在册对象动态复核,一季度累计停发保障对象104户285人,动态

13、调整补差水平272户,县域内低保、特困对象均实现精准保障,临时救助较好地发挥救急难的作用。(一)殡葬领域1.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针对殡葬服务乱收费方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0)448号),规范收取基本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抬丧砌坟等项目费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殡仪馆办公楼大厅进行公示;二是公墓经营方面。严格按照关于核定龙头山公墓经营性墓位墓位费标准的通知(城发改委文(2014)186号)文件收取公墓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殡仪馆办公楼大厅进行公示;三是制度完善方面。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殡葬服务中心严格

14、执行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制定了*县殡葬服务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排查出14个廉洁风险点,制定34条防控措施。并在*县殡葬服务中心制度中就财务管理、食堂采购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四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驻政府办派驻纪检组、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对殡葬服务中心日常收费和食堂安全、物资采购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当中;五是开展专题学习。就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殡葬服务中心殡葬事务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殡葬事务监管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出台关于确定殡葬事务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进行了定人定岗定领导,确保责任闭环;六是

15、补齐执法短板。组织符合殡葬执法条件的4名职工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均已取得执法资格证。2.取得成效。截至2024年4月底,县殡葬服务中心共有职工15名,其中在编职工3名,临聘人员12人,所有职工均无入股参与殡仪馆经营和公墓经营的情形,殡葬服务中心的收费均严格按照县发改委定价收取,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没有收到群众反馈“乱收费”的反馈及来访。龙头山公墓经营秩序良好,销售使用土葬墓穴1730个,其中销售公益性墓位1245个,销售经营性墓位362个,优抚公墓使用105个,王尔包公墓和新坟梁公墓置换18个。后期建遗物焚烧池和公共厕所占用31个墓穴。目前还剩104个墓穴能够使用。二、存在的风险(一)社

16、会救助领域。一是存在保障对象针对家庭人员、家庭收入瞒报、漏保现象,致使保障人员不精准,保障水平不合理的风险;二是存在少数未成年、精神、智力障碍患者等自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救助资金由其监护人代管,易发生监护人占用资金致使救助对象生活条件差的风险。(二)殡葬领域。一是殡葬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距离群众认可的殡葬服务标准还有差距;二是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为亡者穿衣、礼仪等服务欠缺,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殡葬服务项目需求。三、原因分析一是民政领域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缺乏有效的、及时的打击手段;二是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民政

17、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被统筹进入社区以后,县内乡镇街道绝大多数只有1-2名民政业务从业人员,且多数兼职残联、乡村振兴、驻村等多项工作,导致用于民政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时间有限;三是人员更换频繁。部分乡镇民政从业人员更换频繁,而民政业务涉及资金多,政策性强,导致部分新任干部在落实政策上有一定差距;四是人才引进难。殡葬服务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人才引进难度较大,导致殡葬服务距离群众需求尚有差距。四、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救助政策解答宣传,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群众自主申报意识;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复核,确保对象人员保障精准,资金补差合理;三是持续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严格资金监管,对资金代管的对象备案登记,常态化开展巡查探访,确保救助资金落实到人、生活保障到位;四是强化数据运用,拓宽数据共享比对渠道,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五是严格按照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市级指导部门相关指导意见,开展2024年专项治理;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和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争取民政工作队伍基本稳定,主动争取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处罚、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社会救助、殡葬服务方面的人才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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