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眉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眉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 1.1指挥部组成2. 1.2指挥部主要职责3. 2县抗宸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4.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5.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1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2.3.2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1.4 县抗宸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1.5 各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3分级管理3. 1地震灾害级别划分4. 1.1特别重大地宸灾害5. 1.2重大地震灾害6. 1.3较大地震灾害3. 1.4一般地震灾害3.2 应急响应级别设定
2、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4应急准备3.4 队伍建设准备3.5 物资装备准备3.6 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4. 4社会动员准备4.2 技术准备4.3 通信、电力与交通4.4 宣传、培训与演练5监测、预测、预防和临震应急1.1 地震监测1.2 地震预测1.3 灾害预防1.4 临震应急6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 1应急启动、应急处置6.2应急结束7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7. 1应急启动、应急处置7.2应急处置8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8. 1应急启动8.1 应急处置8.2 应急结束9其他地震事件处置9. 1强有感地震应急9.1 平息地震谣言9.2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9.3 应对毗邻震灾10恢复重
3、建10. 1善后处置10.1 调查评估10.2 恢复重建11其他事项1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地宸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对我县造成影响的邻省(区、市)和外县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行动。2组织体系特别重大地宸灾害、重大地宸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
4、灾害发生后,经县政府批准,启动眉县地震应急预案,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1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1 .1.1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武警眉县中队队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武警眉县中队、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发改局、教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统计局、民宗
5、局、医保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城管执法局、团县委、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欷猴桃园区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人寿公司、财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眉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眉县分公司、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县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2 .1.2指挥部主要职责:(1)根据县住建局(地震局)震情报告,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2)指挥县级有关部门和重灾镇(街)立即开展地宸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派出地震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请求省、市政府指
6、挥抗震救灾工作;(3)组织协调并指挥驻眉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4)组织和部署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5)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通告;(6)执行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3 .2.1县抗宸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兼)副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4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救灾安置组、宸情信息组、工程抢险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1)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住建局(
7、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承办指挥部会议;统一收集、汇总各种信息并负责传送;负责指挥部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组织指挥部新闻发布会,起草指挥部公告;负责和震区现场指挥部、各镇(街)、县级部门应急机构联系;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救灾安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地震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设置避难场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食品、饮水、医药等物资,组织开展危房鉴定。(3)宸情信息组:县住建局(地震局)牵头,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震情监测、震情趋势判断;负责组织地震
8、宏微观异常收集、调查、落实、上报工作;负责灾害范围、等级确定和灾情评估。(4)工程抢险组:由县住建局(地震局)牵头,交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修供水、供气设施;负责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恢复;负责组织监控火灾、水库、病毒、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不安全事故;负责组织灾情调查。(5)通信保障组:由县供电公司牵头,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参加。负责通讯工程、电力工程设施的抢修、维护,保障指挥部及灾区通讯畅通。(6)医疗救护组:由县卫健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设置医疗点、伤病员的医疗救助,重伤员的转移;组织全县医疗资源赴灾区参加现场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震区防
9、疫工作。(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科协、住建局(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灾情信息和抗震救灾工作动态的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负责做好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组织信息发布会,及时向省、市级以上媒体通报有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应对地震灾害。2.3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地震发生在县城区,由县抗宸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地震发生在辖区镇境内,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设立震区现场指挥部。2.3.1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指挥: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担任。副指挥:震区很长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县级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10、负责人、定区各镇负责人组成。2. 3.2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1)及时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迅速设置医疗点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急救医疗、食品、饮水等;(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灾区内外特别是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交通等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优先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伤病员的救助;(5)严密监控火灾、病毒、放射性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扑灭已发火灾,制止病毒、易燃、易爆气体的泄漏;(6)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震情、灾情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7)加强灾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
11、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8)配合省、市、县地震部门开展现场震情监测、震灾调查和地震科学考察,做好震后地震活动趋势判断工作。2.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详见附件1)2.5各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震区相关单位和重灾区社区及村委会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并指挥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组织和部署相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卫生救助、卫生防疫、社会稳定等工作;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执行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工作任务。3分级管理3.1地震灾害级别划分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生产总值3%以
12、上的地震灾害。本县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2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3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3. 1.4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3.
13、2 应急响应级别设定(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I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H级响应,一般地宸灾害事件启动川级响应。(2)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市抗宸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市抗宸救灾指挥部请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支援。(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
14、灾工作,必要时县抗宸救灾指挥部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支援。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分级管理一览表地案灾害事件响应级别应急处丑领导机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I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事件II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事件In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4应急准备4.1 队伍建设准备县人武部、武警眉县中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公安局、卫健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加强专业地宸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陆地搜寻与救护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救护与防疫救护队等行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培训、训练、演练和考核,提高队伍抢险救援能力
15、。县民政局、住建局(地宸局)负责与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县地宸灾害损失评估工作队伍,加强研究和培训,合理配置专业,提高全面、科学、准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能力。各镇(街)要加快推进辖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2个小时内能够赶赴灾区。4.2 物资装备准备县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省、市、县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县级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网络,按照实际需求增加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种类,增大物资装备储量,建成规模适度的县级救灾物资装备储备库体系,保障抗震救灾急需物资。4.3
16、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完善指挥部年度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震情灾情通报制度、应急响应通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和规程。各成员单位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常态下相互间沟通与协调机制,提高非常态下协同配合能力。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4. 4社会动员准备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的社会动员机制。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保障抗震救
17、灾工作需要。4.2 技术准备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设立地宸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研究专项课题,积极扶持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开展应急救援领域课题研究,组织研发相关技术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应建设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系统,为地宸灾害应对提供科技支撑。4.3 通信、电力与交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要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时沟通、协商,明确
18、应急通信保障中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协同运作。县发改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抗宸能力建设及电力运营管理,保障抗震救灾电力供应。县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注重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加强紧急情况下综合运输管理,建立紧急运输保障体系、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实现紧急交通运输统一指挥调度。4.4 宣传、培训与演练县委宣传部、文旅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宸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开地宸应急
19、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宸应急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预案,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教体局要对各学校开展防宸减灾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都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镇(街)特点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督促学校、医院、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等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地震应急演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镇(街)
20、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及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地震应急演练。年度危险区所在镇要制定应急戒备方案并适时举行地震应急实战演练。5监测、预测、预防与临震应急5.1 地震监测县住建局(地震局)应制定地宸监测规划,开展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等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加强地震监测,视震情形势加密观测次数,做好震情跟踪工作。5.2 地震预测县住建局(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地震局对地震形势和地宸构造背景及震情会商意见,提出短临地宸预测意见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报县政府。5.3 灾害预防县住建局(地震局)根据地宸预测意见、地震重点监视防
21、御区和年度危险区划分方案,加强震情跟踪,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危险区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地震活动趋势,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对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开展地震风险评估,制定减灾对策,强化“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各镇和各部门间的共享;(3)对危险建(构)筑物采取抗宸加固措施;(4)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完善地宸应急预案,加强地宸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口密
22、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5)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地宸应急演练;(6)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7)全面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8)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5.4临震应急县政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程序发布临宸预报后,由县政府宣布预报区进入临宸应急期,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县住建局(地震局)加强宸情监视,及时报告、通报震情变化;(2)县政府发布避震防范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3)责成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及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3、(5)采取维护社会稳定措施;(6)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行业救援队伍等进入待命状态:(7)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准备工作。6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1 应急启动、应急处置(1)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镇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3)县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启动I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抗震救灾。6.2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
24、急处置工作完成,地宸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余震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县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6.3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7.1 应急启动、应急处置(1)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镇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3)县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II级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必要时由
25、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区进行支援。7 .2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宸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余震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县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8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8.1 应急启动(1)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县抗宸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县抗宸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镇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
26、期处置;(3)县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市政府,启动HI级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区进行抗震救灾,必要时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区进行支援。8.2 应急处置(1)县住建局(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报市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研究决定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县政府决定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范围、起止时间;协调县人武部、驻眉部队、县武警中队参加抢险救灾;立即调派医疗救护、工程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队伍赶赴灾区;部署灾区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转移、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震区的抗震救灾工作;(3)县级各有关
27、部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奔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4)县住建局(地震局)配合省、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现场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5)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8.3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宸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余震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县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9其他地震事件处置9.1 强有感地震应急本县境内发生小于4.5级强有感地震事件后,县住建局(地震局)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
28、局上报震情。震区各镇(街)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县住建局(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指导地震应急工作。9.2 平息地震谣传当本县内某地出现地宸谣传时,县住建局(地震局)应及时上报县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谣传起因。县政府应组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地震局)、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采取必要措施平息地震谣传。9.3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县住建局(地震局)要加强震情值班、地宸监测、震情会商、地震应急等应急戒备工作,加强与市地震局沟通,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县政府。9.4 应对毗邻震灾与我县毗邻的外省、市、县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
29、事件对我县造成破坏和人员伤亡时,县住建局(地宸局)根据情况,建议县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0恢复重建10.1 善后处置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10.2 调查评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震发生机理、产生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人员安置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县住建局(地震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配合省市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宏观烈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工作,提供灾害损失预评估结果。10
30、.3 恢复重建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原则,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各项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统一部署,逐步实施。11其他事项(I)各镇(街)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或修订本镇(街)和本部门的地宸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住建局(地宸局)备案。(2)本预案由县住建局(地震局)负责解释,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附件: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2 .眉县临震应急流程框图3 .眉县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流程图4 .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体系及职责框图附件
3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1 .县委宣传部: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工作,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有关地宸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2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军及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震区抢救压埋人员,安置伤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3 .武警眉县中队:负责震区被压埋人员的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维护震区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加强重要目标的警戒工作。4 .县政府办: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联络组工作。5
32、.县应管理急局: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负责较大及以上地震应急处置及现场指挥部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调配救援队伍赶赴震区抢救压埋人员和抗震救灾抢险工作: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衔接军地各类救援力量参与较大及以上地宸应急救援;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县级地震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的调查评估,汇总分析有关情况;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地震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摸排和跟踪监督。负责救灾物资的准备和储存(帐篷、棉被、衣物等),
33、灾情汇总及上报,社会救济人员、社区灾民的基本生活安置工作;6 .县住建局(地震局、人防办):负责地震台网应急期间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密观测及资料报送工作,收集和调查宏微观异常;向指挥部提供震情活动信息和趋势判定意见,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配合省、市地宸局做好灾情调查、灾情评估、烈度评定、现场流动监测及资料汇总收集工作,解答群众有关地震知识咨询。负责县城区因地宸造成道路、供热、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损坏抢修,做好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因震损坏的路灯抢修;负责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工程建筑震后的安全性能鉴定,指导震损基础设施、住宅等工程建筑加固和修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34、、住宅等工程建筑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及上报;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负责城市地宸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负责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及防空警报器的维护、修复工作,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随时做好防宸信号施放工作,保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出应急避宸指令的正常实施。负责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共卫生保洁,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因素,避免出现因安全及环境卫生问题造成的次生灾害;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力量对灾区(或临宸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7 .县发改局:负责煤、电、油供应协调管理;负责落实争取中省建设项目资金,负责灾区重建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和立项。负责粮油储备、调运和市场供应、市场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
35、粮油供应动态信息,保障市场粮油供应。负责抗宸救灾期间粮油等重要生活资料和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的价格监管工作。8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学生进行紧急避险疏散和演练,及时调整学校教学安排;针对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全县学校灾情排查、上报,指导灾区制定学校恢复重建方案。9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帮助企业妥善解决灾后职工生活安排,稳定职工情绪,维护企业稳定,协助企业及时修复相关设施,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证100吨方便食品和500吨水(奶)的应急储备;做好大型商场、
36、超市的重要商品储备供应和安全检查,及时恢复正常营业,保障市场商品供应。10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做好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重要档案存放地点、储备仓库、重要文物景点、救灾物品集散地和公众聚集场所、监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警戒;启动350通讯指挥系统,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的畅通。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事件。11 .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在抗震救灾中各项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灾情上报情况的核实和监督检查。12 .县民政局
37、: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开展相关社会救助;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事件中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对因地宸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并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办公用房,为社区群众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提供的救助款物;做好应急救济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通过陕西省红十字会、宝鸡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13 .县审计局:负责各种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的审计。14 .县财政局:负责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的准备,争取中省灾情补助资金,
38、做好救灾资金划拨、监管工作。15 .县人社局:负责职工震后就业帮扶、生产自救,组织检查在抗震救灾期间的劳动保障。16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视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做好危险地带的巡查,收集地质灾害信息,及时上报灾情,制定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17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的监测和控制,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企业环保设施修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受损情况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18 .县交通局:负责对地震损坏的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及安全性能检查评估;做好公路、桥梁等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
39、、上报工作。19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石头河等大中型水库的监测监控,堤防工程、水源保护地、供水重点部位、河道隐患点的安全巡查,水利设施的抢修工作;负责县城区对地震造成损坏的供水管线抢修及供水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查评估,做好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20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及时修复损毁的广电设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抗宸救灾的决策部署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新闻消息的播发。负责旅游景点旅游人员救助、搜寻、疏散、安置,旅游景点受灾、旅游人员伤亡统计上报;负责文物损坏的鉴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文物修复计划制定。21 .县卫健局:负责编制各医疗机构患者
40、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开通绿色生命通道,积极做好因地震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县级各大医院都要保证地震发生时能正常的进行医疗救治和手术,必要时紧急搭建应急临时医院;派出医疗组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加强疫情监控、做好疫情防控等防疫消杀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自身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根据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卫生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措施,适时组织演练活动。22 .县医保局:负责抗震救灾期间急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做好急需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监控,确保抗震救灾期间医药价格平稳;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医疗保障工作。23 .县统计局:负责县抗宸救灾指挥部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24 .县民宗局:负责教区宸后和
41、临震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恢复等方面的工作,参与调查评估教区受灾、伤亡、损失统计上报,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和渗透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避防,引导宗教团体参与社会救助活动,承办相应事宜。25 .县信访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宸前、震后的来信来电及来访;承办地震应急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26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抗震救灾期间市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市场供应,做好市场信息、市场灾情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和协调供应,做好食品、药品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工作。27 .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负责机关大院的人员疏散、紧急避险,损毁物清理、检修、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28 .县城
42、管执法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共卫生保洁,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因素,避免出现因安全及环境问题造成的次生灾害。29 .团县委:负责招募、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献血、募捐款物,积极参加防宸减灾知识宣传。30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震区和临震区相关数据资源的共享、统计、分析、应用,为新闻宣传和政用、民用、商用及信息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并及时报道抗震救灾相关信息。31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的预警宣传,发布气象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32 .太白山
43、旅游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太白山和红河谷景区抗宸救灾工作,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区内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负责太白山和红河谷旅游景区旅游人员救助、搜寻、疏散、安置,旅游景点受灾、旅游人员伤亡统计上报。33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震区内压埋人员的抢险救援,及时处置震后火灾等灾害。34 .县人民银行:负责震后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各个专业银行网点的正常营业,维护社会金融稳定。35 .县供电公司:负责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电力保障,立即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及时排查电力重点部位隐患,检查上报全县电力设施受灾情况。3
44、6 .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各级响应情况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内外通讯联络,各建立一套现代应急通讯系统,解决震后线路中断、通讯阻塞、系统瘫痪问题,必要时请求省通讯管理局调动移动通讯设备,架设临时通讯线路;及时修复损毁的通讯设备,尽快恢复震区通讯,保证通讯畅通;制定通讯保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37 .各保险公司:负责投保户的灾损评估,做好及时赔偿工作。38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霸王河工业园区企业受灾情况的汇总、上报,协助企业及时修复相关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辖区企业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39 .猿猴桃园区管委会:负责猿猴桃园区内企业受灾
45、情况的汇总、上报,协助企业及时修复相关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辖区企业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40 .各镇(街)及县级各部门:负责本镇(街)、本部门系统的灾情上报及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并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相关工作。附件2眉县临震应急流程框图附件3眉县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流程图I.MfIitW及时府见政府报告酎情、灾的片即报巾地禳A5!W.2,她抗战他突加并前悔调好处K装第、柱灯3队.我警崩U中队指乔部队彩却抱故貌灾,文即科*隰行救护工和柏七、道信IVN等ama超灾区,解号灾区女阳水和食品供给.密贝转移.作我3运的:根快阳耍hH加嫦理冷切探落线一指齐
46、程K的施表内a:伤,3 .犯次有关an1.1飙MttiS救火IH排省的要求和本i;H的职员尽快开展地震网2M.tV井及时揄NAM力超臾Mia行抗城救火:4 .A任也牖三M配合力地衣3做必地武现场法用地真义再奴箕流估和祈望与泰工他5 .机情次请求市优H款灭指Ire1.进行支拽:.小抄震收突指疗办公受依州右关恪公开的熄定.及时公布簧情,火情伶儿.I.从抗密款灾曲科例出过/If/体.衣货.并按规迂现畲小眼公而地第同:2.从抗我救灾指痔他及M通技费情.衣悌迅速动员力Q校入人员非铁氏疗较#、工程序2和自检过仪,J4大洋哎地传教拒灵人员,双少人狗物亡:傅以巾筑段较灾推并州开收M欣火灾工作.I.X料衰枚实折再把祭丸动最全批公力址立即投A板教长堤人Iib开喧氏方依明,层锻大力后减少人疑仍亡,2.恐说了解黄情次情史印报告市政府及“於拓”.齐接受Vntr抗烧以衣加为然的男才、折再和切司:3.为国务匠和符忧。救犬指挥需战防不何黛为攵援折动裂倒条H保障.附件4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体系及职责框图II1综介IX/黑ft灾安H现aW由g级IW於姐A讯保纨医r假沪纲1(传逆敏II丁IIII负出工仪东突储、懒除函”嘶IVWttV.&iIU.我於和1M6三a:.JW姻、外级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