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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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应对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城市供

2、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2.2 有关预案、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地下水质量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临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

3、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发生在霍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于违法排污、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恐怖袭击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等。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1)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细菌、农药、化肥、重金属等)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2)非点源突发环境*件: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土壤,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随地下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3)移动源突发环境中件: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

4、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导致水源地水质污染。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供水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采取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坚持平战结合

5、,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习,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做到应急快速有效。1.5 事件分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一般情况下划分为以下几类:(1)固定源突发环境*件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固定源,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设备设施故障、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风险物质排入河道、湖库或渗入土壤经污染下渗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事件。(2)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

6、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河道或渗入土康经污染下渗造成或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事件。(3)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或果园土壤,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污染物随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或可能造成水质污染;二是闸坝调控等原因导致坝前污水短期集中排放造成或可能造成水质污染。(4)其他突发环境*件主要为上述事件情景中多种同时出现的情形,以及汛期、枯水期、雨雪冰冻等特殊时期可能造成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情景。2水源地概况目前,霍州市城区主城区水源在2010年已停用,大张水源2020年11月全部关闭并已封井,源头水源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白龙水

7、源为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白龙水源位于霍州市城区西北3.5km处的汾河以西白龙镇至陈村一带,面积约4.OkIR水源地代码为DC0000141082000G0003,为地下水型水源地。目前主要开采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承压水,目前共有供水井3眼,井深690.0-691.50m,规划供水量30000d,属于中小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岩溶裂隙网络型岩溶水。设计服务人口为10万人。设计取水量为1095万吨/年。白龙水源地内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SO-Ca.Mg型水。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依据霍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设置,由霍

8、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组成(详见附件1)O3.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3.1.1 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本件应急指挥部成立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霍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总指挥: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

9、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武警霍州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山西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实际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市应

10、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57-562213403.1.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和协作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3.2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设立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3.3 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事件

11、调查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3.4 3.1综合协调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协助应急指挥部完成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3.3.2污染处置组(下设3个专业处置队)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

12、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下设3个专业处置队。(1)污染处置队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污染源的排查,研究制定污染水体的污染处置方案;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置设施、药剂对已经造成污染的水体进行消洗、转运、异地处置等工作。(2)工程抢险队由市水利局、市

1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拦截、收纳、清运;若现有水利设施被破坏,对设备进行抢救、维修;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3)消防处置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火灾时的扑救等工作。3.3.3应急监测组(下设4个专业监测队)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

14、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水质、水文、气象、地质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现场应急监测工作需要,下设4个专业监测队。(1)水质监测队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水质监测方案,负责应急期间水源地、供水单位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2)水文监测队由市水利

15、局牵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配合工作。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水文监测方案,对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对灾害区域进行水文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3)地质监测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监测方案,对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对灾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数据进行反馈,便于现场指挥部做出决策。(4)气象监测队市气象局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密切关注水源地天气情况,密切关注外环境气象条件对水源地的影响,尤其是可能引发水源地雷雨、冰冻等灾害时,应及时告知现场应急指挥部,方便应急指挥部做出下一步应

16、急决策。3.3.4 应急供水保障组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3.3.5 应急物资保障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17、3.3.6 事件调查组组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3.7医疗救护组组长: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3.3.8治安维护组组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

1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警霍州中队等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维护水源地应急抢险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打击阻挠水源地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的行为。3.3.9宣传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山西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霍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全市

19、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把握全市的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3.3.10应急专家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主要召集或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熟悉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水利工程以及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和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为召集单位,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主要职责:为饮用水水源地中长期环境保护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污染物的处置办法、灾害损

20、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3.4外部应急救援机构水源地一旦发生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临汾市人民政府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请求支援。4应急响应水源地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与研判、预防措施、预警、信息报告、信息通报、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事态研判、应急处置、应急监测、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详见附件3o4

21、.1 信息收集与研判4.1.1 信息收集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开展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传递我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及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1)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负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2)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事故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4)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水源

22、地保护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监控和传递工作。(5)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水源地污染事故或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357-5622134),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途径: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通过水源地、供水厂和管网末梢水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也可通过24小时值班电

23、话、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可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公安、交通部门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故信息。4.1.2 信息研判和会商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必要时,应根据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发现可能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

24、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研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类型选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4.2 预防措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饮用水水源质量进行巡查与监管。(1)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信息网络

25、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要建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饮水安全意识;(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快速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护装备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重在控制污染源,从源头预防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和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监管。1.1.1 2.1固定

26、源风险防范要定期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上游地区进行排查,清除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对上游地区以及保护区内污染源清除、搬迁、关闭完成前,要强化环境监管,特别是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等高风险企业要进行逐一排查,详细登记企业信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源企业环保档案、风险源名录,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保障,从源头控制隐患,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1.2 生活污染源风险防范要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和病死动物随意丢弃行为的监管,加快推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防止垃圾渗滤液进入地下水。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

27、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1.1.3 2.3农业污染源风险防范要积极推进有机农业,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养殖的集约化经营和污染防治、粪便资源化利用。1.1.4 流动源风险防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禁止载有有毒、有害、易泄漏危险品的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确需由公路穿越的,公安、交通部门要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健全管理机制,实行登记管理、运输全过程监控,确保安全。1.1.5 特殊时期风险防范在地震、重大汛情、重大旱情、雨雪

28、冰冻等特殊时期,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生态环境等部门经研判及时向相关乡镇(街道办)提出防范水源保护区污染风险工作建议。要加强水源巡查和保护的宣传,对水源周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的排查,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控,增加水源监测频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1.1.6 管理与保护措施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保护区内规范设置标识标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治,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有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其他禁止行为,并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网围栏;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农

29、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有的上述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退出。建立水源地长效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按照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相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各相关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引导农户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加强水源地档案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评估,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认真评价水源地水质和管理状况;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30、编码规范(HJ747-2015),建立饮用水水源”一源一档“。建立供水安全保障机制。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定期监测并公开水源地、供水厂出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数据。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储备应急物资,深化处理工艺,供水管线改造,分功能供水,规范停止取水、中断供水等措施,完善应急供水能力,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强备用水源和取供水应急管网的规划建设,当发生水质异常突发事件时,可通过备用水源或其他水源调水,保障供水安全。2. 3预蓍4. 3.1预警分级根据水源地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对取水可能造

31、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级预警。橙色预警:当污染物迁移至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即污染物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经专家组研判认为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小、可能不影响取水时,为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当污染物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经专家组研判认为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大时、可能影响取水时,为红色预警。5. 3.2预警启动条件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或周边发生故意投毒等恶性事件时;水源地、供水厂水质监测指标明显异常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源、农业面源可能引发水源地水质污染

32、时;饮用水源保护区发生地震、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水源地水质污染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可能引发水源地水质污染时;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乡村公路上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可能引发水源地水质污染时;其他需要发布预警的情况。4.3.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预警发布流程: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单位报告,研判可能发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人民政府授权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并根据达到的预警级别条件发布相应的预警,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事件

33、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发布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警报器等手段和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地区和人员。预警级别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和专家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4.4预警行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必须到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并采取以下预警行动:(1)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2)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实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3)综合协调组做好事

34、件信息上报和通报。(4)污染处置组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5)应急供水保障组通知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6)应急监测组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7)应急物资保障组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8)医疗救护组组织人员救治伤员;事发地乡镇(街道办)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9)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划分警戒区,并在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安装事件危害警告标志。(10)宣传报道组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

35、信息。4.5预警解除当判断不可能发生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现场应急指挥部立即报请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4.6信息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室(值班电话0357-5622134),随时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1)发现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污染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单位,按照“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和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原则,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以电话方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2)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办)在发现或得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36、。经过核实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报告。(3)特殊情况下,若遇到敏感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迅速报告给总指挥。同时按相关规定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4.7 信息通报对经核实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接报的有关部门应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通报的部门至少应包括市应急管理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根据水源地突发

37、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情景,还应通报市消防救援大队(遇火灾事故)、市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市公安局(遇火灾爆炸、道路运输事故)等部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应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县(市、区)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上报临汾市政府。4.8 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1)初报。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的首次报告。报告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

38、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2)续报。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的报告,可随时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及有关处置措施的进展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的报告。在初报、续报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信息报告采用传真、网络、邮寄或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

39、以及有关的多媒体资料。4.9 事态研判发布预警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各个工作组,并使各工作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适时跟踪开展事态研判。4.10 9.1开展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1)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包括污染源调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通过照相、摄像、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2)进一步了解*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排污量、水流路径及波及范围、目前调水和输水情况、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目前的应急处理情况等,对污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置方案.4. 9.2

40、开展事态研判事态研判内容:事故点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污染源排查削减控制情况、水源地和出厂水水质情况、群众饮水受影响情况、备用水源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舆情控制情况等。事态研判的结果,作为制定和动态调整应急响应有关方案、实施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4.10 应急处置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坚持分类、分级响应原则,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事件类型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监测、污染处置措施、物资调集、应急队伍和人员安排、供水单位应对等。4.11 应急监测4.12 1应急监测程序水源

41、地应急监测工作由应急监测组负责监测,应急监测组在收到水源地位警后应立即组织相关监测技术人员开展应急监测。事件处置初期,应急监测组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事件处置中期,应急监测组根据事态发展,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事件处置末期,应急监测组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4.13 .2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依据的技术规范

42、、实施人员、布点原则、采样频次和注意事项、监测结果记录和报告方式等。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水质监测、水文监测、地质监测、气象信息监测。(1)监测范围。应尽量涵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浓度的监测区域。(2)监测布点和频次。根据污染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污染区域的特性进行布点。在水源地取水口处必须设置采样点。根据本地区地下水流向采用网格法或辐射法布设监测井采样,同时视水源地水源主要补给来源,在垂直于地下水流的上方向,设置对照监测井采样。对以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的监测布点,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产生污染物的不同工况(部位)或不同容器分别布设采样点。(3)现场采样。应

43、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采样器材。采样量应同时满足快速监测、实险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应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照应急专家组的意见确定。(4)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应急监测项目可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中的方法确定。(5)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应急监测方法及注意事项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执行。(6)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应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

44、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7)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4.13.3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4.13.3.1 污染源排查对已知污染物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对固定源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对固定源单位(如上游企业、周边面源污染等)有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确认主要污染物。对流动源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对货主、驾驶员、押运员等的询问及查看运送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外包装、准运证等各种信息,

45、调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生产或使用单位,确定主要污染物。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污染处置组应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讯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3)细菌类污染:重

46、点排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运输车辆、加工和存贮的工业企业,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饮用水水源不同超标项目处理技术和部分超标指标原因分析、对策见附件4和附件6。4.13.3.2 污染处置措施当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发生污染时,优先考虑更换水源,无可替换水源时再启动地下水环境修复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

47、域范围内的污染源,由污染处置组负责污染源的处置;对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污染源,按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围堵、治理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切断(控制)污染源: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治理污染物:根据应急专

48、家组的意见制定综合治污方案,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一般采取水动力控制法、屏蔽法、被动收集法、地下水曝气技术等物理修复方法,加药法、电化学动力法等化学修复方法,抽出处理、渗透反应墙、监测自然衰减法等复合修.复法来修复水质。不同的污染物治理可以根据地形地貌流域等特点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污染物的削减工作。全面监控并妥善处置治污载体,防止发生二次污染。4.13.4 应急处置4.13.4.1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制订,现场处置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依靠科技和专家力量,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已排出污染物的扩散、漫延范围,把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1)污染处置组及应急监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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