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以北京昌平区为例》6600字(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以北京昌平区为例》6600字(论文)】.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一以北京昌平区为例目录摘要2一、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现状一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3(一)北京市昌平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基本措施31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32 .加大保障政策宣传力度33 .开屣保障服务专项活动3(一)北京市昌平区就业保姆措施的落实情况41.提高了农民就业率42 .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43 .拓宽了信息获取渠道4二、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般5(一)征地补偿不够合理5(二)失地农民就业面临诸多困难5(三)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欠缺6三、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建议7(一)完善征地补偿方式7(二)鼓励自主创业8(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9四、
2、结语9参考文献10摘要各级政府都在采取各种手段加快推进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城市化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衡量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而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给广大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原本位于城市郊区或者农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以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需求。在十.地征收工作完成后,政府必须要对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问题进行研究。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此形势下,应有序推进城市化、科学引导失地农民利益表达、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共建和谐社会。木文首先阐述了城市化及失地农民的概念,进而分析r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
3、保障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关保障建议。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一、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现状一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一)北京市平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基本措施1.优0创业环境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税就业、保就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促进广大劳动力更加充分且高质贵就业,维持北京市昌平区就业大局稔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市昌平区出台j一系列优惠政策,全面地优化现行的就业创业环境,努力稳定就业总量,积极改善就业结构,全力提升就业质量,最终保障北京市昌平区企业用工需求.例如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根据企业吸纳员工的数髭,给予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相关补贴。2加大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在就业政策
4、推进阶段,北京市昌平区都积极配合县就业服务中心,按辖区职责分工,时当地待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按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建档立卡,使得工业园区企业与待业人员迅速匹配同时,积极探索优化就业政策,促进各类人协就业。例如:给予历工路费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等。通过区、网络平台、地方电台等渠道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就业政策执行落实的监督,及时了解失地农民就业情况.3.开展保网务专项活动北京市昌平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南马春暖、职业指导下基U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此同时,各级社会保障部门也针对各村组织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特别是对就业困难人m、失业人m、返乡异地务工人员以
5、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揖点群体加大招工宣传.为失地农民群体提供丰富多彩的促就业活动,充分调动失地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增加再就业信心.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加强和推动就业和创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通过职业指导意见促进创业。着重对有劳动.意愿或者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专项培训。(二)北京市昌平区就业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1.提高了农民就业率在就业政策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北京市昌平区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发布了很多企业招聘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系统、全面的就业保障服务。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和培训活动,充分调动和有效促进了失业农民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2提供了更多就业邮位
6、当前的北京市昌平区凭借着优越的自然资源优势,整合全县资源,科学规划,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经济的发展需要人力资源的支持,所以多样化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在落实失地农民就业政策的过程中,以产业带动就业,坚持以枳极培育为主,发展多元化、特色产业为辅的原则,为广大失地农民提供了高质量、规模化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促进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而且在政府组织的免费技术培训中通过考核并且获得技术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还可以优先考虑,从而解决就业问网。3.拓宽了值息获取渠道受疫情影响,五华就业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线上就业服务这一便利渠道,主动收集和发布企业
7、招聘信息,专门创建就业微信群,利用微信群向全县居民发布企业相关就业招聘。另外,各村侬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了公益广告宣传栏,由村镇社会保障所负货管理,每月定时张贴企业公司的招工广告。二、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一)征地朴像不够合理中国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土地补偿款必须在其监督下专门用于村社土地补偿款,不得被留和挪用。然而,在实践中,由于些市政府和部门对政策的理解不致,执行效率不高,导致市政府和村社在征地补偿问题上发生冲突。失地农民并未完全获得征地补偿。在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村委会与开发商进行博弈,在征地补偿问题上,村委会表现得最为枳极。在征地过程中,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
8、位,他们往往不愿意接受征地补偿:因此,政府需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干预,但同时也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需。无地农民的存在使得土地价格虚高,而政府对土地价格的谢控又缺乏力度。由于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处于弱跨地位,他们对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种不公平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征地程序豆杂、涉及环节多,容易造成权力寻租,从而诱发腐败问题。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常常用较低的价格向农民征地,并改变其使用方式,再用拍卖的方式将其高价卖抻,使得土地价格相差很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带走了绝大部分土地价值,而农民却几乎没有获得土地征用补偿,低于土地市场价值水平。(一)失地农民就业面临
9、诸多困难在失去土地之前,农民的生计和发展都依赖于土地,而农业是他们就业的关键。首先,失业农民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非农业就业可以开阔农民的文化视野,拓展农民的生存空间,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改变农民的小农思想,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成为非农业就业的主体,从而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但是,由于政府对“i隹来安理、何时安置”的误解,以及现行住房政策对安置农民就业技能的高要求,政府的就业政策不能完全满足安置农民的需要:其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安置政策,使安置农民无法进入劳动力市场:缺乏有效的安置政策.进入劳动力市场,被征地农民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后续就业和社会保障福利。医学教育和教育仍然依赖前农
10、村的教育形式.对农民的社区生活没有明确的指导。这种补偿方式简第方便.从短期来看,扬州政府不会有太多的负担和压力。失地农民可以依靠补贴来维持短期的需求。缺陷是违反公平市场的原则,背离市场规则的缺陷。农村集体分配给失地农民的补贴很少。基本上只能解决住”的问题,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险得不到长期保障。从上个世纪末到90年代末,扬州的移民安置方式,引起了失地农民的强烈不满。调查期间,大多数农民都非常关心他们的未来。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不仅需要个人努力,还需要政府、企业共同配合、帮扶。但地方政府虽然针对失地农民制定了就业保障政策,但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能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也特别小,而楮助失地农民解决就业保
11、障难题的关键,在于构建涉及各个方面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但从调查结果而言,当地目前的此项机制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较低,无法储备充足的专项资金,更不能为失地农民提供良好的公共就业专项服务。加之没有树立公共就业服务意识,经常采取各种手段淡化臼身应承担的责任、想尽办法地缩减财政支出,更不会主动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没有积极响应各种促进就业相关的公共就业服务,导致该地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地方政府虽然推出r公共就业服务,但大部分服务都过于形式化,不仅粒盖面积小、服务内容也极其单调,致使很多失地农民无法享受相应的服务政策,这严重地影响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保障,导致其再
12、就业概率大打折扣。实际上,政府需要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不能仅限于传递招聘信息,更要由基层干部亲自为失地农民提供直接、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但从整体上看,目前的基层服务效果般,很多基层工作者并未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此部分工作也消极对待,虽然会为需求者提供服务,但普遍为形式化工程,甚至会相互推卸责任或以敷衍态度对待,致使失地农民无法体会到各项服务政策的优势,也正由于基层工作者的消极态度,导致被征地农民的应有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欠缺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费已经由市,区,县,乡各级撤销后交由村民处理。国家对农民土地实行国有化,然后将其用于经济建设,实现了相应的利益,失地农民没有享受到企业发
13、展的增值收益。分配不反映失地农民的安置何侬.由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没有明确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对村民的补偿基本上是一次性支付的,不区分补偿费的使用。农民缺乏正确的思想,在补偿金使用上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从而影响生活安全的可持续性。同时,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参与度不高,透明度不高。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我国土地征用部门规定征用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征用土地的方案,包括征地,土地类型、面积、依恋类型与数量、土地和土地附着物和吉苗补偿费的征收、安置劳动力、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从征地计划来看,征地补偿费的确定、安党和安置等方面看,农民没有参与的机会,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是“封闭”的。在扬
14、州市征地初期,政府、土地部门和征地部门自行策划,在村民正式启动前将通知通知张贴在村民组。作为搬迁工作的主体,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只是执行者,但没有太多的话语权,无法取代村民的权益要求。三、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建议(一)完善征地补偿方式目前较多地区推行了改革补偿政策,并依照征地政策一次性发放补偿资金。从政策U面看,改革补偿政策确实能使农民丁短时间内缓解经济压力,但因当地的失地农民并没有改变生活习惯及传统思维,没有做好生活规划,也不曾学习就业技能,导致其后续的生活依然得不到保障。尤其是于城市区域购买房屋的农民,其补助资金基本用完,但消费水平却不断提高,加上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固定工作,导致其
15、生活水平持续下降.还有好多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助资金不足以重新购房,只能选择租房,导致其生活至无保障,除了在获得补助金的前段时间于经济方面较宽裕以外,后期仍旧会由于收入来源持续减少而导致其基础生活无法保障。政府部门作为实施者和主导者,在征地工作过程中拥仃政策和资金优势,应充分承担起货任,积极发挥出自身作用,在征地过程中严格落实好政府的贡任,促进征地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I)明前土地征收需求,合理规划征收范围,控制失地农民数量。政府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耍合理规划十地征收范围,结合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在确保必要用地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少征地、少占地,实现十地利用率最大化,以此来减
16、少失地农民的产生数S.从而在根源上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2)制定合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周边地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市场物价等各方面因素,并且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3)多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目前,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采取的补偿方式大都是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补偿方式。政府要枳极寻求新的、可持续性的补偿方式,例如:统一建设安置住房,参与土地收益分红等,从而保障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二)鼓励自主创业首先,地方政府要全面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加工企业为发展主体,不断扩大农
17、产品附加值,着力推动产业振兴发展。结合各镇村实际,发展具备产业优势、产业特色的农产品种植业。且失地农民中不乏具备相关的农业知识的种植能人,如果政府为这些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引导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创造就业岗位,招聘适合条件的农民参与企业发展,进而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成功率。其次,政府要重视当前的土地流转工作,有效地开发利用农村耕地资源,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给失地农民提供就业资源保障,土地改革后,农民对土地持有经营权、使用权和转让权,拥有这些权利后不仅能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还可以让农民能从土地上获得更多利益.土地作为最原始的生产资料之一历来被农民群众视为“命根子”,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以地为本,轻易不肯放
18、弃管理、使用权限,但时代的发展迫使大家要彻底扭转这种思维,如果大家都还坚守自己的“一亩货任田”,不懂得如何变通、高效利用就不可能适应时代发展,也难以提供相对应的经济效益。近几年,我国各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全面开展,政府鼓励农民把手中的土地经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起来,从而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而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当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建议政府放宽失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租用权、入股权及抵押权,并制定相关法规对失地农民流转土地时出台租金忧惠政策。这样,失地农民即可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创造财富,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缓和失地农民人地矛盾的问题。(三)完善社会保障
19、制度首先,应该完善失地农民的最低收入制度,确保他们有办法帮助他们摆脱贫困。作为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个重要组成部分,最低收入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出现了大量的无地农民。如果失地农民的收入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势必会影响社会稔定和经济发展。土地是农民最低保障的土地,失地农民也会失去最低保障的权利,所以要做好失地农民的最低保障工作,而在法律怯规方面,目前我国只有城市居民圾低保障的规定,而且保障范围仅限于城市居民,而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快调查,尽快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前,还应参照城市居
20、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法律法规。其次,发展社区服务业,给与补贴。给予资金政策支持,鼓励民间组织兴办社区服务企业,展开社区服务项目。采取创业贴息或者发放一次性补助等办法对社区服务企业加以扶持,引导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帮扶。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统筹推进技能培训。将实施“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列入政府工作玳点,鼓励相关机构对失地农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职业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在培训中提裔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帮助失地农民走出就业困境“四、结语土地做为大多数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与生存基础,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失地农民是一个特殊群体,其权益受土地制度影响较大
21、。现行土地制度不健全使农民被动丧失土地之后不能依法得到公平合理的嫡偿,从而造成权旅损杏。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法律保障体系,使农民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本文发现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若征地补偿不够合理、失地农民就业面临诸多困难及香瓜社会保降制度欠缺的问题.因此本文提出需要完善征地补偿方式,鼓励自主创业,创办地方特色农业,完善社会保隙制度,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参考文献熊文,王轶,李朝鲜.乡村振兴战略卜失地农民与未失地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比较研究J1.统计与信息论坛,2021.36(04):104-117.2许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探讨研究-以贵州省黔西南
22、州马岭镇为例J生产力研究.2020(12):65-68.3邓习从.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程序保障初论D.苏州大学,2018.欧阳旭.政府贡任视角下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8.汪秀梅.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思考IJ1.劳动保障世界,2018(08):3331.邵艳.正义理论视角下失地农民权益保隙的困境与对键J.江万农业科学,237,45(21):349-352.孙晓晨,李婷婷,潘沙沙,郭燕茹.城镇化进程中潍坊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8(21):210-212.凶李丹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CW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一一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2017:1054/065.9牛素花.新型城镇化背兔下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CW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一一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2017:1743/754.|10唐子石.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3304):154/57.王文波.探讨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法律思考J法制博览.2017(19):84-85.”2康鹏.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思考JJ.纳税2017(1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