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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编号: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人(甲方):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地址:十堰市柳林路2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青联系电话:0719-8680181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鉴于:1 .甲方已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称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甲方持有的湖北圣洲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十堰市双荣科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科尔迪工贸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转让公告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19日。2 .公告期满,乙方已通过公开竞价,以挂牌价取得甲方持有的湖北圣洲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十堰市双荣科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科尔迪工贸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并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现经甲乙双
2、方协商一致,就该债权的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1 .标的债权标的债权,是指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债权项目(详见附件一债权资产转让清单)。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内容,包括标的债权的所有权属和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从属权利和权益(包括担保权益)和其它合同权利等)。甲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的状况,以交易基准日标的债权的现状为准。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2019年6月20日。截止交易基准日,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为:1 .1本金账面价值计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贰拾万零柒佰贰拾壹元零捌分【(小写)7520072L08元】。2 .2全部利息(含期内、期外利息,罚息,复
3、利)账面金额计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叁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叁角贰分(小写)6839243.32元】。2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3 .1转让价款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挂牌公告价格受让标的债权。4 .2支付方式2.2.1 乙方已通过公开竞价以挂牌价取得甲方持有的湖北圣洲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十堰市双荣科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科尔迪工贸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并于2022年月日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2.2.2 乙方将全部转让价款经交易机构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为资产交割日,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债权所有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标的债权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的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甲
4、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3 .债权资料的移交3.1 1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约定向乙方移交与标的债权有关的债权资料。3.2 甲方移交的债权资料,包括借款合同/贷款合同、物权担保合同(含物权担保条款,如有)、保证合同(含保证条款,如有)、他项权证(含抵质押物登记证,如有)、借据、向义务人发送的催收通知、诉讼文件等与确认或行使标的债权项下权利和利益有关的文件,以及与上述文件有关的任何修改(如展期等)或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磋商阶段已经向乙方披露的全部债权资料。甲方所移交的债权资料原则上应为各该资料的原件,但是甲方移交债权资料的范围、形式以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实际持有的债
5、权资料及其形式为限。3.3 乙方对于资料的接收应当予以配合。甲乙双方在交付和接收债权资料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核对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在债权资料交接单上签章加以确认。4 .债权转让公告4 .1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个工作日内,以在十堰日报(或晚报)刊登债权转让联合公告的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其各自的继受人、受让人等债权转让的事实。联合公告的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审定,须含有对债务人、担保人等义务人催收的内容。公告费用由己方承担。5 .乙方确认其已知悉并认可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担保权利、利益各方面的具体情况,乙方不得因有关担保权存在缺陷、瑕疵等追究甲方的责任。6 .资产交割期间的债权维护资产
6、交割日至债权资料移交完毕之日为资产交割期间,资产交割期间,由甲方负责标的债权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中断或延续债权诉讼时效及其他法定期间、按时参加涉诉项目的各种法律程序等),由此产生的各种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7 .诉讼、仲裁主体和执行主体的变更本协议签订前,标的债权中已经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进行清收的,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债权处置的实际需要,需对有关的诉讼、仲裁主体,执行主体以及其他权利主体进行变更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8 .税费承担8 .1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其签署、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费,但是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9 .2交易基准日前甲方已经支付的与标的债权清收有关
7、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司法机关或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交易基准日后因行使、实现标的债权需要向司法机关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9 .商业秘密9.1 1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但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9.2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为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遵行上述保密义务。9.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对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10 .承诺和保证10. 1甲方承诺并保证:10.1.1甲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权利和授权,甲方签署并递交
8、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适用于甲方的法律,也不会导致甲方在对其有约束力的现有的协议或文件项下,或者在对甲方财产、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项下构成违约。10.1.2甲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料不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情形,不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有效性做出任何声明、保证与承诺。有关资料为复印件的,甲方保证其均有原件或者具有确切的来源,甲方在资料移交时或之前已经声明存在相反情形的除外。10.1.3甲方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资产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亦未对乙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10.2乙方承诺并保证:1.1.1 1乙方拥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
9、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乙方签署并递交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适用于乙方的法律,也不会导致乙方在对其有约束力的现有的协议或文件项下,或者在对乙方财产、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项下构成违约。1.1.2 乙方为签署本协议和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所有需任何第三方做出的同意、批准或许可均已获得。1.1.3 乙方对标的债权情况,已经根据甲方提供的债权文件自行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对标的债权有了充分了解。乙方保证不因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出现的瑕疵而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因该等瑕疵及/或对乙方变更、解除合同权利的限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赔偿;但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情形除外。
10、1.1.4 在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在自行清收或委托第三方清收过程中应本着尊重客观事实、依法合规清收的原则进行,不应出现可能对甲方商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的各项行为或言论,以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1.1.5 乙方确认,基于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其风险,乙方已知晓其审阅的甲方提供的资产文件的复制件、扫描件中部分文件可能会缺乏相对应的原件,乙方承诺愿意接受资产文件现状,不以缺少部分资产文件的原件为理由而主张变更或撤销本协议。11 .违约责任11 .1在本协议签署完成后,若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即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以实际行为表示不再履行本协议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第2.1条“转让
11、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除非守约方单方要求解除本合同。12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承诺的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2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对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3 .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 .通知与送达本协议项下的通知按以下方式送达:(1)
12、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视为送达。(2)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3)由快递发送,寄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4)由专人递送,在送至相关地址时视为送达。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在发生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发生变动的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对方,除非法律另行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甲乙双方确认:本条前述指明的通讯地址地址为本合同所涉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的送达地址,所有法律文书只要发送至前述通讯
13、地址即视为送达。15 .协议生效及协议份数1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5.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一:债权资产转让清单(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乙方:(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湖北十堰债权资产转让清单基准日:2019年6月20日单位:元序号项目本金欠息合计1湖北圣洲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7979354.422770102.7130749457.132十堰市双荣科工贸有限公司23924168.702049986.1225974154.823十堰市科尔迪工贸有限公司23297197.962019154.4925316352.45合计75200721.086839243.328203996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