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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12025)1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25)281号)及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发(2025)162号)等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各类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
2、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部署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覆盖排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各类安全隐患,坚持隐患清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为期两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聚焦整改近年来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突出问
3、题和短板,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成果,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工程建设环境。三、主要任务(一)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1 .压实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及配套管理措施,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巡查旁站”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检测、租赁等其他参建单位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勘
4、察、设计,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意见,开展技术交底;机械、设备及构配件等租赁单位保证产品符合规范质量要求;检测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施工设施设备、结构、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2 .落实住建部门监管责任。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指导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压实责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监督执法,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强度提升要求。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通过引入社会机构,进一步充实住建部门监管力量,
5、提升监管效能和管理水平。3 .强化关键人员岗位责任。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员等,要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快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有效管理。(二)严格实施危大工程精细化管理1 .健全管控体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
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2 .明确管控职责。建设单位要全程参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要辨识和公示危大工程,按规定程序组织编制、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审定方案进行交底、施工、验收和监测。监理单位要编制包括危大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旁站监理。勘察、设计单
7、位要配合施工单位制定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方案论证。监管部门要按规定和监督计划,对危大工程实施抽查。3 .强化排查整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建立危大工程清单,“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排查各类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各地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跟踪整改落实
8、。(三)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1.编制完善质量安全手册。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住建部和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加快编制完善本单位的企业手册,把贯彻落实手册与企业、项目、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提升管理水平。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要带头编制企业手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对我县手册进行细化完善。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1.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
9、育。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强化劳务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认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提醒、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通过旁站检查、随机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督促指导一线从业人员规范作业,防止和减少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等因素造成的事故。2 .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
10、电、火灾、中毒等易发高发事故为重点,依法依规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起重吊装、临时消防管理,强化临边、洞口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要特别强化预防高处坠落保护措施,编制专项方案并按方案交底执行,开展高处作业前的检查验收,确保防护措施到位。重点做好临边洞口、悬空和攀登作业、水平悬挑防护棚等安全防护,落实救命绳(安全带)挂点、钢丝绳(生命线)设置;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帽、救命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组织培训确保正确佩戴使用;强化高温
11、、雨雪冰冻、强风等特殊时段、特殊气候的防护措施,落实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防范高坠各项措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对预防高坠措施情况进行“双签字”,每天早上、中午、下午开展不少于3次检查。项目监管机构每30天对监管范围内的项目预防高坠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3 .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铝合金模板、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塔吊预警螺栓、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部公
12、告2021年第214号)。施工现场不得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具有正规合格证书的塔吊等特种设备。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鼓励使用可以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和先进信息技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4 .强化建设领域各类风险管控。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严格危大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严肃查处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化解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二是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推进城镇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基本构建
13、以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为重点,统筹推进城镇体检和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精细化管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镇排水、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等设施运行安全。加强城镇公园安全管理。三是强化城乡住房安全风险管控。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城市房屋安全和酒店(宾馆)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发挥维修资金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作用。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有效防患措施,及时消除
14、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对象住房安全。5 .加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制定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各,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6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专业化技术指导和社会保障功能,以“安全+保险+服务”的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化保障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完善的建筑施工安
15、全生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1.大力整治发包承包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和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7 .严厉打击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
16、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8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住建局将联合应急、市场监督、人社、公安、消防、公管、城管等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动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实施差别化监管,将事故多发区域、企业列为检查督查重点。加强质量安全信用建设,加强市场现场联动,加大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
17、度。(六)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疫情防控管理1 .开展不文明施工行为排查整治。以施工围挡和出入口设置.、土方开挖和裸土覆盖、材料堆放、作业区外立面管理、工程车辆管理等为重点,持续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工地形象。重点排查围挡设置是否满足标准图集要求、控尘设施设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及是否按规定使用、裸土覆盖及固化绿化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堆放是否整齐规整、重污染天气下扬尘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工程车辆车身是否整洁及是否存在冒装行为。2 .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整顿。围绕项目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重点排查是否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和落实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否实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行程
18、码、健康码查验,是否落实清洁卫生和消毒管理,是否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管理,是否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是否编制应急处置预案等。(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1.带头履行基本法定程序。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3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
19、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报送至代建管理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对责任人员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4 .打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带头响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专项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积极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和安心工地,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四、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
20、动员部署治理行动。(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5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1 .全面排查整治(5月1日7月31日)(1)项目自查自纠(5月1日5月15日)。工程参建单位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牵头会同施工、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形成工作开展情况存档备查。项目应于5月15日前完成首轮排查整治,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监督机构全覆盖检查(5月16日一6月30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监管项
21、目实际情况和本方案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和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监督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开展检查,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对含有危大工程的项目以及2021年以来处罚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每20天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督查(7月1日7月31日)。围绕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工作,采取“飞行检查”,县住建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对治理行动推进不力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抽查督
22、查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2 .排查整治“回头看”(8月1日12月31日)县住建局和工程参建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杳大整治大执法“回头看”,对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对前一段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杳。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国庆中秋、岁末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工作,采取局领导带队督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对全县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开展抽杳督查。(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县住建局和工程参建单位持续开展治理行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五
23、、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上来。县住建局将成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部署落实,各股室工作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保障办、法制股、人防股、建管股、村镇股、城建股(市政所)、质检站、安全站、行政许可股主要负责人
24、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站,安全站会同建管股、城建股(市政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三)强化宣传引导。县住建局将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在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宣传,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四)统筹有序推进。县住建局将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治理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局有关股室将按照省、市要求及时进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填报工作信息,并于2025年4月30日、7月31日、9月30日、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前,分别将本地区行动治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及“回头看”、排查治理巩固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五)健全长效机制。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杳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确保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