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3: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指引-2023年4月更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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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分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具有实质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

2、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三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四条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项目计提。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3.5%;(二)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3.0%;(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5知(五)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o建设工程施

3、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原规定提取标准执行。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总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将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建设单位。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在项目或工程实施期内逐月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六条

4、其他行业计提标准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第七条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以各类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各自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5、、洞口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临时安全防护、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支出;(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九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十条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出现赤字(即当年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加上年初结余小于年度实际支出)的,应当于年末补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企业当年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年度应计提金额60%的,除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还应当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按照属地监管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经企业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审议的书面说明。第十一条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集团母公司(一级,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可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子公司转出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处理,集团总部收到资金作为专项储备管理,不

8、计入集团总部收入。安全生产费在使用时税前扣除,提取时不扣除。企业应足额提取,按规定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与产权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遇国家出台新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新的规定处理。附件:主要会计处理举例附件:主要会计处理举例(一)总包单位会计处理1 .与乙方结算安全生产费附合同、与乙方的结算单(结算单应明确安全生产费金额,安全生

9、产费金额二建筑安装费X行业计提比例)、发票借: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支出XX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2 .总包单位自己使用安全生产费总包单位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现场管理人员发生的安全费用支出等。附合同、发票等。借: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支出XX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现金3 .月末计提安全生产费月末,以营业收入为基数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借:合同履约成本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XX项目贷: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计提XX项目(二)分包单位会计处理1 .收到总包单位支付的安全生产费。借:银行存款、现金贷: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XX项目2

10、.使用安全生产费。附合同、发票、人员工资表等。借: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支出XX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现金同时结转借:合同履约成本-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XX项目贷:合同结算(三)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支出超出期初结余及本期计提额导致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应当于年末补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四)已计提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的税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五)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附采购申请表、合同、结算单、险收单、发票(如适用)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借: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支出XX项目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六)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七)“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其他综合收益”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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