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直播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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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直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阵地安全,加强网络直播管理,促进网络直播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XX市教育系统网络直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网络直播系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第三条网络直播规范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依法依规、科学准确进行风险研判。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网络

2、直播活动主办单位(部门)对网络直播活动各环节内容和形式进行把关,督促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直播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带头管理网络阵地、把控舆论导向;分管负责同志协助做好网络直播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根据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参与网络直播决策并配合做好网络直播工作。第五条建立健全网络直播风险联合研判和保障工作机制,网络直播活动主办部门、宣传、网信、安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作为机制成员部门,分别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一)网络直播主办单位(部门)提出网络直播申请,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风险联合研判评估并细化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二)党

3、委宣传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网络直播活动进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对活动环节及参加人员等级进行意识形态风险审查;(三)网信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网络直播活动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强化网络直播备案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舆论管控,督促严格执行网络评论“先审后发(四)党委安工部对网络直播活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网络直播内容安全风险预防和管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网络直播活动现场的安保维稳工作等;(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网络直播主办单位(部门)应选择有资质、正规的直播网站或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并签订

4、网络直播活动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选择的网站或平台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做好直播内容和互动环节的把控、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等工作。第七条网络直播主办单位(部门)要制定网络直播活动方案,方案应对直播内容、地点形式、参与人数、节目清单、拟采用平台、互动环节管理等进行详细说明,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制定网络直播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风险联合研判。第八条网络直播风险联合研判和保障机制成员部门,要对网络直播活动进行风险研判,经联合研判确认不存在安全风险或风险可控的,方可进行网络直播活动申请和备案。第九条网信办对网络直播活动方案以及风险联合研判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方

5、可进行网络直播备案。第十条网络直播内容备案表及备案所需材料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校网信办备案。第十一条经区委网信办初审同意后报市委网信办审核。市委网信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网络直播。同时,校网信办将网络直播活动方案网络直播应急预案网络直播活动审核表网络直播内容备案表网络直播活动服务协议等相关材料形成工作档案留存备查。第十二条网络直播主办单位(部门)要按照直播管理流程,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杜绝“逼宫式”报备报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或备案的,将不予办理备案。第四章内容管理第十三条网络直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维护良

6、好网络生态,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第十四条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第十五条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前,应当做好即时阻断直播的准备,包括提前做好随时停播、切换备用镜头和内容等。第十六条开展网络直播时,要设定不少于30秒的直播延时,对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无互动必要的网络直播,应关闭评论区、弹幕区和即时转发功能。第十七条在网络直播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直播中相关字幕内容,一旦发现错误内容传播,应立即停止直播,消除负面影响,并及时逐级上报

7、。第十八条在网络直播结束后,要进一步关注舆论反响,做好舆情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负面信息及导向,要及时反应、迅速化解。第十九条网络直播内容要进行全程录制,相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0天。第五章监督问责第二十条建立健全网络直播活动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将网络直播作为网络阵地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第二十一条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将严格阵地管理检查考核,将网络直播管理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一)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联合研判、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未通过或超出备案范围进行直播的;(二)对直播内容或评论内容把控不严,出现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阻断措施,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贲情形。第二十三条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拟采用录播形式,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向公众进行发布的活动,参照本规定在校内执行审核备案程序。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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