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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制定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2.1 组织体系2.2 市专项小组2.3 市专项小组办公室2.4 市专项小组成员单位2.5 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机制3.2 预警监测3.3 预警分级3.4 预警通报3.5 预警措施4 .应急响应4.1 信息收集4.2 先期处置4.3 响应级别4.4 响应条件4.5 分级响应4.6 启动程序4.7 响应措施4.8 工作措施4.9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4.10 信息通报和发布4.11 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5.
2、1 总结评估5.2 征用补偿5.3 恢复与重建6 .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6.2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3 技术保障6.4 资金保障6.5 军地联合保障6.6 监督检查7 .附则7.1 预案演练7.2 宣传和培训7.3 奖惩与表扬7.4 预案修订7.5 预案解释7.6 实施时间附录附录I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组织机构图附录2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附录3电力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附录4成品油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附录5天然气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1总则1.1 编制目的着眼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提高能源系统保供灵活性,强化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保障成都市能源
3、安全,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提供坚实有力支撑。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源(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供应出现缺口,需要加强能源保障统筹调度指挥等工作或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等情形。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大面积停电、油气中断按对应的专项预案处置。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
4、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宸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杰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1.4 工作原则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政府部门与能源企业及大用户在应急处
5、置中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能源企业负责能源应急调运和供应统筹配置,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引发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贲,属地为主。事发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履行能源保障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组织安排能源企业应对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等做好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强化储备,调用快速。加强应急储备工作,建立储备监管机制,完善保供资源预设调运线路和调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和企业及时报送能
6、源储备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采取相应调用措施,确保能源供应保障工作高效、有序。保障重点,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供应和需求,最大限度减少能源供应短缺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1.5 预案体系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区(市)县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以及市内各能源企业的应急预案组成。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成立指挥机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2.1 组织体系在成都市生产运行保障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能源供应保
7、障应急指挥专项小组(以下统称市专项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能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经信局牵头在事发现场成立市能源保障现场指挥部或前方工作组(以下统称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能源保障工作。一般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由事发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由市专项小组组织应对。涉及跨区(市)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组织应对或由其指定一方或双方共同应对。2.2 市专项小组市专项小组组长一般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经信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
8、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2)指挥、协调全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5)组织制定市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2.3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处理市专项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四川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的对接和协调。(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协调机制,
9、至少每半年或视能源供应保障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形势,制定应急保障计划,落实市专项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3)负责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专项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4)经市专项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等级。(5)按照市专项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工作。(6)对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2.4市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市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10、、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动办、市气象局,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集团江源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公司、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四川能源开发公司、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航油彭州管道运输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省天然气管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中国铁塔成都分公司、
11、成都城投集团、成都交投集团、成都环境集团、成都产业集团、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处置运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及相关能源企业。各成员单位应将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工作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送市专项小组办公室,人员调整后应及时报送变动信息。主要职责:(1)市经信局。负责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指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开展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组织研判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开展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和原炭工作组工作,制定各工作组实施方案;负责督促指导下级能源部门做好行
12、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用能压减方案,明确具体名单,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压减用能。(2)市发改委。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负责生活类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参与能源供应保障综合风险评估工作。(3)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市中小学学校、市属高校、学科类培训机构等所辖领域节能管控措施。(4)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
13、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打击突发事件能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负责能源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5)市财政局。负责对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和恢复重建工作所需资金中应由市级承担的部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协助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持。(6)市住建局。负责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项目住建手续办理、消防验收备案;落实建筑领域节能措施,督促指导物业企业落实居民小区、办公大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节能措施。(7)市城管委。负责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占道挖掘手续办理;压减路灯照明负荷,关闭景观照明、户外广告照明等非必要用电。(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能源供应保障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工作,协调
14、电力线路跨越市管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公共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合理用能措施。(9)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和调度工作。(IO)市公园城市局。负责能源供应保障临时占用林地或城市绿地审批工作。(三)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节能管控措施;负责及时掌握各类生活必需品储备(库存)、供求及价格变化,强化产销对接,加强货源组织,加大市场投放,稳定市场价格。(12)市文广旅局。负责落实旅游饭店、文旅场所、娱乐场所、博物馆等所辖领域节能管控措施。(13)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能源企业抢险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源供应
15、保障综合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协同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相关工作。(14)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参与能源供应保障的市属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合行业部门,开展市属监管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开展生产隐患排查;参与市属监管企业的事故调,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相关工作。(15)市机关事务局。负责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能措施,形成党政机关单位带头节能氛围。(16)市国动办。负责能源供应保障项目人防手续办理等工作。(17)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防汛抗旱所需气象信息;负责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抗旱作业。(18)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集团江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16、所辖电网电力调度运行、电力设施保障等工作,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直调水电站的发电运行管理;负责重点领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保障城乡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供应。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等。(19)发电企业。负责合理安排生产、基建、设备检修、燃料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按调度需要发电;做好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20)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负责所辖矿权及供区范围内天然气勘探开发、运行调度和天然气供应;负责所属天然气管道的管理;做好天然气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21)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所辖油气管道输送、运行调度;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对所属油气管道设施进行抢修恢复。(22)
17、成品油供应企业。负责全市成品油资源的组织调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做好所辖加油站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23)中国铁塔成都分公司。负责能源供应保障期间铁塔公司产权范围内的铁塔、基站机房、电源、空调、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营。(24)成都城投集团、成都交投集团、成都环境集团、成都产业集团。负责本企业下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供应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25)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能源供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5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经市专项小组同意,由市经信局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按照市专项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
18、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2)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当地能源供应保障资源,处置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相关问题。(3)组织能源企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跨区域能源供应保障方案和建议,供市专项小组分析研判决策。(4)根据能源供应缺口类别成立电力工作组、成品油工作组、天然气工作组、煤炭工作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供应保障应急处置。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机制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健全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或视能源供应保障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内能源企业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能源生产、供应、应急储
19、备动态情况。协调解决能源储备和应急调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分析灾害对能源供应保障的各种影响,修订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保障能力。各能源企业加强安全运行监控,保障能源供应运行安全。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设备、储能情况的监测及事件快速评估能力建设,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政地企合作,完善信息报送渠道。3.2 预警监测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建立各成员单位、相关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各能源企业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分析各类灾害对能源供应保
20、障可能产生的影响,评估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升处置能力和效率。3.3 预警分级按影响程度,将能源供应保障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严重(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对应的情形如下:一级(红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一级应急响应:接到省领导小组指令需要启动一级(红色)响应的保障任务。二级(橙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二级应急响应:发生其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超出成都市处置能力的;接到省领导小组指令需要启动二级(橙色)响应的重要保障任务。三级(黄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三级应急响应;发生其
21、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超出区(市)县处置能力的;市委、市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保障任务。四级(蓝色):发生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四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区(市)县提供保障;区(市)县委、区(市)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保障任务。3.4 预警通报根据报送信息,二级及以上预警由省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三级、四级预警由市专项小组负责确认、通报,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为各级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各能源企业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通报一般采用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通知、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文件形式补发。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批准
22、。3.5 预警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各能源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报送“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报送相关信息。4 .应急响应4.1 信息收集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能源供应缺口大小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向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包括能源供应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损毁、网上舆情、社会治安稳定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能源供应保障措施。在无失泄密风险的前提下
23、,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4.2 先期处置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各能源企业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信息,优先保障重要的公共设施及民生使用能源。4.3 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4.4 响应条件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等级,响应期间对应情形发生变化时按程序升级或者降级响应。4.5 分级响应一级响应由市专项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三级响应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四级响应由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会同能源企业组织实施。4.6 启动程序4.7 一级响应: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
24、程度和发展态势,或接到省领导小组启动一级响应的指令,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由市专项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按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向省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支援,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能源供应保障应对工作。(2)二级响应: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或接到省领导小组启动二级响应的指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报市专项小组决定后,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专项小组向省领导小组报告。(3)三级响应: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报市专项小组决定后,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向
25、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4)四级响应: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报市专项小组决定后,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6)各能源企业按照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合完成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工作。4.8 响应措施(1)市专项小组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和能源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和方案。如任务紧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派出有关人员赴现场组织协调能源供应保障
26、处置工作。(2)市专项小组负责跨部门、跨行业资源调度协调工作。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部门、企业间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会商确定的事项及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开展工作。(3)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市专项小组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成员单位和能源企业下达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并在48小时内补发任务通知书。各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开展工作,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或建议,并及时向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4)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视情况提请建立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做
27、好相关工作。4.9 工作措施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进行能源供应保障。(1)电力调度:电力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贯彻落实保安全、保民生、保重点要求,负责全市电力调度运行、电力设施保障等工作重点;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实施以发定用;核实企业保安负荷和必保单位负荷,完善有序用电方案;采取安全有效控制措施,全力保障大电网安全;启动电力负荷管理,按规定程序落实有序用电等负荷管理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执行;负责直调水电站的发电运行管理;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根据全网电力负荷管理等级同步有序实施电力供应保障;负责重点领域的临时供电保障,组织启动和调配应急
28、发电车;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组织未受影响电力生产企业按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生产;迅速组织电力供需平衡和应急线路的电力调运工作,当本级电网电力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外部资源进行保供支援。(2)成品油调度:成品油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未受影响成品油生产企业按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并做好应急调用准备;当本级资源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调拨外部资源进行保供;成品油供应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成品油的生产工作,满足能源供应保障需求。(3)天然气调度:天然气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未受影响天然气生产企业按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做好应急调用准备;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组织
29、应急天然气的调运工作,增大未受影响的天然气管线输送量,选择未受影响的陆运线路迅速供应液化天然气;当本级天然气资源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立即协调调拨外部资源进行保供;必要时启动天然气压减预案,保障天然气供应满足基本的需求。(4)煤炭调度:煤炭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协调省内外煤炭资源进行保供。4.10 急值守与信息报送(1)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如下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流程:启动应急值班制度。一级、二级响应时,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三级、四级响应时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能源保供单位安排好应急值班,保持通信畅通。(
30、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一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保供信息;二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保供信息;三级、四级响应时,各能源保供单位每日向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保供信息。市专项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及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保供信息。各单位信息报送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审核。4.11 信息通报和发布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加强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汇报,做好与市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
31、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4.12 响应终止根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情况,按照谁发布谁终止,宣布响应终止,同时向上一级指挥机构报告。5 .后期处置5.1 总结评估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能源保供单位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能源供应保障情况的统计和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报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总结评估情况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5.2 征用补偿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恢复能源储备量,及时归还征用的能源保障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有
32、关规定予以补偿。5.3 恢复与重建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指导能源保供单位制定灾后恢夏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能源供应保障能力。6 .保障措施各级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组和企业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6.1 队伍保障能源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能源资源调用程序里的关键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需要组织社会专业应急队伍参加能源供应保障工作。6.2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市经信局与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对能源供应保
33、障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交通运输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市公安局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船只优先通行。6.3 技术保障能源企业要强化能源储备技术、调配技术、监测技术的储备与研发,加强应急能源供应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6.4 资金保障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能源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能源供应保障事件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能源储备设施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支撑。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应对处置
34、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撑。6.5 军地联合保障必要时,市专项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协调驻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能源供应保障。6.6 监督检查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杳,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及调用情况。7 .附则7.1 预案演练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成员单位至少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联合演练,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比照执行。建立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能源企业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能源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
35、年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的能源供应保障专项应急演练。7.2 宣传和培训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能源供应保障知识,提高各单位的能源供应保障意识。各级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各能源企业要针对能源供应保障进行应急业务培训,开展救援技能培训、相关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能源供应保障业务水平。7.3 奖惩与表扬按有关规定,对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不力的区(市)县和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
36、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4 预案修订市专项小组办公室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根据演练、预案实施情况和相关政策变化视情况组织修订完善。7.5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7.6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录1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组织机构图附录2成都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附录3电力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电力供应保障预警分级与正文划分的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严重(三级)和一般(四级)对应如下:一级(红色):全市电网电力缺口超过20%(含20%)。二级(橙色):全市电网电力缺口在15%20%(含15%)o三级(黄色):全市电网电力缺口在10%15%
37、(含10%)。四级(蓝色):全市电网电力缺口在5%10%(含5%)。附录4成品油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成品油供应保障预警分级与正文划分的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严重(三级)和一般(四级)对应如下:一级(红色):全市成品油库存量低于5天供应量。二级(橙色):全市成品油库存量低于7天供应量。三级(黄色):全市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0天供应量。四级(蓝色):全市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2天供应量。附录5天然气供应保障预警分级标准天然气供应保障预警分级与正文划分的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严重(三级)和一般(四级)对应如下:一级(红色):全市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40%o二级(橙色):全市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30%0三级(黄色):25%o四级(蓝色):20%o全市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全市天然气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