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9·27”较大水害事故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12《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9·27”较大水害事故案例》.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927”较大水害事故案例2023年9月27日,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以下简称敏东一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77.72万元。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敏东一矿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电力公司),正常生产煤矿,生产能力500万吨/年,煤矿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型。事故出水点位于10216302采煤工作面,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工艺,平均采厚12.3米,工作面直接充水含水层为HI含水层,间接充水含水层为I1.含水层,工作面煤层顶板至H含水层底板距离
2、139.33米,其间岩层为粉砂岩和粉砂质泥岩。9月13日20时,该综放工作面顶板出现出水,涌水量约10立方米/时,出水浑浊含泥沙且水量有增大的趋势。9月14日,国源电力公司采用“井上打钻注浆堵水、井下沉积淤泥排水”的方式开展治水工作。9月17F1.,敏东一矿矿长开会决定在北一盘区七号联络巷内建防水密闭墙,用于沉淀和处置10216302综放工作面淤泥水。该防水密闭墙按照水头高度N40米的标准设计,设计厚度3米;9月18日,矿长召开会议,认为施工防水密闭墙期间向井下运输材料困难,经矿总工程师测算,将防水密闭墙厚度改为2米。至9月23日7时,防水密闭墙浇筑完毕。9月25日,矿长开会决定当日下午管路接
3、通后开始向北一盘区PI风大巷排放泥浆水。至事故发生时,北一盘区回风大巷内积存的泥浆水约480()立方米。9月26日,瓦检员检查时发现密闭墙前积水太深,无法到达密闭墙前检查。9月27FI事故发生时,北盘区底部水泵房内共有8名工人,其中5人抓着大巷两帮的管线撤至安全地点,另外3人被困遇难。事故后勘查现场,北一盘区七号联络巷防水密闭墙底部被水冲开,形成高0.4米、宽4.1米的空间,3根预埋出水管已被淤泥堵实。二、事故直接原因敏东一矿北一盘区七号联络巷防水密闭墙工程质量不合格,巷道内枳存的泥浆水冲垮密闭墙底部,大量的泥浆水溃入北一盘区水泵房,造成3名工人溺水死亡。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 .敏东一矿
4、未按标准施工防水密闭墙。未执行施工方案和标准,密闭墙底部掏槽深度、墙体厚度均小于设计要求;未将底槽内积水排出而直接进行浇筑墙体,强度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即投入使用。2 .敏东一矿安全技术管理不规范。对防水密闭墙安全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设计参数变更未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审批后的防水密闭墙安全措施未组织贯彻学习;通风办、通风队、掘进二队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职责划分不清,未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3 .敏东一矿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杳不到位.对北一盘区回风巷构筑防水密闭墙存储淤泥水等工作,没有开展风险研判,也没有制定防范措施。4 .国源电力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源电力公司督导检查不力,公司及相关业务部门对敏东一矿防治水工作指导检食不严不实,对防治水工程技术指导和风险研判不到位。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事故共对1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对敏东一矿总工程师、掘进二队副队长2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矿长给予政务撤职处分并处行政罚款;对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环保部主任等8人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暂停或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处行政罚款。对国源电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4人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解除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驻敏东一矿1名安全监管员的聘用。对敏东一矿罚款150万元,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