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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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德眉资地区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市杳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结合成德眉资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区域内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使用。第三条本方案中所称食品预拌粉,是指以谷物粉、乳粉、淀粉、糖等为原捕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含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原辅料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用于制作相应食品的产品。按产品使用方式不同分为热加工用预拌粉(如饼干预拌粉等)和冷加工

2、用预拌粉(如软冰淇淋预拌粉等)。第四条食品预拌粉的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其类别名称(品种明细)为:食品预拌粉热加工用预拌粉(具体品种明细)、冷加工用预拌粉(具体品种明细)。第五条本方案所引标准、文件以有权机关制定的最新版本(包括标准修改单)为准。第二章生产场所第六条厂区、厂房、车间和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第七条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及工艺要求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常规生产场所一般包括原辅料预处理区(具备该工艺的)、加工区(配料、混合等)、包装区及仓库等。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及工艺要求设置、调整。第八条生产车间应

3、按生产工艺流程、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各生产作业区应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食品预拌粉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如下:一般作业区:原料仓库、包材仓库、外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准清洁作业区:原辅料预处理区、脱包区,以及热加工用预拌粉生产的加工区、内包装车间和内包材暂存间等。清洁作业区:冷加工用预拌粉生产的加工区、内包装车间和内包材暂存间等。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及工艺要求设置、优化,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应设有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初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第三章

4、设备设施第九条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其性能和精度应满足生产要求,便于操作、清洁、维护。食品预拌粉常规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原辅料预处理设备(具备该工艺的)、配料设备、混合设备、包装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第十条仓储设备设施应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满足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脸。自行开展相关检脸的企业应配备满足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所需的检验设备设施,并确保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满足检验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常用检验设备有:热加工用预拌

5、粉:分析天平(O1.mg)、天平(0.1g)、干燥箱等。冷加工用预拌粉:分析天平(O.Img)、天平(0.1g)、干燥箱、微生物培养箱、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生物显微镜等。企业可根据具体产品品种及生产过程风险控制情况确定检脸项目,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采用快速检测方法的,应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第四章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第十二条企业应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污染。食品预拌粉生产常规工艺流程包括:原辅料验收、原辅料预处理(具备该工艺的)、配料、混合、包装。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但其工艺流程必须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

6、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第十四条企业应确定产品配方,建立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原辅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配方由专人发放管理,确保配方准确。配料过程应确保物料称量与配方要求一致。配料(预混)生产及领用环节应建立相关记录。第十七条应合理确定混合时间,必要时应采用预混工艺保证物料混合的均匀性。第十八条对温/湿度有控制要求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应严格进行温/湿度控制并记录。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

7、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掌握食品预拌粉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设备设施,人员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其中检验人员应具有食品检脸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与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定期培训和考核。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对食品加工人员开展班前健康检查并记录。第六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口企业应规定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标准,定期对主要原辅料供应

8、商进行评价、考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第二十三条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配备相关的文件如岗位规程、记录表等。生产过程中原辅料管理(领料、投料、余料管理等)、生产关键环节(如生产工序、贮存、清洁、消毒、包装等)的控制措施实施记录,应与企业制定的工艺文件要求一致。第二十四条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应包括原铺料检脸、过程检验、出厂检脸和产品留样的方式及要求,过程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对半成品质量、安全指标的监测。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出厂检险要求的,应按标准规定执行。执行标准未规定出厂检脸要求的,企业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脸项目、检验频次、检

9、脸方法等检验要求。(一)自行检脸。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每年至少对所检项目进行1次检验能力验证。使用快速检测方法的,应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当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显示异常时,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验证。(二)委托检验。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具有检脸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脸,并妥善保存检脸报告“(三)产品留样。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产品留样场所应满足产品贮存条件要求,留样数量应满足复检要求,产品留样应保存至保质期满并有记录。对过期产品进行科学处置,如实、完整记录留样及过期产品处置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建立并执行运输

10、和交付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特点和卫生需要规定运输、交付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运输。不应使用未经清洗的车辆和未经消毒的容器运输产品。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应符合产品运输的温度要求。冷链运输车厢内应设置温度监控设备,并规定校准、维护频次。采购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应选择满足上述要求的物流企业承接产品运输工作。第二十六条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料采购与脸收、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信息,实现产品有效追溯。企业应合理设定产品批次,建立批生产记录,如实记录投料的原辅料名称、投料数量、产品批号、投料日期等信息。第二十七条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企

11、业应对食品预拌粉生产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规定自查频次。自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险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人员管理情况;检险管理情况;记录及文件管理情况等。第二十八条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明确对脸收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贮存和处置的措施,不合格品应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如实、完整记录不合格品保存和处理情况。企业应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置、销毁等措施,如实记录召回和处置情况,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九条其他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产品配方管理制度::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12、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的使用依据和规定使用量。(二)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应建立食品防护计划,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三)建立并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仓库管理制度和产品仓库管理制度。(四)建立并执行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应规定废弃物清除频次;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五)建立并执行工作服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服及其他工作服配套物品(以下简称工作服)应符合相应的作业区卫生要求。工作服应与个人服装、其他物品分开放置,不同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应分开放置。员工不得在相关作业区以外穿着工作服。不同清洁作业区的工作

13、服应从颜色、标识上加以明显区分并分开清洗。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应每日进行清洗、更换,一般作业区的工作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洗、更换的频次。清洗消毒后仍不能达到预期用途的工作服应及时更换。(六)建立并执行文件管理制度C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第七章试制产品检验第三十条企业应按所申请食品预拌粉的品种和执行标准,提供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试制产品检脸合格报告,企业应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一条检脸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企业明示的产品执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的要求。第八章附

14、则第三十二条本方案由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方案自2024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第三十四条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的审杳规则的,以新规则为准。解读2024年3月5日,成德眉资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以关于印发成德眉资地区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成市监视20241号)文件发布了成德眉资地区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什么是食品预拌粉?食品预拌粉是指以谷物粉、乳粉、淀粉、糖等为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含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原辅料预处理、配料、混合

15、、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用于制作相应食品的产品O二、为什么要制定审查方案?一方面,食品预拌粉属于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未明确的食品品种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简称通则)第四条相关规定,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另一方面,为加强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合作,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解决相关企业许可诉求,统一成德眉资地区食品

16、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标准,成德眉资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审查方案,为规范成德眉资四市食品预拌粉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活动提供依据。三、审查方案主要包括那些内容?审查方案主要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及试制产品检验等六个方面明确了食品预拌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四、审查方案对食品预拌粉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审查方案规定食品预拌粉按产品使用方式不同分为热加工用预拌粉和冷加工用预拌粉。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明确了准清洁作业区包含原辅料预处理区、脱包区以及热加工用预拌粉生产的加工区、内包装车间和内包材暂存间等,清洁作业区包含冷加工用预拌粉生产的加工区、内包装车间和内包材暂存间等。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应设有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初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明确了审证企业食品预拌粉常规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原辅料预处理设备(具备该工艺的)、配料设备、混合设备、包装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明确了食品预拌粉生产常规工艺流程包括:原辅料验收、原辅料预处理(具备该工艺的)、配料、混合、包装。五、执行期限审查方案自2024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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