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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近
2、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慵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
3、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骏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股”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4、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
5、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
6、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补短板更要抓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
7、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22023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二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
8、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软
9、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好的营商环境势必会助推一个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近年来,很多地区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决心下好发展经济的“先手棋、集聚招商引资的“强磁场”,将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阳光、水和空气过滤得更加纳净,出台了许多“硬举措”,比如变“保姆式”服务为“家人式”服务;将企业的用工需求纳入人事部门技能培训当中;搭建平台,进行价格保护等。但不断优化的过程,也在不断发现问题。我们
10、说“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是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利剑如今,执法人员“乱作为”的行为在大多地区已经基本“杜绝二但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发现,“政府的诚信”问题成为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堵点”。近期调研中发现,有些地区,为了招商出台了一系列所谓的“优惠政策”,但个别“政策”实则经不起仔细“推敲”,从而导致出现后续无人“接盘”的现象,引发后期相关手续难以办理”、开工建设“难以实施”、建设完成“难以投产”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从而出现企业建起厂房“撤退”的现象、圈地转手出售”的现象,甚至更为严重的“不法”行为,这就要引起“警惕”了,企业的“不法”行为源于何处?当然,有些“不良”企业的出现
11、也无法避免,但政府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之前,是否要更加严谨,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让出台的政策经得起“推敲”,在合法合规并可以真正落地的基础上去满足企业的“需求”。合法合规当然不用说,就是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制定政策措施。那么为什么要强调能够真正落地呢?这是需要我们根据当地财政、人才、土地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予以具体考虑的。有些地区,背负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却为了招商给企业承诺高额的资金返还,到期却并未兑现,极大影响政府的诚信度”。我们要知道营商环境是具有极强的传导性的,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产生极大的聚集效应,在企业老板的群体中,资源的分享是可以形成链条共促共进的。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路上,决不能“说说而已”,要拿出“抓铁有痕”的态度,既要“尽力而为二也要“量力而行”,让“良心”企业真正感觉到诚信、诚意,赢得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