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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构建“一核带区”区域发展格局部署要求和李希书记关于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质量为王价值导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创新质量治理方式,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提升质量有效供给,为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建设提供质量支撑。二、主要
2、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白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基础设施的布局、协同服务能力与产业发展、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质量服务需求相适应,质量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一一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标准研制协同推进,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普遍开展,大数据智慧监管等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化监管方法手段在质量管控领域广泛运用。一一质量环境更加优化。质量法律法规得到刚性执
3、行,市场主体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优质安全成为扩大市场需求的主要要素,优质优价环境逐步形成,社会资源向质量信誉良好的市场主体聚集。一一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有效施行,政府依法监管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推进,社会救济和信用建设相辅而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质量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一一质量供给更加有效。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高价值品牌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力显著提升,质量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率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完善质量治理体系1.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
4、负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明确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责任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要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智慧监管,逐步完善信息采集、深度调查、安全评价及预防干预工作体系,对接省产品伤害监测网络。提高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反复性质量问题发生。开展质量问题“清零”行动,确保
5、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粤北生态保护屏障功能更加突出,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对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好于In类水体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4 .加强质量行业自律。支持社会组织等以自身名义依法开展质量品牌评价、质量比较试验、团体标准研制、质量提升服务等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
6、原则承担法律责任,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传递质量信息。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建立用于产业协同研发设计、标准研制、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运用等服务平台,培育市场化质量技术服务业态。(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 .推动质量社会监督。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对严重质量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完善消费投诉处置机制,推进质量侵权违法行为举报和奖励金发放“一门式”“一网式”便捷服务,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6 .
7、营造良好质量治理法治环境。围绕我省地方质量法规体系,强化对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鼓励、引导和保护。推动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营造良好质量治理法治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金融局,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质量治理能力7 .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和服务质量监管平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数据库。加强认证机构、获证企业监管,提升认证的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8 .加强企业质量能力建
8、设。开展行业专家“诊脉”行动和中小微企业提质行动。推动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支出纳入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和创新券等其他扶持政策,支挣企业加大质量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融资授信重要依据,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局,市税务局、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9 .加大质量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立质量行政监管人员和技术检验机构人员到专业实验室和企业实习见习制度,不断提高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将质量专业知识纳入全市高等院校理工类、管理学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将质量、标准等基础知识培训
9、纳入“技工”工程,培养有专业、懂技术、熟悉质量管理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实践的职称评审导向,支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称。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遴选培育一批质量标准人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0 .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施传统业态数字化改造,提高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加强质量大数据分析运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
10、运用“质量”综合服务平台,收集、响应企业质量服务需求,发布质量权威信息,提供质量专业知识网络培训,促进企业与专业机构、技术专家交流合作。(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1 .提升国际贸易应对能力。开展企业经营合规管理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出口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支持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翻译和评议,加强我市出口产品境外被召回、通报、退运等信息监测和研判,为出口企业提供预警信息和解决方案,提升出口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海关按
11、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创新质量治理方式12 .推进质量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以产业链为纽带,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提升重点领域上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和配套性,建立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双比对、双提升”,深入分析产品标准、质量、品牌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指导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推动企业做平台支撑,做高质量产品,不做低端产品,产品质量进一步“融湾”“融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 .推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创新。以先进标准助推研发成果转化落地,积
12、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形成核心技术和专利标准化的典型案例和成熟模式,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支持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开放实验室,推动技术专家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沟通交流,联合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行布局和技术标准研制,提高企业研发起点和质量创新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4 .推广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评选,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激发质量创新内生动力。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评选等质量
13、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5 .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精准帮扶。探索建立质量帮扶企业跟踪机制,根据帮扶效果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专业机构设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和“产品医院”,加强与产业集群长期合作,开展产品质量“问诊治病”以及产品生产者“强身健体”,为产业发展和企业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测试、标准研制、检测认证、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两化”融合、技术改造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综合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质量治理环境16 .倡导重质守信质
14、量文化。弘扬质量文化,形成以质取胜、追求卓越的质量共识,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氛围。将质量标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场交易的基本要素,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实现“优质优价”目标。(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7 .强化质量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区块链+质量监管”平台,开展信用监管先行试点。将生产者、经营者(含销售者、电商平台、场开办者等)的质量违法行为,以及检验检测、认证、咨询、质量品牌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或认证结论、不履行有效跟踪法定义务、违法违规提供咨询服务或开展质量品牌评价等违法行为,
15、纳入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信用记录,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8 .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防护产品出口企业帮扶绿色通道。强化出口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开展企业经营合规管理标准体系宜贯,引导企业加强经营合规管理标准化建设。鼓励检测认证机构取得更多境外资质认可,降低企业出口交易成本。建立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援助对象的知识产权援助制度,提供知识产权海外申请、布局和维权援助等公益性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委台港澳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质量治理效能19 .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16、。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并批准我市开展市政府质量奖项目,优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制度,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督杳激励的地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以及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政府质量奖等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 .培育高质量品牌。支持市场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创新支持品牌建设的金融产品,探索设立品牌无形资产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利用品牌资产质押融资。推进农产品品质品牌融合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擦亮“万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供应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洼地。借助交易会、博览会和
17、“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推介产品,推广标准,讲好品牌故事。(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1 .开展高端品质评价。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推进重点行业专业化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市建设要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F1
18、.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制定产业发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实施行业监管要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导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市级分年度设立规模为500万元的质量提升发展基金,按照滚存使用的原则用于支持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研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行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质量工作投入,落实质量监管所需经费,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在部门年度预算内统筹安排质量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费分工负责)(三)加强督杳考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挣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导向作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