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方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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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坑工程放 坡 开 挖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第一章 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 )第二章 监理的依据( 2 )第三章 监理工作的流程( 4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5 )第五章 质量验收与质量检验标准( 6 )第六章 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7 )第一章 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一、工程概况简介:1、建设单位:必翔科技企业(上海)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必翔科技企业(上海)新工地3、工程地址:上海市闵行区4、设计单位:上海市同济大学设计研究院5、施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杜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监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0030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80m2,地

2、下室建筑面积3999m2。工程包括2 幢6 层建筑部分3 层建筑,本工程结构为框架,总高度为25.5m,地下室层设停车库、基础为PHC 管桩加筏基,地下室层高4.5m。基础挖深6m,局部7.40m。8、地形地貌:由于本工程位于长江三角洲,施工区域属滨海平原、基坑放坡开挖不仅施工简便而且比较经济。但由于上海地区的上部土层具有含水量高、压缩性大、土的强度指标低、地下水位高、并且有流变等特性,采用时,应通过专业设计的边坡稳定性验算。第二章 监理的依据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B

3、J08-61-97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 基坑挖土施工组织设计4、 基坑放坡开挖设计图5、已经审定的环境保护和监测方案6、工程地质报告7、以批准的监理规划第三章 监理工作的流程 熟悉与掌握放坡挖土的设计要求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检查井点降水,开始降水时间,开挖时水位深度挖土过程巡视1、 控制分层挖土厚度2、 控制水位深度检查挖机与运土车的重量与停放位置机械挖土结束,检查保留人工挖土厚度人工挖土完成,检查坑底土标高、平整度定时检查坑底水位维持值,直至设计规定的停止抽水时 基坑验收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一)土方开挖工程1、基坑开挖前,监理必须熟悉与掌握设计要求与施组内容。

4、2、 坡开挖一般适用于开挖深度不超过4m的基坑,而且要有一定的施工场地并能保证土坡的稳定。当开挖深度超过4m时,不能采用一次放坡,需设置多级平台。3、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时,放坡开挖需要进行地下水位预降措施,在降水达到要求时,方可开挖。4、监控土方开挖与土钉墙施工的密切配合,坚持分层分段挖,严禁超挖,分段挖,严禁提前挖,因支护来不及跟上边坡裸露易产生大变形。施工流程:开挖工作面修整边坡设置土钉在边坡上铺设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循环)。5、挖过程中不允许在坑顶和坑边堆土或堆载,以免引发边坡失稳。6、挖机与运土车的重量和停放位置;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土方运输车的行走

5、路线及弃土场。7、放坡开挖难免:发生土体移动和地表变形的可能,从而产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有有效的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8、当土质较差,工期较长时,边坡应用钢丝网水泥喷浆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护坡。9、挖土必须遵循分层开挖的原则,分层厚度根据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一般不宜超过2.5M。10、当设置多级平台开挖时,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1.5M(最小施工作业宽度)。11、基坑应在降水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在开挖过程中,应保持水位在开挖面以下0.51.0M以下处,否则由于水位过高、土质软湿,加之挖机的频繁行走,易使坡面滑坍,造成工程桩位移;当挖至坑底时,水位应保持在坑底的以下0.51.0M之

6、间,但不宜过深,以免影响周边环境。12、开挖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地表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基坑。13、坡顶或坑边不宜堆土或堆载,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应准得设计同意。14、当土质较差且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喷浆或其他措施进行护坡。15、采用机械挖土时,坑底应保留2030cm厚基土,再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严禁超挖。16、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抓紧验槽后立即浇筑垫层。桩头应在垫层浇筑后处理。17、坑内有电梯井坑、水池等局部加深时,应有防止其边坡坍方的措施。18、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锚杆及土钉墙支护

7、工程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2、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3、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4、每段支护体施工完成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5、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土方回填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坑内积水、垃圾

8、、淤泥、验收基底标高。2、 在松土上填方应先压实基底。3、 防止不合格土填入,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4、 施工中应监控土料含水量、填筑厚度、压实遍数,以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程度。5、 填土施工中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见下表;压实机具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平碾250-3006-8振动压实机250-3503-4柴油打夯机200-2503-4人工打夯2003-4 注:填土质量检验常用环刀取样法,送试验室测试。6、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第五章 质量验收与质量检验标准(一)验收规定1、必须先检验总包单位的自检和验收资料。2、未经总包自检与验收合格的,监理不予验收。3、

9、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二)检验批与检验批的划分1、土方开挖、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回填土工程的质量验收以检验批为单位进行。2、检验批的划分,应在开工前与施工单位商讨确定,并列出计划,以书面表格形式备案。3、现场监理员须按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内容,根据实测实量的质量数据来签认施工单位申报的“土方开挖、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回填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现场监理员对基坑工程实测实量的抽查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三)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标准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1 项序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挖土场地平整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3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

10、两边量)+300100+500150经纬仪,用钢尺量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50用2 m靠尺和锲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表2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锚杆土钉长度mm30用钢尺量2锚杆锁定力设计要求现场实测一般项目1锚杆或土钉位置mm100用钢尺量2钻孔倾斜度01测钻机倾角3浆体强度设计要求4注浆量大于理论计算浆量检查计量数据5土钉墙面厚度mm10用钢尺量6墙体强度设计要求试样送检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3项序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

11、50-50水准仪2分层压实系数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一般项目1回填土料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设计要求水准仪及抽样检查3表面平整度2020302020用靠尺或水准仪第六章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基坑挖土应以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为主的监理方法,并辅以相应的巡视和旁站措施,进行质量目标控制。有关巡视、旁站的要求,分别按公司颁发的专项规定执行。(一)事前控制的内容1、 检查和复验施工单位设定的基准标高;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3、挖机与运土车的重量和停放位置;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

12、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4、核实坑内地下水位;5、核定各监测项目的原始值。(二)事中控制的内容1、 有效控制机械挖土的深度,分层挖土厚度不大于2.5M;2、 严禁挖土机超挖;3、 保护桩身不受撞击;4、 保留人工挖土厚度2030cm;5、 挖土完成后控制暴露时间;6、 检查坑底的维持水位。7、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8、 每段支护体施工完成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9、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见下表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c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c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三)事后控制的内容(四)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保体系和现场管理制度,并要求有效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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