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教学督导组是指在规范教学工作,对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指导、咨询的机构。第三条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师德高尚、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关心学院教学事业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为510人。第二章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第四条教学督导组应协助学院加强对全院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主要职责:1.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咨询,并根据职责范围于每学期初拟定督导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对督导
2、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督导组个人及时向教学工作部或系(教研室)反映问题和个人意见。2 .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校风、教风、学风,及时发现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 .不定期进行随堂听课和教学巡视,听取学生对课程的意见,与任课教师交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填写学院听课评议表,做好有关记录。4,把教学督导与推进教学改革结合起来,注意发现好与差的双方面典型,及时向教学工作部或系(教研室)反馈信息。对好的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经验加以研究和总结,并提出推广建议。5 .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6,接受学院
3、委托,开展试卷、课程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7 .参加每学期课程结束考试尤其是期末考试的巡视与检查。8 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院或教学工作部有关人员应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以便及时掌握各阶段的教学情况,及时解决问题。9 .参与学院学科专业调整、培养计划制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估、教学评优的咨询与论证工作,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重大举措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10 .完成学院临时安排的各项督导任务。第三章督导工作的管理与实施第五条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教学督导组在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学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的安排,保证督导工作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六条各系、部对教学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应予以充分重视并及时协调解决。被督导的系、部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教学督导组的正常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教学督导工作。第七条教学督导工作经费由教学工作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开支,对有关督导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第四章其他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