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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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兑现省、市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立足罗江实际,推动优势产业发展,聚焦激发有效需求、培植增长点,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政策措施(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1.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和智改数转。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该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以设备采购发票额为依据)的5与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2、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智改数转或设备更新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以设备采购发票额为依据)的10与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以设备采购发票额为依据)的205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成功申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B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经开区、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罗江生态环境局)(二)加快消费恢复提振2.实施旅行社引客入罗旅游激励。对2024年1月1日

3、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接待市外来罗旅游达到2000人次、5000人次、1万人次且过夜游客比例不低于20%的旅行社,在省市奖补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财政局)3 .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在零售(含汽车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领域,投入300万元开展新一轮促消费活动,主要通过平台机构分渠道分批次发放消费券,或开展其他促消费活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及时兑现中、省、市相关政策,扩大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领域的消费。鼓励民营企业在区内举办大型展销展会等促销活动,免缴城市占道费和环卫费.(责任单位:区商务经合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

4、综合执法局)(三)推进企业快速成长4 .鼓励增量企业“上规”o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进入规模(限额)以上政府统计范围,连续一年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服务业、商贸流通企业(单位),且年度增速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单位)2024年实现月度纳统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现月度纳统的个体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补齐罗江区规上服务业重点行业空白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IO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商业管理公司和行业商(协)会推动所管理和服务商户达限入统的,每

5、入统1家,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管理公司或商(协)会1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存量工业企业年度“升规”、增量企业月度“入统”,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不重复享受)。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转企”按06万元/户给予奖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入库的建筑企业按2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5 .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业重点行业中营业收入季度增速达到全市该行业平均增速以上的企业,按季度给予每户5

6、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中销售额(营业额)增速高于全市及全区平均且销售额(营业额)排位前3的限上企业(单位),按季度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全区邮政业务总量核算的寄递企业(单位),其季度邮政业务总量增速达到全市平均增速且位于全区前2的企业(单位),按每季度每户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产销(主辅)分离、“分转子”和商业综合体达限入统,成功入统后除享受省市升规上限一次性奖励政策外,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纳入规上(限上)统计的,除享受升规上限奖励政策外,截至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超过该行业升

7、规上限标准30%、50%,100%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经合局,区财政局)6 .鼓励企业集约连锁经营。对我区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纳入核算)、限上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直营连锁跨区域发展且结算仍留在罗江总部,市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o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市外连锁经营企业在我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功纳入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纳入核算)或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新增零售门店的,年度内每新增1家分公司零售门店(含本

8、年度新开业门店和本年度以前已开业但今年内新成为限上企业分公司门店的),经营面积在100m以上(含10OmD1.OOOnf以下,且连续经营不低于1年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每店给予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万元;经营面积在100onf以上(含100onf)200OnV以下的,且连续经营不低于1年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每店给予1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40万元;经营面积2000疔以上(含200011f)的,且连续经营不低于1年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每店给予1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60万元。支持兴办农产品集中营销、农资供应、农业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对该类企业成功入规入

9、限的,除享受升规上限奖励政策外,再按照其销售额2%。、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经合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7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拓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规模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属零售业的),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o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商贸品牌创建,对纳入省级消费新场景清单的项目,在省市奖补基础上给予实施主体每个项目1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成功创建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德阳老字号的市场主体,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国家5A、4A、3A、2A级的物流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属等级提升的老字号和物流企业,按照差额给予奖励,对评为餐饮名店、名菜、名小吃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视获得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获省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市级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次性奖励。支持招引服务业品牌,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服务业品牌在罗江开设门店的,每引进一个品牌分别给予招引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驻

11、我区的“米其林餐厅指南”“黑珍珠餐厅指南”等知名品牌餐饮,在省市奖补基础上给予入驻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经合局,区财政局)8 .鼓励企业扩产倍增。鼓励企业多拉快跑,稳产增产。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应税开票额满足条件且同比增速超10%(无同期数企业不计增速,有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扣除相应基数计算)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累计应税开票额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的,按开票额1.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累计应税开票额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按开票额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年底一次性兑现。(责任

12、单位:经开区、区经信局、区财政局)9 .支持农业企业提档升级。对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10 .支持建筑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对2024年建筑业产值增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产值增速分别达到20%、15%.10%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I1.大力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开拓区外市场。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建筑业企业在区外承揽工程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T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

13、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四)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12 .支持规划核实分期,分栋验收、分栋交付。对已办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分期投入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申请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规划核实与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现场勘查、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设施、教育部门的教体服务设施查验一并进行。验收合格,开发企业可分栋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13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结合项目实际,可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经房地产企业和施工企业共同申请,可提前一个节点申请拨付监管

14、资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14 .实施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2024年4月10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政策生育有二孩、三孩家庭购买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100元11V的购房补贴,单套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拆迁安置户享受优惠后,不再享受以上政策。在本意见实施后,撤销此前买卖合同备案重新购买的不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万安镇、金山镇)15 .鼓励企业对外推介促销。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异地房交会或推介会,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户籍德阳市外购房人按I万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户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二、工作要求(

15、一)细化分工明确取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在市级实施细则出台后,及时对照制定我区实施细则,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便利度、执行力。(二)紧盯重点加强调度各部门对本政策措施明确的经济指标、重大项目,要及时预判走势,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机制,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要重点关注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的经济指标和建设进度低于时序进度的重大项目,补齐短板、发挥优势,确保各项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三)落实考核强化激励各部门要加强各类惠企政策梳理,做好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辅导市场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宏观作用和惠企效应。以上政策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本区原有政策与之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省市已奖励(不含区级配套),区级不再重复奖励(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上级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以上政策。本政策涉及条款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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