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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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辖区范围。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养老机构),是指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兴办,在新区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和备案,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土地供应、财政投入

2、、税费优惠、人才培养和就业、融资等国家和市级扶持政策,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对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或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在给予市级建设补贴基础上,根据市级建设补贴床位标准按1:0.5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建设补贴奖励。第六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获得市级建设补贴后1年内,可向新区社会保障局申请区级建设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审批表(附件1);(二)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三)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四)市财政核定建设补贴相关文件;(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第七条社会办养老机构接

3、收户籍在新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孤寡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年龄8()周岁及以上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GB/T42195-2022)被评估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接收户籍在新区的其他老年人的,星(叶)级评定在二星(叶)级及以下的,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星(叶)级评定在三星(叶)级、四星(叶)级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星(叶)级评定在五星(叶)级的,按每人每月3(X)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自老人正式入住之日起算,不满一个月的不计补贴。第八条社会办养老机

4、构于每年1月、7月,可向新区社会保障局申请前半年度运营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附件2);(二)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三)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四)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登记明细表(附件3);(五)入住老年人身份证明和养老服务协议;(六)星(叶)级评定印证材料;(七)其他需提交的材料。第九条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广机何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管理运营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智能化、适老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

5、送到家。第十条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按照就业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养老护理员,取得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依照就业有关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第十二条给予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对参加社会工作员(师)、养老护理员等养老工作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等级证书的工作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标准给予奖励。对参加护士(师)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给予奖励。第

6、十三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在每年1月31日前可申报上一年度的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两江新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审批表(附件4);(二)两江新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汇总表(附件5);(三)相关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相关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发票;(五)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六)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第十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等费用纳入新区财政预算。第十五条社会办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

7、当期运营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一)被服务对象投诉或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三)违反意识形态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四)存在虚假宣传推介、传销朝E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原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c2019)22号)同时废止。附件:1.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审批表2.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3 .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登记明细表4 .两江新区养老

8、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审批表5 .两江新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汇总表附件1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审批表机构名称备案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机构地址邮编机构性质U营利性非营利性床位翻张)运营时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性质自有产权租赁期租房限年)银行账户及账号现收住老年人数(人)市级建设补贴金部元)申请补贴金额(元)民政中心意见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社会保障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附件2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机构名称I备案编号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机构地址设置床位(张)入住情况入住总人数

9、(人)入住新区人数(人)新区优抚孤寡、低保、特困、高龄失能老人数(人)新区一般老人数(人)入住人娄E其他区M人)运营补贴时段申请补贴金额(元)银行账户及账号民政中心意见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社会保障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两江新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登记明细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属地身份证号入住时间结算期间人员类别补贴标准补贴金额-fiS老人特困孤老优抚高龄失能两江新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审批表机构名称备案编号经办人经办人电话奖励人数(人)奖励金额(元)银行账户及账号民政中心意见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社会保障局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两江新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励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号姓名性SII年龄身份证号证书名称取证时间补贴金额(元)合计金额(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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