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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上海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落实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文件要求,建设高水平的本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医药重点学科体系及区域学科布局。遵循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促进区域中医药学科学术发展,培养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打造学科研究平台,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本市中医药学科建设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二、建设原则(一)坚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根据本市中医药发展现状,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遴选建
2、设一批学科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二)兼顾学科分布、区域分布。根据申报情况,兼顾不同学科建设点分布及区域分布情况,科学确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布局,整体推进本市中医药学科发展。(三)鼓励学科创新、强化支撑。鼓励开展中医药学科交叉创新,整合资源服务中医药现代化。三、建设任务(一)学科学术发展。明确学科学术发展目标,具有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突出中医药特色,在本学科的核心理论、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产出一批具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或专著。搭建学科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学术创新发展。(二)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建设。聚焦学科长期建设
3、和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药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优卓越的学科带头人。制定团队建设规划,培育建设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学科团队。(三)学科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一体化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科教融合,加强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培养一批具有中医药思维和传承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科人才。(四)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学科综合集成优势,整合各级各类研究资源,形成医教研产用融合的综合平台。建立具有本学科特点的研究体系和研究方法,围绕本学科重大关键科学问题或优势领域进行重点研究和创新,在本学科的核心理论、前沿领域等方面产生具有显示
4、度的成果。(五)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学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方案、指南、新药和相关产品,提升学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学科特色优势,重点服务于人才培养、服务于临床疗效提升、服务于科技创新、服务于产业发展等,全面提升学科综合服务能力。(六)学科条件建设。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条件建设需求,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条件基础上,提高综合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学科相关科研平台、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七)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学科内生动力。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多方协同,确保各项建设
5、任务落地见效。四、申报领域与申报条件(一)申报领域申报学科以二级学科为主体,分化成熟的三级学科以三级学科申报,详见上海市中医药(临床类)学科建设规划指导目录。(二)申报条件1 .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本市区级医疗机构。2 .学科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建设条件较为成熟,发展研究方向具有中医药特色,有明确的学科学术发展目标和23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并有相关方向的科研项目支撑。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急需紧缺的学科也可申报。3 .学科带头人应为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在岗职工,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风端正,具有较高的学术
6、造诣和清晰的学科发展思路,富于创新精神,善于发挥团队作用,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4 .具有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结构相对合理、传承创新能力较强的团队,团队成员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5 .学科的依托科室(部门)应当独立规范设置且运行良好,并具备开展本学科新技术引进和科学研究的基础。6 .学科建设单位应承诺给予不低于财政经费的投入支持。鼓励建设单位多渠道、多形式筹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保障学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五、申报遴选办法(一)开展申报。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推荐审核工作,择优确定推荐对象。(二)论证评审。市中医药管理局聘请有关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评
7、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科进行综合论证和评审,必要时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并进行实地考察。(三)审定公布。市中医药管理局根据论证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拟认定的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名单。六、建设管理(一)市中医药管理局对列入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项目的各学科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效实行全程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重点学科建设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检查考核。(二)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年,自确定项目当年起计算。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任务书,任务书原则上不做调整。(三)学科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科日常管理,加强学科建
8、设工作力量,并给予不低于中央财政经费的投入支持,为学科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四)建设单位应当保持学科人才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学科带头人。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由学科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执行。七、考核评价(一)入选学科应制定建设任务书。任务书应对照建设任务要求,提出清晰的发展目标、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作为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二)市中医药管理局对纳入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传统学科类)建设项目的学科开展考核评价,主要包括自评自查、年度报告、中期督导和终期验收。(三)终期验收将组织专家对学科建设任务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分类评价学科发展、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影响力等方面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