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安市青少年 (学生) 体育联赛游泳比赛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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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东安市青少年(学生)体育联赛游泳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东安市体育局、东安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东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比赛时间、地点待定四、参赛单位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市直高中直接报名参赛。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4-5年级)、小学乙组(2-3年级)、小学丙组(1年级)。五、竞赛分组及项目(一)高中组(男、女各6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蝶泳(二)初中组(男、女各7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三)小学甲组(4-5年级男、女各7项)50米自由

2、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四)小学乙组(2-3年级组,男女各4项)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蝶泳(五)小学丙组(1年级组,男女各2项)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六、参赛办法(一)运动员资格1、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2、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功能区参加比赛。3、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4、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交脸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

3、准参赛。比赛期间伤病自理,大会除按竞赛规程为比赛提供必要的医务保障外,对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5、运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熟练掌握游泳基本技能及各泳姿技术动作,需达到东安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游泳比赛运动员参赛标准(附件1)方可报名参加比赛。6、赛前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普通中小学报名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部门负责。比赛期间资格审查由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二)参赛人数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每单位各组别男女最多可各报4人参赛。七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二)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随机抽

4、签编排。(三)比赛采用分组决赛,按运动员报名人数依次编排竞赛分组。(四)运动员如单项弃权,故意慢游,故意出发犯规的取消全部比赛。(五)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不得佩带划水掌、脚蹊等辅助器材,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并禁止参加次年东安市主办的比赛。八、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以上分数相加计算团体总分。按团体总分多少决定名次,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着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二)给予各单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团体按男、女成绩相加分别取高中组

5、、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前三名给予奖励,颁发奖杯、奖牌。(三)所设项目不足二人(队),有关单位可更改比赛项目,仍不足二人(队)不予比赛;不足八人(队)的项目按实有人数(队)录取。(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和“优秀志愿者奖”奖项(评选办法附后)O九、纪律和申诉(一)为了端正赛风,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或自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否则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全市通报。(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或签名的申诉

6、报告及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元。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申诉必须在赛前提出,进入比赛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三)对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恶劣行为的运动员(队)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取消“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联赛委员会对单位和个人作出进一步处罚,并通报全市。(四)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竞委会交纳*元比赛保证金。如比赛中出现违纪问题,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o如果代表队没有违纪行为,则保证金如数退还。十、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各参赛代表队于赛前7天将学籍证明(盖章)扫描件、运动员学籍信息统计苞发送至市体卫艺教研室邮箱,逾期

7、发送不予编排。市体卫艺教研室联系人:*联系电话:*2.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在“东安体育”公众号“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分别进行注册和报名,已注册过的运动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因运动员升学、转学、运动项目变更、教练员变更的需要更新个人注册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接受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注册办法和报名方法详见智慧体育平台操作手册。市体育局竞训科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报名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二)报到各参赛队于比赛日上午9:OO前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 .经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3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

8、明。4 .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须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单据并提交复印件。5 .派出单位承诺函、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十一、参赛费用(一)按照东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食宿费1.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每人每天*元,各代表队每人每天需向大会缴纳*元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按照每人每天*元计算。6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比赛监督、官员食宿费由大会承担。(三)交通费和其它经费1 .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等其它费用自行承担。2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交通费由大会承担,按照关于东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3 .比赛监督、官员交通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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