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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一、各村(居)的档案工作由村(居)党支部书记负责,列入议事日程,村(居)主任或支书兼任档案员。二、归档范围:凡反映本村(居)一切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存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声像、照片都应归档。三、归档时间:所有档案必须在次年2月底以前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档案待完工后整理归档)。四、整理要求:按上级要求分类整理,排序合理,装订整齐美观,编目完善,书写工整。文书档案按照文书立卷的方法或时间进行整理。五、档案的保管保护:配备档案柜,有防护设施措施,杜绝丢失、泄密、损毁、霉变、虫蛀、鼠咬现象发生,确保档案安全。六、档案的借查阅利用:查阅档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见附件D,村支书或村主任批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流程见附件2。档案查阅注意事项:借查阅档案者,不准撕页、添页、勾划、涂改、抽换、浸水等,保持卷内整洁。七、档案员的职责:档案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按时立卷归档,不得积压;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借查阅登记;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应销毁的档案报包村领导、村(居)支书、主任同意后由共同监销。八、凡因玩忽职守,致档案损毁、丢失的,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