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市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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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XX市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实施方案为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持续优化工程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检查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机制,压实建设单位合同履约管理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通过检查,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实施。二、检查范围进

2、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标金额在4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重点检查中标金额在2000万以上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年累计检查项目比例不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数的20%o三、检查方式每季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必要时可邀请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四、检查内容(一)投标履约保证金提交退还情况。中标人是否按期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是否及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等。(二)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建设工程是否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三)建设单位使用“XX市标后监管平台”情况。中标金额在2000万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建

3、设单位是否在“XX市标后监管平台”按规定填报、上传有关内容。(四)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在岗的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一致;首次检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XX市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系统”进行考勤;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同时,按照不低于20喘的比例,对中标金额在1亿元以上且合同工期超过6个月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及交通工程的关键岗位人员在“XX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系统”中的季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五)工程建设推进情况。需要征收土地、房屋的,其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项目经理、总监是否按期组织相关会议,推进协调施工过

4、程有关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期计划;是否填写施工、监理日志。(六)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在具备施工条件前提下,招标人是否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前7天内预付10%工程款;招标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等。(七)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否纳入“XX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管系统”监管;中标人是否存在向他人转包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和违法分包。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度,省发展改革委已将标后履约检查纳入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并在每季度开展评价打分。请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5、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把标后履约管理作为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开展标后履约检查。(三)加强检查通报。市、县公管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合同履约“季度抽杳+专项通报”,并在市交易平台门户网站依法同步公开履约检查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及可公开的整改情况,涉密信息除外)。各县(市、区)公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检查范围和内容。(四)从严整改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市、县公管局。(五)及时移交移送。发现中标人转包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随意允许或默认中标人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关键成员等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情况,及时抄报同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组织部门等,涉及公职人员等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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