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析研究 环境工程专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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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方面需要过硬的技术,行政管理和机制往往才是其实际水平的决定性因素。针对我国污水而言,面源特征较为明显,与此同时,也深受农村、农民等方面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我国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专门的水治理组织和管理模式。现阶段,国外实施的乡村污水治理组织和管理模式主要可以划分为两类。其一,以欧美发达国家为首,他们的特点往往是城市化开始较早,所以很早就开始关注乡村卫生问题。在这些国家范圉内,针对污水治理的法律往往没有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其二是日本模式,这些国家往往是抓住了20世纪五六卜年代大力发展经济,而且效果显著,但与此同时农村污水治理却存在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卫生健康问题、

2、建设问题、环境问题等。鉴于这些负面问题,口本采取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专门制定r一套法律处理农村地区污水治理问题。1.2.1.1美国乡村污水治理严岩,孙宇飞(2008)美国从19世纪中期就开始致力于解决乡村污水问题,同时注意建设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到了现阶段,考虑到社区和农村水污染的严重性,荚国政府则是以身作则,枳极引导在居民中大力普及简易且经济有效的分散型污水处理系统。刘春生,廖虎昌(2011)20世纪后半页,美国开始全方位关注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此相时应的使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也有了一定调整,技术集成趋势愈发明显,主要是为了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为了处理特定的污染物而设计的工艺流程。郭思(2011)

3、美国乡村污水治理主要是分散污水治理,服务人口往往在1万以下。到现在为止,美国的分散污水治理让全国总人口的25%收益,分散污水治理设施则在人们心目中具有较高地位,和城市排水系统不相伯仲。郭思(2011)2003年美国环保局以引导各地方进行科学的分散式污水治理,专门制定颁布了分散处理系统管理指南,其中提出了不同的运行模式。业主自主模式,即由业主臼主运行与维护污水处理系统。在该模式下,要求执法部门定期提醒业主开展相关工作,对系统进行必不可少的养护。在环境最不敏感的地区该模式有很强的可行性。协议维护模式,即业主与专业维护人员签订协议,系统维护的所有工作都外包给专业工作人员。该模式往往被应用于工艺难度较

4、大的分散污水处理系统。许可运行模式,即相关部门向业主签发有时间限制专门的运行许可证,并且该许可证有一定时间限制,时间一到,相应的机构要对系统进行,系统的各个细节如果达标,那么该业主才有资格获得该许可证。此模式主要适用在水环境敏感区域。集中运行模式,即把相应的许可证授权给专门的服务机构,强制业主把污水处理的所有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则只有在拥有相应的资格证的条件下才可以进入市场。此模式主要运用在对污水处理标准较高的环境敏感地区。集中运营模式,即把系统全权交由专门机构进行一条龙服务,和集中运行模式有较多的共同点。在环境最敏感的地区,该模式的作用最明显。1.2.1.2欧盟农村污水处理

5、沈哲,黄劭(2013)针对农村污水处理领域的问题,欧盟境内的国家权责划分明确。因为在欧盟境内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较高,农村地区公路设施整体水平也较高。政府同样重视污水的治理工作,为了处理好污水问题,往往不惜投入大量资金,沿着现有公路铺设集中式的排污管道。例如,在意大利,在处理农村污水方而主要采用的是集中纳管措施,强制要求有条件进入污水管网的农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使用管道。排水管网以公路基础顺着公路建设,同时按照公路级别明确不同主体需要承担的贡任。政府负责后期的网管运营和维护相关工作,不过农村用户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到政府手中,确保相关工作地开展。具体支付的费用方面的规定则是对农村地区给予适当的

6、照顾,他们支付的班用仅为城区居民的30$。针对那些没有条件接上排污管道的农村居民,则是在专业服务公司的帮助下建立家庭专用的污水储存与净化池,不过相应用户需要向这些工作人员按年份支付相关的清理等服务费用。1.2.1.3日本农村污水治理高晓兰(2013)日本在处理农村污水方面的主要做法不外乎农村集落排水和个别处理两种方法。前者是指把农村产生的生活污水的进行统一处理,后者则是指单独处理净化槽和合并处理净化槽,净化槽即家庭或楼房排放污水的器具。任始文(2012)研究发现日本针对不同治理方法的管理措施也有所不同,主要法律包括下水道法和净化槽法,在这些法律当中都详细规定了所有排污设施的的服务范围和权责划分

7、。司国良(2014)R本用于支付村镇污水处理相关硬件设施建设的费用都是来自政府财政,相关用户则只需要支付运污水处理费。日本政府极为重视处理农村的污水问题,最典型的使在多年以前就专门制定了以“合并净化槽设置整备事业”为首的补助制度。沈哲,黄劭(2013)政府行政机关、第三方机构和用户主要负责日本农村污水治理的相关贲任和义务。WEPA(2016)日本形成了较为科学的乡村污水治理体系,该体系由政府主导,同时业主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居民提供高侦量的公共服务,同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而努力。日本政府大力提倡将村污水处理的市场化,所以强制规定所有居

8、民在处理污水问题时都要选择第三方服务,行政机关的主要作用则是发挥在对该领域的项目审批和检杳方.面。该做法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有利于提高日本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同时对于处理农村污水问题来说效果显著,质量可靠。从上述现象不难看出,大部分国外学者都将发达国家农村地区选择为研窕对象,但是那些国家的农村地区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在我国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水平有限,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开始关注农村污水处理时间较晚。不过政府已经对农村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有了一定认识,例如在“十一五”规划中,国家就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于农村污水处理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而且要求农村污染物排放符合无公害的相关标准。不过,受限于我

9、国农村经济在历史上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发展缓慢,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任重道远,而且我国在该方面刚刚引起国家关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务必立足于我国农村的实际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借鉴污水治理整体水平较高的国家的经验,在这样的背景下大胆摸索,大力创新,尽早确定适合我国农村的污水处理体系。1.2.2国内研究现状现在,按照学术界的观点,我国污水治理属于准公共物品,这是区别于公共物品的概念。按照萨缪尔森(1964)的观点,公共物品的定义应该为:“所有人在消费该产品时都不会对其他人消费该产品带来负面影响”,通俗的说,就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兼具的物品。然而,他的观点也不尽科学,他没有注意到不是所有的物品都

10、要么属于公共物品,否则就是私人物品,还有大量物品介于两者之间,不是非此即彼,不过他的贡献在于提出/准公共物品的概念,即主要具备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物品。在我国,提供准公共物品主要有以下儿种方式,改革开放之前准公共物品大多是由政府直接生产,免费向居民提供。但是这种模式财政负担重,就出现了“公办公营”的模式,即政府经营使用者付费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准公共物品的范围越来越广,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各地方政府开始城市准公共物品市场化的尝试。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向私人出售国有企业股份或政府与私人创建合资企业。上面说的供给模式都需要政府通过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鼓励各部门提供准公共物品。1.2.2.1城镇污水治

11、理作为一个国家污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污水治理无论在技术还是模式上都优于农村的污水治理。探究学术界对城市污水治理的研究,把握研究的最新动态对研究村社污水治理有着借鉴作用。对于城市污水治理这一城市准公共物品的提供,学术界也对此进行了市场化研究,并且各地政府进行了实践。重庆大学学者胡艳云(2006)的研究中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经济属性进行了研究,其研究发现世界银行在1994年的以基础设施的发展报告中将F1.来水、环境卫生设备和排污等公共设施定义为经济基础设施。这份报告增加r一项全新的内容,那就是将基础设施作为主题进行系统研究,这是之前的报告都没有的内容,同时也提出在基础设施发展领域加入商业原

12、则和竞争机制,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在毛晓威(1994)翻译的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一一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中,世界银行上述想法宜接对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基础设施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现在大多数学者比较接受的关于基础设施的定义就是世界银行所提出。胡艳云(2006),所谓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就是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不再对一切污水处理事项大包大揽,而是由很多相关企业充分竞争,相关的政府机构的作用则转移到监督方面。此变化主要是一方面保障政府部门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权力,另一方面发挥

13、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相关资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事业产品的供给能力和生产效率。学者王丹(2008)研究了城市污水的BOT处理模式的应用,B0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是全新的融资于段,从上80年代开始活跃在我国市场领域,另i方面则是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方面得到了较快增长。而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不断强化的过程中,BOT也成为大多数使用者的首选。BOT这种融资手段的特点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来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开发,而且这些项目的特许权实现了从政府手中到投资者手中的转变,是政府与投资商进行合作的典型代表之一,有利于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展。现在,我国在投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有较多选择,

14、例如不但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资金、利用外资等形式,还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实行BOT、股票市场融资等多种方法进行融资。尤其在最近几年,BOT方式的污水处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5年6月,建设部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确认改革方式的项目数量达到200个,其中BOT项目接近一半。发挥BOT模式的作用加速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同时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主要以社会资金,私人资本为资金保障,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地区发展该领域的首选方式。城市污水治理BOT模式在大城市的应用学者韩东刚(2012)对此以天津为例进行了研究,天津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最开始的资金是由政府提供,典型的有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但是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进

15、入高速阶段,加之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有关政策也纷纷制定并颁布,为天津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融资提供了更多选择,例如采用BOT、TOT等融资渠道。以天津市水务改革为标志,该地区已纳入全国城市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的23座污水处理厂中有11座实施了特许经营(BOT)eBoT模式是目前我国城市污水治理中主要采取的市场化模式,但越BoT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具有项目前期时间长,费用高,风险分配不均等问题。因此学界还提出了BT即建设一移交模式,减少了运营环节。TOT(收购一经营一转让)模式,政府回收资金但是要严格和科学的资产评估,否则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除此之外海鸥ROT模式,即修复一经营一转让模式,这种

16、模式主要是应用在污水治理项目设施出现损坏的情况。除此之外还有RO(改造一运营)模式、BO(建设一经营)模式、融资租赁模糊和托管模式等。以上是国内学界对城市污水治理的性质及模式研究大体程度,可以看出学界对城市污水治理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对于准公共物品的城市污水治理无论从学者们提出的理论模型还是政府实际的实施,国内都有了比较全面的研究,随着研究和实践的深入准公共物品市场化运作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王春兰,罗玉林(2008)认为我国目前污水处理收费偏低,难以保证污水治理项目的盈利和正常运营。私人部门的趋利性和政府部门采取“一卖了之”的态度导致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市场失灵”。政府管制缺乏专门的管理实体和

17、管理队伍,出现公共责任的缺失。在对黑龙江省城镇污水治理的研究中学者汪超(2012)提出,黑省在治理城镇污水方面的整体水平有限,还存在着诸多缺陷,排水系统功能单一、政府投入资金不足,配套技术设施落后以及企业管理经费不足,缺少长效运行机制等问题。机制体制不够科学,虽然现阶段还是存在不少协调机制,例如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可是这些机构往往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统筹规划水环境治理方面还缺乏说服力,与此同时也没有整体水平较高得协调机构,所以大家都对现在的协调机构难以信服,因此不少部门缺乏了统一的领导,管理混乱,犹如一盘散沙,在实际的工作中并没有做到齐心协力,而是只顾自己,将集体利益置若罔闻,

18、“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现象的实现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至于治理工具,一些管制手段持续性较差,市场手段的刺激力度相对不足,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不够.污水治理的政策体系不是很完善,政策手段保障不足,相关融资体制建设滞后。总体上来说学术界对城镇污水治理的政策,体制等上层建筑的系统研究还是比较少的,总的来说是对现有机制体制的评价与完善。学者聂健锋(2013)对我国城镇污水治理资金筹集保障机制与体制、城镇污水治理效用保障机制与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我国现行的小城镇污水治理资金筹集管理制度主要是沿袭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成果,所以该制度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点,投资主体也主要是国家政府机构,因此它具有很多缺陷,

19、主要体现在:首先,政府职能模糊,在出现问题时不好追究;第二,投资主体单一,局限较大,不利于最大限度融资的要求。除此之外,管理责任缺乏严格划分,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不少主体相互推诿,逃避问题;没有专门的制度保障,法律体系整体水平较低等。在我国,城镇污水治理体制主要的参考法律有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规定,将不同级别的分部门进行分级管理,具体情况为:从镇一级往上一直到中央,设立行政主管部门;而对于城镇的独立工矿企业单位来说,水污染处理设施由各自行政部门管理,同时在业务、技术方面需要接受相关的环保等部门专业指导。我国城镇污水治理管理面临的体制问题有所有权问题,结合现实生活

20、中存在的问题,水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没有得到科学整合。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自身的独特性。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过多,不同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都没有得到妥善管理,属于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都有,可是由于投资等诸多方面的综合作用,导致现阶段污水行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完全分离,由此产生了很多负面问题,行业的权责划分模糊,直接限制了行业的整体发展。政府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收费方面的措施未能得到全面贯彻,影响了行业收益。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不但是市政建设的一环,也是环保职能之一,因此会涉及到城建、环保等诸多部门。这些部门往往是平级单位,都是按照自号的权利和相关规定独立管理污水处理行业。因此,

21、责任不清,编制、制定政策与标准政出多门。1.2.2.2农村污水治理李冠杰,范子雁(2015)农村污水就是在农村区域相关居民所排放的污水,其中尤以生活污水最多。农村污水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具有中等发达社会特征的需求。包含农村工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龙培,余训民等(2010)研究认为,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包括卫生间、厨房等使用后排放的废水。农村工业污水是指由于分布在农村地区的一些轻重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目前学术界对农村工业污水治理的研究,大多是在技术层面进行讨论,沿用城镇工业污水处理方法。由于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局限性以及农村工业分布较为分散等原因,农村工业污水的治理是以企

22、业自身消化为主,即企业自身引进适合自身的污水处理技术。自排自治,最后由政府环保部门进行排放审核。这里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研窕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治理技术研究、政策机制体系研究以及现状和问题研究。何刚,霍连等(2007)生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学术界归纳为以下三种,针对地理位置处于城镇附近的村庄来说,一切生活用水都首先都需要进行统-处理,然后这污水被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第二次统一处理。此污水处理方法主要使用在中心城等城镇污水管附近,同时达到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而针对其他村庄的污水处理,大多数时候使用的方法为单个村庄或相邻的两三个村庄首先经过污水集中收集,然

23、后就在该地建造专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将这些污水就地处理。至于山区,由于地势原因的影响,很多村庄的海拔落差都比普通村庄大得多,加之村庄往往坐落在河流旁边,集中度有限,集中收集污水不太现实。而针对平原区存在中间高四周低的特点的存在来说,集中收集的负面后果是管线位于地下较深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村庄需要结合所处地理位置以及各方面自然条件,分区收集生活污水,不同区域的污水分开处理。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界是这样表述的,叶玉红,王浙明(2011)认为存在技术选择不合理,未充分考虑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排放标准选择缺乏严肃性,土建、设备及材料质量不过关。在重视建设的同事却忽视了运维,现阶段农

24、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也是如此,往往都是建设资金有充足保证,运维资金却远远不够。因为运维资金得不到保障、加之村民对于污水设施管理没有科学的认识,所以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都没有得到必要的维护,设施停运、管道破损等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都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利用率极低。复旦大学学者沈哲(2014)的研究中发现,国家和东部地方政府的规划表明,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在“十:五”期间将全面展开,侦计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率将达到15V30%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有很大推广空间。然而想要普及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意味着极大的建设投入。初略估计,如果要完成15%-30%处理的近期目标,需要投入建

25、设资金110-240亿;如果福要全面覆盖全国1/3的巧政村,需要投入建设资金高达I(X)O亿。而2010年中央对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也仅为25亿元,资金缺口十分明显。沈哲(20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区域不平衡问题比较严重。目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己经明显体现出示范项目区、重点功能区、经济情况较好地区发展更快的特点。陈艳霞(2012),和城市地区相比较发现,农村地区缺乏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大部分农民并没有对环保意识形成正确的认识或者生活中缺少环保这一概念,农村建设长期被忽视,极少有村民存在治理环境方面的意识,而且村民在长久的生活中养成的生活习惯难以改变,对环保的认识不足。大部分村干部工

26、作的重点都是为了可以直接实现经济效益的增加,针对短期经济效益有限的项目往往置之不理,公益性项目就是如此,难以吸引村干部的兴趣,更有甚者还反对公益性项目的开展,这些原因都导致公益性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举步维艰,困难重重。姜海,李瑞成(2013)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水平,主要决定于管理主体及其权贡界定方面。极少地区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的村庄类型和管理边界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农村污水治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一些地方管理主体是农业部门,一些地方是住建部门,还有水利部门等,导致行政管理主体与权责不清晰。经过大量文献阅读可以将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归纳为以卜几类,生态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生物一生

27、态处理技术以及其他技术。污水生态处理技术较好地运用了土地处理方法带来的影响,是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和改进的结果。其中污水土地处理技术充分运用了土壤一微生物一植物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同时将该系统对污染物所具有的综合净化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包括慢速渗滤是将污水投配到土壤的表面,污水在流经系统时通过土壤一微生物一作物对污水进行净化的处理技术。而快速渗滤则是发挥重力的作用,让污水在在较短时间内流过土壤,依靠土壤微生物将被土壤截留的溶解性和悬浮有机物进行分解,通过这样的方法达到净化污水的目标生物处理技术主要有厌氧生物技术和好氧生物技术组成,前者是指缺乏游离氧的环境里,兼性细菌与厌氧细菌通过降

28、解和稳定有机物的生物处理方法。后者则是在存在游离氯(分子氧)的环境里,好氧微生物发挥自身作用来降解有机物,让有机物最终稳定下来,并通过无害化的方法进行处理。生物一生态组合技术,以较高的出水水质为追求,特别是对氮、磷的去除效果,经常发挥生态及生物一生态组合技术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强化系统在有机物及脱氮除磷等方面的能力。现阶段,“生物+生态”组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在江苏农村地区,至于后续生态处理技术,现在人工湿地成为了大部分人的首选。由于科学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高新技术的身影。膜生物反应器(简称MBR)是将生物降解作用与膜的高效分离技术实现科学结合的一种工艺,对于

29、污水处理有着显著的作用。净化槽则是由日本引进的一体化装置,主要应用于分散式污水的处理方面,在功能分区的作用下,C0D、氮磷等污染物可以在各自的处理单元内得到削减。净化原理生耍有生物降解、物理沉淀、物理吸附等。前面是对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阶段我国农村污水治理所采用的技术进行综合概述,卜.文则主要论述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学界的研究。叶玉红,王浙明(2011)我国不同地区的污水治理都使用相同的法律体系,包括农村和城市。现阶段我国主要实行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标准主要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

30、政策则以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代表。为了提高规划编制的整体水平,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要注重规范管理城乡结合部和村镇规划,针对乡镇规划管理投入更多资源,规划管理经费则需要地方财政作出科学计划”,成为镇规划工作指的重要参考标准和前进方向。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等为农村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指导。就拿浙江省来说,现阶段针对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划有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地市(县)的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村庄总体规划等,这些规划的具体内容虽会有所差别,具体的使用地区也不尽相同,不过它们都有个共同特点,即都有提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内容,只不过些文件当中提及的内容篇幅有限,程度较

31、低,但是都无法忽视这些文件在农村环保工作方面发挥着的巨大作用。邹蓉(2013),现阶段,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缺乏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技术规范,关于该领域的治理规范主要是依靠卫生部门在疾病防治开展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程等方面。邹蓉(2013)经过系统研究发现,2010年颁布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中,花费了大量篇幅来详细介绍和分析生活污水集中式和分散式处理的各种不同途径,前者是指发挥管网的作用,让相应地区污水都经管网到达同一特点的地方,在该地进行集中处理,主要有大型人工湿地、生态塘、土地处理系统等:分散式污水处理则有所不同,刚好和集中式相反,它是针对单户或联户处理污水的一种方式,指这些用户将

32、生活等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方法来解决。沈哲(2014)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各省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东部地区得益于自身较好的社会、经济状况,成为农村污水治理的先行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的建设已成为东部较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且在这些地区,人们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引起r足够重视,很多国家政府部门在评估、衡量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时,也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整体水平作为其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该农村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有较好的表现,那么其无疑会成为新农村评估的亮点之一,所以有关的村干部等有关领导也会对生活污水治理有更为深刻的意识,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当中

33、投入更多资源以确保生活污水治理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该地生活污水治理的整体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上海市在2007逐步在很多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一年以后,试点的规模迎来较大的拓展,经过数年的发展,到了现在,上海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已初具成效,越来越多的农村受惠于该政策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较过去相比有了质的提高。2008年,上海市选择r开61个先去成为农村污水治理的试点,惠及18265户农村住户。经过两年的发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已经覆盖上海郊区的全部区县,31501户农户因此受益,设污水系统数量1128个,铺设污水网管长度132.7万米,常熟市则是从2009

34、年开始实施了村镇污水治理三年计划,到2011年结束,在三年的时间内,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77项、污水处理设施313座、真空源分离系统1套,该地区内5664户农户因此受益。浙江地理位置较好,经济发展良好。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丰富。杭州市从2003年7月开始到2009年6月位置,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投资额突破2亿,全市范围内农村污水治理都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完成的设施建设包括了9792座生活污水处理池,极大促进了该区域内农村污水治理整体水平的提ImJO马静颖(2016)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2003年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实施为标志,到现

35、在成效显著。尤其是201-4年全省“污水共治”计划开始实施,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关注度达到历史之最。浙江省辖区内所有地区政府都积极响应该计划,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行性较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规划,将未来三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发展蓝图做了详细规定,为今后三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也将让该领域三年以后的工作因此受益。江苏太湖流域村庄众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研究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验可以为我国其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参考范例与建议。到2009年底,苏州市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农村集居点达到476个,为农村集居点总数的6.4%,服务人F1

36、.为26.1万人,为农村常住人口8.9%,累计投资2.22亿元。在学者黄天寅(2012)以苏州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该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业主自管模式,第二类则是委托第三方代管模式。笫三类为政府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缺乏规范化管理,急需建立专门的监管体系,监管不力的现象屡见不鲜。大多数情况下,相应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主要负贲管理自号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后续的维护等。现阶段,学术界针对农村污水管理的研究是有限的,更多的是对现行政策和现有体系的评价和补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学术

37、界大多停留在技术层面,在上层建筑与实地研究的相结合的研究还是比较少的,那么学界在研究如何实现长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研究是怎样的?南京大学学者吴雨辰(2014)的研究认为要想构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的构建的前提是构建相应的子体系,也就是需要重视验收与移交体系、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监督管理服务体系等。在这些子体系构建完成的情况卜.,它们往往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有利于各种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的平稳运行。曹睿(2015)认为传统的管理制度已经不再适用,该领域的创新以及刻不容缓,结合不同村落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村落在专业公司运行管理、村民组织自我运行管理、乡镇统一维护管理等不同管理体系中做出合适选

38、择。管宏友(2012)认为,新闻媒体对于社会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第四权力的美誉,所以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引导其信息公开和监管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让新闻媒体扩大农村生活污染的宣传力度,让农村生活污水的危害性深入所有农村居民内心,出导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重视通过科学的方法处理生活污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形成合理认识,将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将至最小。还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责任一直是由政府单方面承担为此学者任嫡文(2012)现阶段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管理,还有很多负面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例如包办管理、资金来源途径得不到拓展等。所以,笔者在文中的建议是逐渐提脱政府单

39、一管理的模式,进而逐渐过渡到多元化管理模式,同时重点关注可市场化的环节,积极引导它们投入到市场。1.2.2.3其他相关研究污水治理可以说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当前学术界的在其他领域的研究或多或少的涉及污水治理方面可以为研究提供参考。作为政府用于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工具税收手段,也是一个促进污水治理的重要途径。邓坤(2015)在其研究中指出,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经历了环节问题的困扰,所以他们首先在环境保护方面引入税收,并充分发挥税收在该领域的积极作用,而且取得很好的效果。除了税收政策,财政政策也是影响污水治理效果的政策。现阶段针对水污染防治需要收取的费用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污水排污费,第二类则是

40、污水处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有关主体,不管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缴纳相应的排污费,具体的费用则根据染物的种类、数量等具体细节而定。”赵红超(2011)经过系统研究后有这样的收获,针对污水处理费收取,我国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各地区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比如在2006年,南京市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1.10元/吨,这个价格也在全国不同省会城市当中排名第一,领先于其他省会城市,而在该方面太原市则在所有省会城市排名垫底,具体为0.25元/吨。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现在部分地区也紧随时代发展步伐,将

41、收费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上调。我国水污染收费制度还存在较多缺陷,标准较低,对于高昂的污染治理成本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征收面比较窄,收缴率也低以及收入使用不科学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也属于环境政策,那么环境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受到什么因素的影响,或者说我国农村环境政策H身的局限性在哪。学者朱玉知(2013)在其研究中是这样表述的,政策本身具有模糊性。农村环境环保政策之所以存在很多盲点,具体规定不够清晰是因为政策性质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在治理环境较长的工作当中形成了极为不合理的习惯,即重城市,轻农村,一定程度忽视了农村的环境的治理。虽然国家也从宏观层面针对环境治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不

42、过到了地方实际的实行过程中所带来的实际作用有限。政策具有一定的“象征性”,在我国,很多政策往往只局限于“象征”意义,只拘泥于形式方面,而实际的贯彻落实效果则不好。它的产生往往是在特殊社会形势或社会问题的背景卜.,针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而产生的“政治口号,号召所有不同阶级的人员参与其中,政治性较为明显。袁冰(2007)在其研究中指出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统筹兼顾,扮演好组织协调者的角色,不但保障社会的环境权益,同时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可是地方政府在很多时候也会存在自利性,通过具体的措施提高地方经济利益,例如一味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往往不同同时兼

43、顾。向俊杰(2015)的研究表明污水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实现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各自内部的协同以及三者相互之间的关系协同。在市场主体内部,最重要的任务是积极承担企业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的责任。针对社会主体内部来说,主要任务则是确保NGO的协同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当前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式将分散的农村变为农村社区,将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卢璐(2014)对此进行了研究,她认为所谓的传统农村社区,即是一种特别的人群共同体,该区域的不同人们在长期的发展之中逐渐融合。农村社区则是我国提出的全新概念,主要指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在农村启动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需要在口后现实中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10月,我国有关部门颁他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谓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瓦在这份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农村社区建设”这一全新概念。公共服务社区化则是在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建设的环境中,农村基层政府和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公共服务的主导力量,同时借助社区这一平台提供服务的机制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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