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完善我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规范投资咨询评估工作,提升投资咨询评估质量,我委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晋发改投资发(2019)568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
2、评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吊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程咨询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在进行相关投资决策时,应当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原则,委托有关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评审评估,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决定。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应按照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咨询评估意见,促进投资决策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助力投资高质量发展。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
3、投资咨询评估事项纳入投资决策程序、为投资决策服务,咨询评估范围、咨询评估机构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咨询评估费用由省发展改革委支付,咨询评估质量评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咨询评估机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任务委托。第六条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会同主办处室应当建立平时有交流、年中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的咨询评估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咨询评估机构不断提升咨询评估质量。第二章咨询评估范围第七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包括以下事项:-)投资决策咨询评估,具体包括:1 .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编制或核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资金安排的相关规划(含规划
4、调整):2 .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核定及调整、项目实施方案;3 .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核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按要求确需评估的项目申请报告;1.限于按具体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等预算资金,且确有必要对拟安排项R和资金额度进行评估的资金申请报告,主办处室应提供明确适用情形的专项管理办法或政策文件:5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开展的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审核评估;6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7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等其他需要咨询评估的事项。()投资决策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具体包括:1 .对本条
5、第一款中相关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价:2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3 .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专项实施情况评估、投资效益评价。第三章咨询评估机构管理第八条承担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一)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三)近3年完成所申请专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规划的评估业绩共不少于15项(特殊行业除外)。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以下程序确定咨询评估机构:-)根据各有关处室的需求,确定投资咨询评估专业
6、;(一)根据确定的咨询评估专业,原则上经过公开竞争方式,提出咨询评估机构名单,报请委领导审核:(三)确定咨询评估机构并予以公告。第十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投资管理需要,结合咨询评估工作情况,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个别专业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适时调整。第十一条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应当加强对咨询评估机构的指导,督促咨询评估机构及时了解、掌握与咨询评估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各专业处室应当就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法律制度、政策要求、标准规范等,加强对相应专业的咨询评估机构的指导和交流,不断提升评估工作质量。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每年可选择
7、一定数量的咨i旬评估机构,对其向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以及专业能力、人员配备等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价、核查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咨询评估机构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以及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贡人、单位地址等,要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第四章委托咨询评估程序第十四条就具体评估事项选取咨询评估机构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选取顺序:(一)分专业对评估机构进行随机初始排队:(一)按照初始顺序和回避、保密等相关原则,确定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三)咨询评估机构接受任务后,即排至队尾:咨询评估机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承担该任务的,应当与主办处室沟通一致并提交
8、书面说明,然后排至队尾;(四)选取咨询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的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机构,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币:大关联关系,因回避不能承担本次任务的评估机构仍排在本专业的队首。第十五条除绝密事项外,咨询评估机构的选取,均应按照下列程序通过委托评估系统办理:(一)根据投资决策委内职费分工,由主办处室通过委托评估系统提出咨询评估中请;(二)主办处室对自动生成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按照回避原则进行核实,对符合回避原则的予以确认,对不符合回避原则的,委托评估系统再次自动生成咨询评估机构
9、,由主办处室核实并完成确定咨询评估机构:(三)确定咨询评估机构后,主办处室按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费用标准(见附件I)确定评估宽,并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写咨询评估委托书,经会签投资处审核后,报请分管委领导签批:(四)主办处室依据咨询评估委托书向评估机构发出委托评估邀请征询函。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响应,填写并提交委托评估响应回执栏:(五)如评估机构拒绝接受任务,应书而说明原因加盖公章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反馈,主办处室按照第十三条规则确定由下一名机构承担评估任务。评估机构接受任务后,由主办处室以省发展改革委名义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服务协议书。对特别重要项目或特殊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
10、,可以通过公开竞争或指定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第十六条省发展改革委应当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对咨询评估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程设计、工程质量安全、投资估算或概算、需求分析、要素保障、运营方案、投资效益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企业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工程质量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合理开发及有效利用资源、公共利益影响、风险管控等方面。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及其他类委托事项的咨询评估内容,由省发展改革委相关
11、业务处室确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划、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都要委托评估,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可根据需要进行委托评估。对于情况的单、已掌握足够决策信息的项目,可以不委托评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相关规划和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可以委托多家评估机构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第十八条主办处室应当为咨询评估机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咨询评估工作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不得干预咨询评估机构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干预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咨询评估意见。第五章咨询评估管理规范第十九条咨询评估机构、参与咨询评估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签订承诺书(见附
12、件2、3),并报投资处存档备查。咨询评估机构的承诺书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咨询评估机构盖章,参与咨询评估的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由本人亲笔签署。外聘专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签署承诺书,并由咨询评估机构存档备查。第二十条在接受评估任务后,评估机构应当确定项F1.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向主办处室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经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本省和行业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范,评估小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第二十一条对涉密项口的咨询评估任务,咨询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保守卜家
13、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加强保密管理.第二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评估的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口。评估机构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口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委托处室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评估过程中,有关单位提供补充说明等材料的时间,不作为计时时间。补充材料时间以咨询评估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为准。第二十三条在咨询评估工作过程中,专家有重要不同意见时,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在咨询评估报告中予以反映。第二十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应当加强对咨询评估评审专家的保密和H常管理。未经省发
14、展改革委同意,有关专家不得擅自就评估评审事项接受采访、撰写文章等。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和内容时,应当与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沟通一致后,书面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并将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咨询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第二十六条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咨询评估任务专项档案制度,将咨询评估报告、承诺书以及专家意见等存档备查。第二十七条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评估工作流程,完善评估专家库,加强专家、保密和
15、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六章咨询评估质量管理第二十八条咨询评估机构和参与评估评审的专家应当认真履行职贲,遵守保密纪律,保证公平公正,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背独立公正原则,帮助有关单位骗取批准文件和政策资金:(二)弄虚作假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单位利益:(三)泄露咨询评估过程中所接触和知悉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四)利用咨询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谋取不当利益;(五)擅自对外发表与评估评审工作有关的意见和言论:(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二十九条咨询评估任务完成后,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应当在收到咨询评估报告后10个工作口内将报告送投资处,并对评
16、估报告质量进行评价,说明评价结果理由。投资处对咨询评估报告质量同步进行评价,并说明评价结果理由。第三十条对咨询评估报告的评价分为较好、一般、较差。质量评价结果与咨询评估服务费用、咨询评估机构动态管理相挂钩。对评估报告首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处进行约谈、警告;对累计两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处哲停其服务一年;对累计三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处将其退出咨询评估机构名单。第三十一条评估机构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报送上年度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上一年度承接、完成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咨询评估任务情况:人员配备、相关处罚和奖励情况:评估工作中遇到
17、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第三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商主办处室,结合咨询评估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咨询评估报告质量评价、投诉举报等核实情况,相关抽查、核查结果,以及评估工作总结等情况,时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暂停其服务一年。第三十三条除根据第三十条对咨询评估质量进行管理外,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发展改革委应当将其退出咨询评估机构名单:(一)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二)累计两次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三)违反: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pq)咨询评估机构未与主办处室沟通一致,擅自拒绝咨询评估任务:(五)经核查已不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
18、机构相应条件;(六)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出现上述(一)所列情形的,提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取消涉及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第三十四条咨询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等失信情形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电的,通过“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向社会公Jo第三十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人员,在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对负有贲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咨询评估质量评价和年度考核等情况,按年度安排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结算咨询评估费用。咨询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
19、所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掩支成本。第三十七条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新。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晋发改投资(2019)568号)同时废止。附件1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费用标准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费用标准单位:万元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1亿元以下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3468评估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调整、项F1.实施方
20、案、特许经营方案46810二、对投资额较大或技术第杂的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费超过上述标准的,1020万元的,由评估委托处室审核评估预第,协商确定后,报投资处同意:2050万元的,由评估委托处室审核评估预算,协商确定,并作书面说明,报分管领导和投资处分管领导同意:50万以上的原则上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除外)。三、批量评估的资金申请报告,主办处室应与评估机构协商,按照参与专家人数、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评估费用,报投资处同意。评估宽超过20万元的,需书面说明,报分管领导和投资处分管领导同意。四、其他事项的评估、咨询等费用参照上述前两项标准执行。五、以上费用标准可根据物价变
21、动情况适时调整。附件2咨询评估机构承诺书本机构自愿承担项目评估工作,了解评审评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肃认真开展咨询评估工作。本机构郑重承诺:一、全面、规范、客观、真实、准确提出相关评审评估意见建议,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任务,确保评审评估质量。二、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以任何方式泄露评审评估信息、有关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相关工作进展等情况,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在机构内部严格控制项目有关情况知悉范围。切实加强管理,参与评估评审的相关人员和专家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与评估评审工作有关的意见和言论:严禁其发表与省委、省政府,以及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评估评审工作要求不一致的意见和言
22、论。三、严格保障公平公正。本机构及与本机构有利益关系的任何机构,不利用评审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获取不当得利。严格管理本机构人员,不参与影响评审评估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四、严格廉洁自律管理未经允许不与利益相关方直接联系,不与项目申请单位等私下接触。严格要求本机构人员和外聘专家遵守各项廉政工作纪律。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机构自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承担相关贡任和一切后果。承诺机构负责人签名:承诺机构盖章年月日附件3参与咨询评估的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本人自愿承担项目评审评估工作,了解评审评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知悉应当承担的贲任和义务,严肃认真
23、开展相关工作。本人郑第承诺:一、全面、规范、客观、其实、准确提出相关评审评估意见建议,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任务,确保评审评估质量。二、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以任何方式泄或评审评估信息、有关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相关工作进展等情况,切实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同意,不对外发表与评估评审工作有关的意见和言论。三、严格保障公平公正。本人及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任何人,不利用评审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获取不当得利。不参与影响评审评估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四、严格廉洁自律管理。未经允许不与利益相关方宜接联系,不与项目申请单位等私下接触,不得违规收受项目单位及利益相关方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工作纪律。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和一切后果。承诺人签名: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