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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的干事创业风气很大程度决定了国家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将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任重而道远。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警觉性,对标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始终走在前、做表率,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
2、实”的要求实干苦干,干出成效。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形式主义实质上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靓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推动工作依然习惯于开会、发文、检查“三板斧”;一些部门以“属地贲任”为由,将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任务,层层下压到社区和乡镇干部身上;一些地方阳奉阴违搞变通,安排部署任务以口头通知代替红头文件。凡此种种,无不警醒我们,为基层减负任重道远,必须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上。要划清应尽职责和应减之负界线
3、。关于为基层减负,从中央到地方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但一些单位在执行时仍然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破窗效应”。比如,中央到地方对配套文件制定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单位仍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甚至将方案中的附件摘出来形成任务表或任务清单再印发给下一级单位,继续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那一套。再比如,扎堆调研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乡镇作为政绩“盆景”被反复观摩调研,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就是因为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我们关于为基
4、层减负的文件就是实际工作中一些事项的指南,既然已经制定,就要严格落实,不能束之高阁。同时,要健全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让基层干部履职有据可循,一看就知道“干什么活、办什么事、担什么责”。要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方面,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另一方面,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改革攻坚中的“无心之失”“探索之误”依法依纪予以宽容,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同时,减负并非减责,松绑并非松劲,基层干部要清醒认识减负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决不能把“减负”当作“躺平”的理由。为基层减负要与干部培养使用相结合,在减负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大胆使用扎根基层、务实担当的基层干部,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乱为者失位,推动减负和增效“两翼齐飞”,引导基层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干出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