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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1年,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以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中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打造一个以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8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0家以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850家、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930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8个。到2025年,以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建设日臻完善,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10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90家以上,
2、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5700家、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6700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50个。二、主要任务(一)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1 .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和壮大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物流;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科技水平,支持自主设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开展农业研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局等负责)2
3、 .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从生产终端合作走向全产业链合作;指导农民合作社创建品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推进土地流转向家庭农场倾斜,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二)创新农村产业融合方式3 .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完善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规划
4、引导和市场开发,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强化品牌导向,积极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施绿色增效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广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用技术,培育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推广农超对接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等负责)4 .大力发展农业新兴业态。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向现代农业园区等载体集聚,树立鲜明的导向、示范作用;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5、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电商与经营主体的有效结合;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局等负责)5 .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积极创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龙头企业,实施农作物育种、生态有机农产品深加工等,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局等
6、负责)(三)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6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食品产业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规范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食品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局、县财政局等负责)7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资)(四
7、)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8 .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引导电商与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农民创新创业有机结合,拓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观光农业等网上营销,推进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知名电商建设特色馆,健全农业电商营销体系。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内容,构建高效便民的为农信息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等负责)9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
8、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市场局等负责)10 .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在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加强以青年为重点的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文旅体局等负责)I1.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美
9、丽乡村建设,加快完善示范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负责)12.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相衔接。加大扶贫力度,支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措施。对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扶持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县发改委、
10、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省林业厅、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负责)三、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强化部门协作。县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指导,县发改委负责综合协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三)加强财税支持。县财政局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涉农资金要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通过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四)加强考核督查。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