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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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决策部署和有 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 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桂办发20xx23号)、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围绕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 强化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桂民党组字20 28号)和自治区民 政厅、扶贫办、易地安置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贫 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民函C20xx 967号)精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 第1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 民规20xx 6号)要求,桂平市城乡

2、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潺民发20xxJ 16号)具体要求,经研究,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全镇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社会 弱势群体救助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通 过“抓系统、系统抓”,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对全镇所有 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 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 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作风问题;全面分析 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

3、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 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 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不断加强民政 系统工作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兜底 保障作用。二、工作任务和要求(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村要突出低保救助 “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 产三个基本要素,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大排查。要 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 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

4、入是否全面、 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 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 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 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低保资金是否发放到低 保对象银行卡(折),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 保金的问题,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到位。(二)低保清退工作要循序渐进,不搞大起大落和一刀切。对于 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可给予6个月渐退期。低保对象意外死亡、病故,其家庭成员主动报告的,可给予6个月过渡期,从第7个月起应当作停保处理。

5、开展低保清退动态调整工作后,各村农村低保在册人数应不低于20xx年底人数的88%o(三)坚持“凡进必核”。充分发挥全区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 强化信息核对平台和核对对象信息数据库建设,凡是新申请的对象, 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 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 件的低保家庭,要发挥全区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半年全 部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各村根据下发的有差异对象名单要逐一入户核 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四)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偏 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6、号)规定, 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 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各行政 村按程序对申请低保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 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或主要家庭成员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 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乡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 字确认,镇级组织工作组不定时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要进行30% 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公示要在申请 对象所在村、屯张贴公示,时间不低于规定的5个工作日。各村要及 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 审核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

7、法,杜绝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五)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村要认真吸取近年 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违规案例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既要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又要坚决遏制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 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领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三、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20XX年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民政厅、 市民政局等相关部署,针对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 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各行政村。(二)开展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村根据本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

8、任务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开展全面排查(20XX年4月起持续推进)1.各村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xx 6号) 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进行100%入户核查。镇工作组采取抽 查的方式进行核查,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 产信息。2,各村要对在享低保对象进行身份证号码核实,发现错误的,要 及时向镇社会事务中心提交修改材料。3 .清理低保系统中未上传附件的低保对象,要求完善其附件信息, 包括:家庭成员户口本、已满16周岁家庭成员身份证、授权书、疾 病证明或残疾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

9、料。4 .各村要组织人员重点排查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摸清低 保兜底保障底数。(四)组织开展督促检查(20XX年5月起持续推进)。1 .随机督查。镇将组成多个督查组,从20xx年5月开始,随机抽 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 促各村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2 .自查自纠。各村要对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内容 包括:自查自纠措施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内容具体到在享低保数、 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审核不通过的家庭及审批不予批准的家庭数、 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及脱贫户数据名册、纳入低保的建档 立卡脱贫户数据名册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

10、漏 保”的数量等信息。于20xx年9月10日前将总结报送镇社会事务中 心,以便镇社会事务中心汇总报送上级部门。其他时段需报送材料, 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遇到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上报。(五)扎实开展整改(20XX年5月起持续推进)。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收集、汇总辖区内城乡低保专 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提交镇社会事务中心。镇社会事务 中心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 致地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 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材料,以便 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六)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5月起持续推进)。各村要找准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 将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社会事务中心,由镇社会事务 中心提供给上级部门研究制定完善城乡低保的政策措施,并按照上级 指导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 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各村要认真总结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 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 成效等,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镇社会事务中心,由镇社会事务 中心汇总上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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